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了公司要求上交私人微信 (辞职公司要求我上交私人微信)

最近有条新闻爆红网络,据多个行业爆料:

离职时,公司要求交出个人日常使用的微信号,被大部分离职人员拒绝。因为这涉及离职者个人隐私的泄露,甚至部分离职者直接诉诸法律维权。

离职后公司索要个人微信号后续,离职后公司要求上交微信号的协议

离职者将此事发帖在微博等网络平台,很快就登顶成为热搜,产生了极大的热议。

离职后公司索要个人微信号后续,离职后公司要求上交微信号的协议

经过梳理:发现对于离职时是否将工作微信号上交给曾任职的公司,并非个案,很多地方都曾出现过纠纷。对于此事的态度,网络是非常明显的分成两个派别!

1)一方认为应该上交给公司,毕竟里面涉及非常多的客户资源,和行业机密信息,容易造成泄密或带走客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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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另一方则认为不应该上交给公司,这是日常使用的微信号,存在个人大量的隐私内容和亲朋好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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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纯粹“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案件,但只要深入针对不同事件进行剖析,就能够判定个人离职时,是否应该上交微信号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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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来分析一下,什么样的工作岗位需要使用的微信作为工作内容?

如果日常工作是处理公司内部的事项,公司并不会要求交出微信号,重要的是销售部,人事部,市场部,项目部,以及一些文宣推广部门等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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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岗位主要对外的事项较多,无论是面对客户,供应商,或社会招聘,以及宣传公司内容都非常频繁,是链接公司内部与外部对接的重要桥梁。使用微信是这些部门无法避免的日常工作事项,特别是微信工作群,微信公众号和微信视频号都是对外发布信息的关键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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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重点来了!!!

竟然日常工作需要使用微信作为重要工具。入职者开启正常工作时,公司是否有额外提供公司账号使用?还是要求入职者使用个人微信账号处理日常工作?

如果公司有额外提供 公用账号 给员工使用,对外处理 微信工作群,微信公众号和微信视频号 事项,毫无疑问离职时必须将微信号上交给公司, 毕竟这是公司的公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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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入职时,如果公司没有提供公用账号,而是要求使用个人微信号处理日常事务。只要员工离职前主动做好工作交接,并主动 退出相关微信群,撤销微信公众号,删除微信视频号 发布的内容即可,公司是没资格要求离职者上交微信号, 毕竟这也是个人的私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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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问题来了!!!

很多公司为了节省成本和开支。员工入职时,公司未提供公用账号,也未要求使用员工个人账号,而是采用默认的形式让员工使用自己的账号处理日常事务,但员工离职时却索要其微信号,要求离职者解绑手机号和微信号的绑定事项。这就是典型的薅员工羊毛的做法。

毕竟用员工自己的微信号,手机卡里面的日常月租或相关费用就由员工自行承担,等于变相为公司节省了一大笔养着公用手机号码的成本支出。

能节省多少的成本支出?

如果按照一个公司有3个部门需要使用公用账号,每个部门有5个人需要开设公用微信账号,那么就需要15个公用手机号码,按照最低标准20元月租和通勤费用30元:

一年的手机微信号支出大致:

3*5*(20+30)*12=9000元相当于节省了一个劳动力的成本

像这样的好事,傻子才不想着占便宜。

所以说这就是公司为何喜欢让离职者上交微信号,因为舍不得客源;为何又不给员工提供公用账号,因为省钱薅员工羊毛,就这么简单而已。

对于一些公司而言,极致的在这些方面拼命以损害员工的方式压缩成本,都不如放开员工的手脚搞搞开源,毕竟从来就没有一家公司依靠节流而打造百年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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