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医保参保的通知 (疫情期间医保窗口服务不间断)

广大参保单位、参保群众:

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新冠疫情传播,陇西县医疗保障局将在疫情防控期间采取医保网厅、电话、QQ群、微信、邮寄等方式开展“不见面”医保经办服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费基数核定及人员增减变动业务

用人单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缴费基数核定、人员增减变动业务、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核定缴费业务采取医保网厅、电话、QQ群、微信、邮寄等方式受理。

联 系 人:李玉珲

联系电话:0932-6628698

二、参保关系转移接续业务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关系转移接续业务,采取医保网厅、电话、QQ群、微信、邮寄等方式受理。

联 系 人:孙鹏莉

联系电话:0932-6604905

三、异地就医备案业务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住异地工作人员、异地转诊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业务,推荐使用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微信小程序自行填报办理,也可采取电话、QQ群、微信、邮寄等方式受理。

联 系 人:孙鹏莉(城镇职工医保)

马 莉(城乡居民医保)

联系电话:0932-6604905

四、零星报销业务

参保人员到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实行“一站式”直接结算,门诊慢特病疫情防控期间单次门诊取药量放宽到12周。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在异地就医医疗机构实行直接结算,因特殊原因未能直接结算返回参保地报销的,建议尽量延后办理,急需报销的可提前电话预约办理。

联系人:孙鹏莉

联系电话:0932-6604905

五、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结算业务

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费用结算业务,请提前电话预约办理。

联系人:刘国艳(城镇职工医保)

王 静(城乡居民医保)

联系电话:0932-6628698 0932-6623319

如您申请办理以上医疗保障业务或其他医保业务,请您及时电话告知相关业务联系人,加入医保业务工作群,需要提交纸质材料的,建议您通过邮政快递送达(邮寄地址:陇西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医保经办服务窗口,邮编:748100),办理结果我们将及时告知。您在业务办理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拨打联系电话咨询,由工作人员进行电话指导。

如您因特殊紧急事项确需到陇西县医保局办理业务,请至少提前一天在工作日(8:30-12:00,14:30-18:00)拨打相关联系人电话预约。通过预约到大厅办事时,请您自觉、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和体温测量,如果您不佩戴口罩或有发热、乏力等不适症状,将暂不允许进入大厅办理业务。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我们坚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全县人民齐心协力、众志成城,群防群控,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祝大家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陇西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