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法治建设进程加快,人们的法律意识得到提高,遇到争议也不会首先选择胡搅蛮缠解决,大多数人首先会想到的是如何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问题。
然而,诉讼作为解决争议最重要的途径之一,却被有心人利用达到非法目的,扰乱司法秩序,破坏司法权威。虚假诉讼罪规定在《刑法》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一类罪,为2015年的新增罪名。
可见,虚假诉讼罪作为法治建设的新型犯罪,对其进行整治,才能有利于社会建设和人民权益的保护,才能更好的维护司法权威。
一、案例再现
小甲和小乙是夫妻关系,两人结婚后经营一家个体经营户,生意红火,之后还全款购买了一套A房产。谁知小甲和小乙运气不好,房子刚落户就碰上了新冠疫情,个体户的生意一落千丈。

两人牵涉到多个债务诉讼,购买的房子也被法院拍卖。为了保住房子,两人找到亲戚小丙,计划以小甲和小丙曾经因*款贷**流转产生的320万元银行流水为凭据,虚构小甲曾向小丙借款的事实,并伪造了欠条等证据,由小丙向法院提起诉讼,追偿小甲和小乙偿还债务。
三人的计划骗得法院立案并作出民事调解书,由小甲偿还小丙320万元的虚假债权。后由小丙申请法院强制执行A房产。
小甲和小乙见计划成功实施,在A房产被执行过程中,又再次和小丙合谋,以小丙是A房产租客为由,虚构小丙花费180万元进行装修,装修款应当返还,并以此向法院提出在执行分配中保留相应价值的诉求,又再次得到支持。
在法院监督检查工作过程中,发现了案件的相互矛盾之处,三人虚假诉讼的事情败露。那么小甲、小乙、小丙如何处置?

二、虚假诉讼罪的法律规定
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虚假诉讼指行为人为了自己的非法目的,明知自己的诉讼行为会损害他人利益或明知自己的行为将会妨害司法秩序,仍以虚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
依据犯罪主体方面,本罪为一般犯罪主体,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承担能力,即符合本罪犯罪主体的构成要件。单位也能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
依据犯罪客体方面,本罪保护的是正常的司法秩序以及他人的合法权益。
依据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只能是故意。因为行为人是明知自己将要用虚假的诉求满足自己的非法目的,自己的虚假诉讼行为将会扰乱司法秩序也在行为人的意识、意志之内。

依据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必须实施了两个行为:
一是编撰虚*证假**据材料,虚构事实。行为人利用伪造的证据、陈述、法律关系行为欺骗司法机关,使得法院在受蒙蔽的情形下作出真实的裁判文书,导致司法机关公信力严重受损。
加之往后通过司法机关实施的执行程序等办案程序,更是扰乱正常的办案秩序,浪费司法资源。
虚构事实依据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是指虚假陈述、虚构债权债务、虚构证据、虚构法律关系等虚假内容。
二是必须提起民事诉讼,这是本罪的必经程序。

一方面行为人通过虚假诉讼违法获得财产性权益或逃避债务,另一方面通过虚假诉讼取得非财产性权益。行为人还利用取得的司法文书通过司法程序剥夺本属于他人的财产,严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本罪必须造成了一定影响:扰乱司法秩序或者严重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具备其一即可。
国家司法机关的职责在于保障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履行法律监督、进行侦查、维护公平正义等,行为人虚假诉讼导致司法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正常秩序受到妨害,遭受蒙蔽作出的真实的但错误的判决将会严重影响司法机关的权威和公信力,也会导致司法资源的浪费。
如虚假诉讼导致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作出公信力的裁判文书等,都是对司法秩序的干扰。

扰乱司法秩序并不追求司法办案结果,只要妨害存在,就能构成本罪。
虚假的诉讼活动侵占、破坏他人本身享有的财产性或非财产性权益,增加受侵害人的维权成本或者增设本不存在的权益风险,会导致他人合法权益受损。
三、案例分析
根据上述陈述可以分析小甲、小乙、小丙的责任承担。三人刑事责任年龄与刑事责任承担能力均具备,是本罪的适格犯罪主体。
小甲、小乙为了拿回本应当通过司法程序拍卖偿还他人债务的A房产,明知编撰虚假债务将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仍然放纵自己与小丙恶意串通,具有犯罪故意。

而小丙也明知小甲、小乙的目的仍然同意串通,伪造虚假债权向法院起诉,也具有犯罪故意。
三人恶意串通,虚构小甲欠款小丙的虚假债务,捏造银行流水、欠条等作为欠款证据,由小丙起诉要求小甲归还欠款。
为了加快诉讼程序进入执行程序分配房屋款项,小甲更是假意同意偿还小丙欠款,骗取法院出具调解书,再利用调解书作为执行依据向法院申请执行。
小甲、小乙为了分得更多的房屋财产份额,又再次和小丙恶意串通不存在的债务向法院起诉,情节恶劣。

三人恶意串通,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捏造事实、虚构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的方法,取得法院具有执行力的调解书,不仅浪费司法资源,扰乱司法机关工作秩序,降低法院权威与公信力,更是挤占合法债权人的债权份额,导致合法债权人的权益受损。
三人的行为符合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
三人的行为侵害了本罪保护的客体,根据《刑法》的量刑标准,对三人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综合案件因素,人民法院最终判处小丙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小甲、小乙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各二十万元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