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引》中,我们知道,这十来篇文章在初发表时,总名叫《旧事重提》,只是后来在编订时,鲁迅先生才改成《朝华夕拾》。就像从前的小孩子出生后,家人会给他(“她”)起个乳名,等到上学的时候,再煞费苦心地给他(或是“她”)起个学名(我们这里称作“大名”)。然而,要是大户人家,特别是书香门第,等不及孩子上学,在过周岁生日时,就会让小孩子抓周,一则预测他(或是“她”)的志向,二则根据猜测的志向给他(或是“她”)取个学名。不过,这部书“学名”的第二个字,不是我们今天所熟知的“花”而是“华”。这部影印本的封面上就赫然写着“朝华夕拾”。在表示“花朵”这个意思时,“华”与“花”,在古汉语中通用,也许后来的编辑先生就是据此,为了方便读者理解起见,将“华”改成了“花”吧?

单从《旧事重提》这个名字上,我们就不难猜测,这是一部回忆性质的书。及至读了里面的文章,也就证实了自己的猜测,这确是一部回忆旧事的书。但凡一个人,不论名人也罢,常人也罢,上了一点年纪,没有不回忆旧事的。远的不说,鲁迅先生就曾有一个得意的女弟子,原名叫作“张迺莹”,笔名叫作“萧红”的。在当时也算一个著名女作家,现在也还经常在语文教科书里抛头露面的,虽然远不及她的老师著名。她的书,我也看过一些。以为最有资格代表她风格的,当属那部带有浓厚自传性质的回忆童年往事的《呼兰河传》。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这个风格,就是:萧红娓娓说着张迺莹童年时候的事,其中却没有萧红的影子。这也是很多带有回忆性质的文章的共同点。然而,《朝花夕拾》却并不如此。如果也用一句话来概括它的风格,就是:鲁迅先生说着周树人从前的旧事,其中却时不时地出现鲁迅先生周围的人和事。鲁迅先生在他的学术代表作——《中国小说史略》中,谈《聊斋志异》时,曾说:“明末志怪群书,大抵简略,又多荒怪,诞而不情,《聊斋志异》独于详尽之外,示以平常,使花妖狐魅,多具人情,和易可亲,忘为异类,而又偶见鹘突,知复非人。例如《狐谐》言博兴万福于济南娶狐女,而女雅善谈谐,倾倒一座,后忽别去,悉如常人;《黄英》记马子才得陶氏黄英为妇,实为菊精,居积取盈,与人无异,然其弟醉倒,忽化菊花,则变怪即骤现也。”《朝花夕拾》的特点与此有异曲同工之妙。在回忆旧事时,鲁迅先生竟会让他不喜欢的人或事,突然露面,并借此来品评当日的旧事。现在不妨举几个简答的例:
几百年的老屋中的豆油灯的微光下,是老鼠跳梁的世界,飘忽地走着,吱吱地叫着,那态度往往比“名人名教授”还轩昂。
……
也许鼠族婚仪,不但不分请帖,来收罗贺礼,虽是真的“观礼”,也绝对不欢迎的罢,我想,这是它们向来的习惯,无法抗议的。
——《狗·猫·鼠》
大概是太过于念念不忘了,连阿长也来问《山海经》是怎么一回事。这是我向来没有和她说过的,我知道她并非学者,说了也无益;但既然来问,也就都对她说了。
——《阿长与<山海经>》
就举这三个例子吧。在这部书里,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留着让好奇的读者去发现吧。若是我把这些例子都一一罗列出来,这个特点便不会再给读者以“发现的快乐”了吧?
除掉这个特点之外,也还有一个特点。似乎别人的旧事快乐多,而痛苦少,但鲁迅先生的旧事中却是痛苦多,而快乐少。也许正是这些痛苦的旧事,让我们从中咀嚼出人生的真滋味、人世的真面目。比如看迎神赛会前被父亲抓去背书(《五猖会》)、庸医害死父亲(《父亲的病》)、衍太太的造谣*谤诽**(《琐记》)。也还是只举这三个例子吧。理由上边已经说过了。
如果说《朝花夕拾》还有别的什么特点的话,那就是它文字本身的魅力了。然则,到底有多么好呢?正如古人所说“如鱼饮水,冷暖自知”。这也算是“言不尽意”的一例吧。你若想知道有多好,只得自己亲自来读它,除此之外别无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