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渗水到楼下态度还蛮横怎么办 (邻里楼上漏水找谁)

房屋漏水引发邻里矛盾一直是住宅小区常见的相邻权纠纷。近日,凭祥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及邻里多年的纷争案件。

楼上邻里房屋漏水的真实案件,楼上渗水到楼下态度还蛮横怎么办

“法官,你们帮我们处理一下吧,真的是受够啦!”2023年3月3日,凌女士一纸诉状递至法院,要求楼上邻居曾某排除妨碍并赔偿因房屋漏水造成的损失19446元。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凌女士与曾某是上下楼邻居,自2019年起,凌女士发现房屋顶面出现了水滴和霉变,怀疑是楼上曾某家的卫生间排水渗透所致,于是向曾某和物业公司反映处理,但经多次交涉未果,且渗水源头无法查清,导致双方互掰责任难分而无法调和,双方邻里关系也陷入僵局。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件可能存在鉴定及审理周期长的问题,和解才是解决此类问题的症结所在,遂联系双方进行调解。为找到渗水源头,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及专业人士亲自到现场进行了细致勘察,在听取专业人士的障碍排查分析后,曾某意识到漏水确实是自家卫生间排水渗透所致。同时,承办法官从情、理、法多角度耐心劝说,双方在法官对责任分担释法的基础上接受了调解方案,曾某放弃司法鉴定的申请,同意自行排除卫生间排水渗透的妨碍,并给予凌女士1000元补偿。凌女士也作出了退让,同意曾某补偿金额,不再坚持要求赔偿19446元。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省去了鉴定等一系列繁冗复杂的程序,有效避免了程序空转问题,节约了诉讼成本,困扰彼此多年的心结也得到友好解决,延续了邻里间的和谐关系。

法官提醒

都说“远亲不如近邻”,融洽的邻里关系不仅有利于家庭和睦幸福,还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当遇到房屋漏水纠纷时,邻里之间应该守望相助,第一时间沟通联系,及时查明问题根源,相互主动配合维修,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来源:凭祥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