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国多省公布了2022年至2023年的社保缴基数
这也就意味着社保费涨了,对于部分员工来说,到手工资也有一定的变化。
01--多省市公布社保缴费基数
>>1.上海
上限:34188元/月 (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
下限:6520元/月 (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
上海市2021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1396元/月。按此计算,2022年7月1日起,上海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调整为34188元/月。
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应为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考虑到本轮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为减轻企业负担,上海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下限按照2020年、2021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算术平均值的60%确定,自2022年7月1日起调整为6520元/月。

>>2.深圳
5月11日,深圳人社公布了深圳最新社保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表,并于2022年1月已开始执行.
根据统计局的数据,2021年深圳非私营单位员工年平均工资为153471元,同比增长11.8%;2021年城镇私营单位员工年平均工资为85239元。也就是说,2021年度深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2964元(155563元÷12)。
养老保险:下限为本市最低工资(2360元)。
医疗保险:
一档:职工上月工资总额。上限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2964元)的3倍,下限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2964元)的60%。
二三档: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2964元)。
生育保险:职工上月工资总额。上限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2964元)的3倍,下限为本市最低工资(2360元)。
失业保险:本市最低工资(2360元)。
工伤保险: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
>>3.陕西
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8520元。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和省政府有关规定,我省2022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核定个人缴费基数 上限标准为235560元,下限标准为 47112元。
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确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以2021年本人实际收入作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19630元的,以19630元作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3926元的,以3926元作为缴费基数。

>>4.四川
根据四川省统计局公布的2021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简称“全口径省平工资”)81420元(6785元/月)和有关法规,成都市2022年社保缴费标准如下: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2022年1月1日起,2022年缴费基数按下限4071元/月、上限20355元/月执行。
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自2022年7月起,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2022年缴费基数按下限4071元/月、上限20355元/月执行。
>>5.重庆
重庆市2022年度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9133元/年(6595元/月)。
重庆市2022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9784元、下限为3957元。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2022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9784元、下限为3957元。
>>6.安徽省

通知中明确以下几点:
一、安徽省2021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386.91元/月,以此核定2022年全省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9160元/月;下限为3832元/月。
>>7.湖南省
8月29日,湖南省医保局发布《关于确定2022年度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准值的通知》,明确2022年度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准值。

《通知》明确,2022年度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准值为5977元,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7931元(即全口径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3586元(即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
上限和下限是职工个人医保缴费基数的最大金额和最低金额,当职工实际工资已超过规定缴费上限,则仍以17931元/月为缴费基数;当职工实际工资低于规定缴费下限,则仍以3586元/月为缴费基数。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医保缴费基数也参照上述标准。
>>8.海南省
8月25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发布《关于公布我省2021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数据的通知》。

《通知》公布了2021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数据。2021年海南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7486元。
2022年度海南省职工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2458元,下限为4491.6元(其中养老保险月最低缴费基数为4396.9元)。

02--什么叫工资总额?
在国家统计局1号令中有明确定义,工资包括6个部分: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比如生育津贴、停工留薪期的补贴都属于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再来先看一个公式:社保缴费=基数x比例。
在社保实操中,一般是以劳社险中心60号函为基础做落地指导,并参考社保基数下限、比例以及一些特殊基数核定规则补充。
在《社保法》里对基数的规定是相对比较宽泛的,比如: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工资总额x规定比例
个人缴费=本人工资x规定比例
这只是一个大框架式的公式。在劳社险中心发布的60号文中对基数的规范做了进一步的说明。比如:
1、单位缴费基数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以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
第二种是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2、个人缴费基数则有三种情况:
第一种是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作为基数,在上限和下限之间进行核定;
第二种是直接以本人的工资为基数;
第三种是以上年度个人月均工资为基数。
在全国调基的通知中,基本上是以上一年月均工资在上限与下限之间核定值为基数。
需要注意的是,在2016年130号文中明确规定,单位不得自行扩大降低缴费比例范围或者提高降低缴费幅度。即不得随意降低缴费基数,最低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当地社平工资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