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普法课堂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知识)

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的识别防范能力,按照《黑龙江省2023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要求,6月15日,佳木斯市检察机关开展了 “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主题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

林业局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民政局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林业局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民政局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在佳木斯市沿江公园外滩广场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通过张贴条幅和展板、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手册和礼品的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非法集资知识,增强人民群众风险防范意识,让人民群众了解 “投资需谨慎,筹资需合法,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切勿触碰法律底线”。

同江市人民检察院

林业局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民政局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同江市院检察干警在广场向过往居民发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手册,向本地居民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详细的为居民讲解非法集资犯罪的危害性及如何防范非法集资犯罪,引导居民“不贪便宜不上当”,提醒大家守住自己的“钱袋子”,“不图高息不折本”,并积极引导居民对身边的非法集资线索进行举报。

汤原县人民检察院

林业局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民政局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增强群众非法集资防范能力,切实提高识骗防骗法律意识,筑牢思想防范堤坝,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6月15日,汤原县人民检察院开展防范非法集资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设立咨询台,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海报、悬挂条幅等方式,向过往群众讲解非法集资的典型特征、表现形式、常见手段以及防范举措,并结合非法集资的真实案例,引导、提醒广大群众要警惕非法集资陷阱,拒绝高利诱惑,保护好个人财产。

通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使群众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进一步增强,形成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人人都是主人翁的良好氛围。

郊区人民检察院

林业局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民政局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6月15日,郊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响应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的“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主题宣传月活动,第二检察部干警深入公园壹号小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重点向附近居民讲解近年来新冒头的新概念、新型非法集资活动的特征、常见手段,详细介绍识别和防范此类非法集资的方式方法,加强风险预警提示,提升群众非法集资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树立正确投资理财观念,使“宣扬‘保本高收益’就是金融诈骗”的理念深入人心,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的感受到“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检察担当。

富锦市人民检察院

林业局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民政局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富锦院于2023年6月15日开展了“学法用法护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主题宣传活动。宣传活动中,通过向公众介绍非法集资的危害,引导社会公众科学合理投资,使得公众保障自身资金财产安全的意识和能力得到提升。市民对金融诈骗和非法集资问题兴趣浓厚,纷纷结合身边事例进行询问,在具体事例中使防范非法集资知识深入脑海,使自己防范意识得到提高。

抚远市人民检察院

林业局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民政局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在“6.15”集中宣传日到市中心发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手册、宣传单,为在场群众提供咨询;悬挂户外条幅;进入居民社区,张贴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海报;楼宇电梯广告等多方线下宣传。并通过网格工作群向居民群众推送集资诈骗的宣传信息,做好线上宣传工作。

桦南县人民检察院

林业局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民政局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桦南县人民检察院干警,通过摆放展板、发放宣传单、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例讲解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向附近居民、过往群众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违法性及其表现形式等,针对养老、涉农、解债等重点领域以及私募基金、虚拟货币、数字藏品、元宇宙等新型风险,提醒市民要坚决*制抵**高回报的诱惑,以平常心对待投资理财,不听信一夜暴富的神话,强化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力。

桦川县人民检察院

林业局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民政局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桦川检察院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余张,增强了群众的反非法集资意识,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为打击整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的推动起到了积极作用。

来源: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