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的通知》 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一类、第二类消毒产品首次上市时,产品责任单位应当将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那么如何办理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备案呢?
看这里!
申请条件
在辖区内生产、经营的不需要行政审批的第一类、第二类消毒产品首次上市时,需办理备案
申报材料
1、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2、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备案登记表
3、授权委托书
注:所需材料可从小程序速办宝里*载下**

办理流程
一、受理
办理人:窗口工作人员
办理时限:0工作日
审查标准:
1.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填写清晰无误,附件资料完整;2.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备案登记表内容与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内容无出入。
办理结果:受理通知书等
二、决定
办理人:首席代表
办理时限:0工作日
审查标准:
申请事项符合《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的要求。
办理结果:
加盖备案章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窗口办理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A厅16号窗口
办理时限及费用
承诺时限:即来即办
是否收费:不收费
关注公众号“厦门速办宝”,了解更多厦门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