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飞逝,岁月如梭,2023年已经进入了4月14日;疫情三年,我们尝尽了酸甜苦辣,看清了人间百态。这三年有人欢喜,有人忧愁。当一切恢复正常后,我们以最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新一年的工作中,为了自己的一日三餐而四处奔走,并且为了全家的幸福生活而战斗到底。

近日,有一件事情引发了大家的热议,也在网上吵翻了天;原来,由某个报社发起了一个讨论题目,那就是个体劳动者即自己当老板的人该不该拿加班工资?
所谓的个体劳动者除了我们传统认识范围内的店主、卖东西的摊主,还包括注册成个人工商户的外卖员和快递员,以及那些自媒体从业者、家政、大货车司机、建筑工等等,他们每天的工作时间大多都超过了8小时。

举一个例子,比如说街边的一家烟酒店,按照国家规定上班时间早上九点到下午六点,那么下午六点之后,店主每销售一件产品是否可以加收15%的服务费,然后作为支付给店主的加班费呢?谈到这里,或许有些人觉得荒诞至极,想让自己多掏钱,门都没有;听到这样的要求,顾客大概率会转头就走,连头都不会回一下。
其实从理论上来说,烟酒店老板也是劳动者,也是为大家服务啊,同样在创造社会价值,那么他要求“加班费”似乎并没有什么问题;凭什么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一些企业的职工有加班费,他们为啥就没有呢?实际上,“加班费”是否有,主要在于你是否与公司这样的社会组织建立了劳动关系?很明显,个人工作者就没有建立。

理想往往是美好的,现实无疑是残酷的,现在真正让人不满意的是,专家设计自己的薪金各种福利高如山,而百姓在恐慌中奔波打零工。一个人要干三份工作才能养家,本来是不合理的,为啥要说成励志故事?这完全就是劳动的悲哀。与此相反的是,一些人躺着在家看电视、玩电脑,却领着非常高的薪水。人与人是平等的,命运却是不平等的,很多时候,一些人干着最苦、最累的活,领着最微薄的薪水;一些人干着最轻松的活,享受着最好的待遇。生活与生存仅仅只有一字之差,却有着天壤之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