《一桩悲剧的文化分析》
第一宗罪:万恶穷为首,仅只为很少一点婚姻彩礼钱,刘的父母竟然在生下第一个孩子后,仅以几千元的价格将其卖给陌生的别人家。也就是说一条人命在17年前的一对河北邢台人那里只值几千元。(据说邢台这里是某教胜地,有关信息需要当地人补充)

第二宗罪:中国的封建传统文化,女方要彩礼的习惯,是这桩悲剧的主要起因,罪人的队伍已经扩大到刘的姥姥姥爷。
第三宗罪:法律的监管失控。当这对父母出售孩子的时候,社会与法律监督在哪里?
第四宗罪:中国人以教师为心灵的导师,给予他们无限的誉美。在家庭缺失的同时,我们看到的不仅没有学校的温暖,反而是加害。那个侵害刘学州的教师今何在?他在今天受到法律制裁了吗?
第五宗罪:丧失最基本的人伦与人性。在刘学州寻家的过程中,刘的父母将一个未成年孩子第二次抛弃,他们是否应该受到法律的惩戒?此案在文明发达国家会如何处理?
第六宗罪:自从有了互联网,可以说已经杀人无数,这是最新的一桩互联网舆论杀人。媒体失范,新京报是本次杀人的主要工具。法律方面将对未成年以及舆论*力暴**方面做出什么反应?

刘学州获得的各种荣誉证书
第*宗罪七**:没有文化害死人。刘学州始终希望要一个温暖的“家”,希望有一个心灵的寄托以终止精神的漂泊。并且他已经中专毕业开始工作不会拖累父母,并且获得无数荣誉。但是没有文化的父母竟然误认为他的“家”就是房子。关于“家”的语义误解成为最终压垮刘学州的一根稻草。
在英语世界里可能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因为在英语里面清清楚楚:home,family以及house根本不是一回事。刘学州的“家”按照他自己的解释,是home,他希望的是 go home,与父母团聚成为family;但是在他父母眼里,家只是物质的!这真叫见仁见智,被物欲控制的母亲眼里只有物质没有精神,所以,对于这个妇女,家就是house,就是房子了。最可悲的是,新京报的记者也是如此理解的,因为他们并没有怀疑,并且在没有对等调查的前提下公布单方言论,挑逗舆论,赚取眼球经济,最终导致这个孤苦无依的少年在悲伤自尽。
总体看来,中国目前处于一个物质至上的物欲横流的残酷时代,以至于它最终使最看重家庭、看重人情、看重男性子嗣的这些传统统统在中国失效,并最终吞噬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孩子。
面对这样一个沉痛的悲剧,*宗罪七**的声讨都远远不够!确实,中国在今天物质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是不是到了一个应该反思的奇点?这件事情上没有一个人可以置身事外。

中国应该有这样一个雕像,永远纪念这个时代的残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