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指的是什么 (隐患排查与风险管理双重预防机制)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二、事故隐患分级

事故隐患分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三、隐患排查

企业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组织制定各部门、岗位、场所、设备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标准或排查清单,明确隐患排查的时限、范围、内容和要求,并组织开展相应的培训。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包括承包商和供应商等相关服务范围。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不同方式进行隐患排查。(GB/T33000-2016)

四、隐患排查内容

(一)基础管理类 隐患

1、资质证照类隐患。主要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消防验收报告、安全评价报告等方面存在的不符合法律法规的问题和缺陷。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类隐患。主要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未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的特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标准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安全生产责任制类隐患。主要是指未建立健全“横向道边,纵向到底”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类隐患。主要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未根据企业的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例如: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其他保障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规章制度等。

5、安全操作规程类隐患。主要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缺少岗位操作规程或是岗位操作规程制定不完善的。

6、教育培训类隐患。主要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未开展相应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是在培训学时、培训内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单位教育培训包括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如三级教育、“四新”培训、转岗培训)以及特殊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如有限空间作业)。

7、安全生产管理档案类隐患。主要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或档案建立不完善的。安全生产记录档案主要包括:教育培训记录档案、安全检查记录档案、危险场所/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记录档案;防雷防静电检测档案;危险作业管理记录档案(如动火证审批)、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记录档案、安全生产奖惩记录档案、安全生产会议记录档案、事故管理记录档案、值班记录、检查及巡查记录、职业危害申报档案、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档案、工伤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安全费用台帐等。

8、安全生产投入类隐患。主要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投入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缺陷。生产经营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或称安全费用),应当专项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项,主要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和维护;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事项。

9、应急管理类隐患。主要是指应急预案的编制、更新、备案和培训,应急物资的准备,应急演练及评估总结。

10、特种设备基础管理类隐患。属于专项管理,凡涉及生产经营单位在特种设备相关管理方面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内容,均归于特种设备基础管理类隐患。主要包括特种设备管理机构和人员、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特种设备档案记录、特种设备的检验报告、特种设备保养记录、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等内容。

11、职业卫生基础管理类隐患。属于专项管理,凡涉及生产经营单位在职业卫生相关管理方面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内容,均归于职业卫生基础管理类隐患。这类隐患主要包括职业危害申报、变更申报、职业病防治计划及实施方案、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或操作规程、危害因素检测报告、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危害告知、设备/化学品材料中文说明书、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卫生机构及人员、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职业卫生应急救援预案等内容。

12、其他基础管理类隐患。不属于上述十二种隐患分类的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类的不符合项,属于其他基础管理类隐患。

(二)现场管理类隐患

1、种设备现场管理类隐患。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这类设备自身及其现场管理方面存在的缺陷,属于特种设备现场管理类隐患。

2、生产设备设施及工艺类隐患。生产经营单位生产设备设施及工艺方面存在的缺陷,称为生产设备设施及工艺类隐患,该类隐患中包括重大危险源使用和管理存在的问题和缺陷。此处的生产设备设施不包括特种设备、电力设备设施、消防设备设施、应急救援设施装备以及辅助动力系统涉及到的设备设施。

3、场所环境类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场所环境类隐患主要包括厂内环境、车间作业、仓库作业、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缺陷。

4、从业人员操作行为类隐患。包括“三违”行为和个人防护用品佩戴两方面。

5、消防安全类隐患。生产经营单位消防方面存在的缺陷,称为消防安全类隐患,主要包括应急照明、消防设施与器材等内容。

6、用电安全类隐患。生产经营单位涉及用电安全方面的问题和缺陷,称为用电安全类隐患,主要包括配电室,配电箱、柜,电气线路敷设,固定用电设备,插座,临时用电,潮湿作业场所用电,安全电压使用等内容。

7、职业卫生现场安全类隐患。涉及生产经营单位在职业卫生现场安全方面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内容,均归于职业卫生现场安全类隐患。主要包括禁止超标作业,检、维修要求,防护设施,公告栏,警示标识,生产布局,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缺陷。

8、特殊作业类安全隐患。特殊作业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如作业审批,风险辨识、技术交底以及作业流程等不合规项。

9、相关方现场管理类隐患。主要是指相关方现场管理方面的缺陷和问题。

10、其他现场管理类隐。不属于上述九种隐患分类的安全生产现场管理类的项,属于其他现场管理类隐患。

五、隐患治理

企业应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及时进行治理。

企业应按照责任分工立即或限期组织整改一般隐患。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隐患治理方案。治理方案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应急预案。

企业在隐患治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监控防范措施。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疏故可能危及的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相关设备、设施。

六、验收与评估

隐患治理完成后,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治理情况进行评估、验收。重大隐患治理完成后,企业应组织本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技术人员进行验收或委托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