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793条关于折价的解释 (民法典有关支付费用规定)

大家好,我是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王岩律师。今天我们来继续逐条解读《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四十六条 【技术合同价款、报酬或使用费的支付方式】技术合同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的支付方式由当事人约定,可以采取一次总算、一次总付或者一次总算、分期支付,也可以采取提成支付或者提成支付附加预付入门费的方式。

约定提成支付的,可以按照产品价格、实施专利和使用技术秘密后新增的产值、利润或者产品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提成,也可以按照约定的其他方式计算。提成支付的比例可以采取固定比例、逐年递增比例或者逐年递减比例。

约定提成支付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查阅有关会计账目的办法。

【法条主旨】

本条是关于技术合同价款、报酬和使用费支付方式的规定。

【法条解读】

价款、报酬和使用费是技术作为技术合同标的的价金,也是一方当事人获取、使用技术所应支付的代价。 通常这种代价,在技术转让合同中称为价款,在技术开发合同、技术服务合同中称为报酬,在技术转让合同(如专利技术转让合同)中称为使用费。价款、报酬和使用费是技术作为知识形态的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形式,也是技术作为商品进行等价交换的结果。

由于技术在形成过程中所耗费的人类劳动,使用的资金,运用的科技知识、信息、经验、技能和研究方法的不同,以及技术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不同,技术没有统一的市场价格,也不能由国家根据经济理论和价格政策确定,所以技术合同的价款、报酬和使用费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当事人应当根据技术成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研究开发技术的成本、技术成果的工业化开发程度、当事人享有的权益和承担的责任等,在订立合同时协商议定。当事人除在合同中约定技术合同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外,还应当约定技术合同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的支付方式。故本条第1款规定,技术合同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的支付方式由当事人约定,可以采取一次总算、一次总付或者一次总算、分期支付,也可以采取提成支付或者提成支付附加预付入门费的方式。具体如下:

(一)技术合同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的支付方式

(1)一次总算、一次总付。这种方式是技术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合同成立后,将合同约定的全部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向另一方当事人一次付清。

(2)一次总算、分期支付。这种方式是技术合同的当事人将技术合同的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在合同中一次算清,一方当事人在合同成立后,分几次付清合同约定的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

(3)提成支付。这种方式是技术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接受技术成果或者其他智力劳动成果后,从付诸实施的技术成果或者技术服务后所获得的收益中,按照约定的比例提取部分收入交付另一方当事人作为技术合同的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这种方式的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取决于实施方实际取得的收益,较为科学合理,在实践中较为普遍适用。

(4)提成支付附加预付入门费。这种方式是指接受技术的技术合同一方当事人在合同成立后或者在取得技术成果后先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部分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称为入门费或初付费),其余部分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提成,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这笔入门费将来抵作技术合同的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的一部分。实践中,这笔入门费通常占技术合同的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的10%到2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 “对技术合同的价款、报酬和使用费,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对于技术开发合同和技术转让合同,根据有关技术成果的研究开发成本、先进性、实施转化和应用的程度,当事人享有的权益和承担的责任,以及技术成果的经济效益等合理确定;

(二)对于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根据有关咨询服务工作的技术含量、质量和数量,以及已经产生和预期产生的经济效益等合理确定。技术合同价款、报酬、使用费中包含非技术性款项的,应当分项计算。”

(二)提成支付的计算方式

本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约定提成支付的,可以按照产品价格、实施专利和使用技术秘密后新增的产值、利润或者产品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提成,也可以按照约定的其他方式计算。具体如下:

(1)按照产品的价格提成。这是指按照已经利用的技术成果或者技术服务生产出的产品的售价的一定比例作为技术合同的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

(2)按照新增产值提成。这是指按照已经利用的技术成果或者技术服务后新增加的产值的一定比例作为技术合同的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

(3)按照新增利润提成。这是指按照已经利用的技术成果或者技术服务后新增加的利润的一定比例作为技术合同的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

(4)按照产品销售额提成。这是指按照已经利用的技术成果或者技术服务后产生的销售额的一定比例作为技术合同的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

(5)按照其他方式提成。例如,最低提成费,即支付方每年支付的提成不得低于某一个固定的金额。

提成支付的比例可以采取固定比例,也可采取逐年递增比例或者逐年递减比例。

(三)提成支付时,接受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的一方当事人有权查阅账目

当事人约定提成支付的,由于这种支付方式存在计算、监督、检查等复杂问题,因此,本条第3款规定,约定提成支付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查阅有关会计账目的办法。这一规定是为了保护提成支付方式中接受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作出的。这一规定对于接受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一方当事人是一项权利,对于支付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一方当事人是一项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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