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成为我们生活里面不可缺的必备品
其中,充电宝
更是居家上班出差旅行必备的神器
但无法回避的是
某些移动电源的安全质量问题仍然存在
2月25日,CZ3539(广州 - 上海虹桥,机型 B77W)航班在登机过程中,一名已登机旅客所携行李在行李架内冒烟并出现明火,机组配合消防和公安部门及时进行处置,未造成进一步损害。
涉事旅客被警方带走调查。经初步了解,系旅客所携带充电宝冒烟并着火,事发时充电宝未在使用状态。
发仔截了个图就冒了一身冷汗
飞机上突然发生这种事,也真是吓死个人
还好最后火被灭了,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不过哪儿都有好事的人
事情发生后,出来不少网友吐槽——
空姐用水灭火,“不专业”

但新浪微博两位知名航空博主
迅速发博澄清:这就是正确操作!

随后,中国南方航空官博也出来给空姐“正名”
做!的!对!

其实回顾这几年
在飞机上
充电宝发生事故并不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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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24日,西安火车站一名旅客过安检时,安检仪屏幕显示,其所携带的充电宝内部有不明粉状物,民警检查后发现,这个充电宝为劣质产品,里面填充了装有沙土的塑料袋。
2018年1月24日,南航CZ8550航班(银川—潮汕)在登机过程中,一旅客充电宝发热并伴有轻微冒烟,乘务员及时处理。
2017年7月31日,南航CZ6163航班(北京—杭州)在滑行过程中,一名旅客的充电宝发生冒烟。
2017年3月,南航CZ6099航班(桂林—南宁—曼谷)在飞行途中,一旅客放在口袋里的未在使用的充电宝突然冒烟,幸好旅客赶紧将衣服脱下并将充电宝紧急送到卫生间里冷却。
2017年2月18日,春秋航空9C8617航班(哈尔滨—名古屋)在飞行途中,一旅客的充电宝自燃,导致飞机迫降沈阳机场5个多小时。
2015年4月8日,咸阳机场机场安检通道发生充电宝自燃事件。

尽管事故多发
但在机场,还是经常有旅客质问——
“凭什么我的充电宝不能带上飞机?”

其实,民航总局的《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和《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对于充电宝一直有详细的规定:

一、充电宝必须是旅客个人自用携带。
二、充电宝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
三、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无需航空公司批准;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但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
四、不得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对于有启动开关的充电宝,在飞行过程中应始终关闭充电宝。
五、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严禁携带未标明额定能量同时也未能通过标注的其他参数计算得出额定能量的充电宝。

但是有的朋友就又要问了
如果充电宝上没有直接标注额定能量Wh(瓦特小时)呢?
1、如果已知充电宝的标称电压(V )和标称容量(Ah),可以通过计算得到额定能量的数值:Wh= V x Ah,标称电压和标称容量通常标记在充电宝上。
2、如果充电宝上只标记有毫安时(mAh),可将该数值除以1000得到安培小时(Ah) 。
例如:充电宝标称电压为3.7V,标称容量为760 mAh ,其额定能量为:
760 mAh ÷ 1000 = 0.76Ah
3.7V×0.76Ah=2.9Wh
3、如果实在找不到相应的参数,那最好乖乖地放在家里,不带出去的好!
如果到这里你还不清楚的话
那这份超实用乘机指南
一定要收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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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综合自:观察者网、中国南方航空、南方都市报、齐鲁晚报、@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