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规定 (关于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

近日,黔西南州召开深入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工作大会,要求强化全过程监督执纪,严肃追责问责,“全面形成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的强大声势”,释放出坚决向酒驾醉驾行为“亮剑”的强烈信号。

长期以来

酒驾醉驾违法乱纪行为屡禁不止

少数人抱有侥幸心理

把酒驾醉驾当“小事”

最后自毁前途、自砸饭碗

为强化警示教育

预防酒驾醉驾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

下面通过几个案例

和大家一起学习

党员干部对于醉驾酒驾的处理,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的危害认识

典型案例

酒驾

党员干部对于醉驾酒驾的处理,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的危害认识

2021年4月11日晚,兴义市自然资源局南盘江镇分局工作员何某某饮酒后于次日8时许驾驶机动车上班,行驶至兴义市文化路延伸段时与他人驾驶的机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经血样检验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70.76毫克每100毫升,属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给予罚款1000元。最终,何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醉驾

党员干部对于醉驾酒驾的处理,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的危害认识

2020年6月21日晚,普安县林业局原*党**组成员、工会主席马某饮酒后驾驶摩托车行驶至普安县城十五间仓库处时,被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82.25毫克每100毫升,属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普安县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最终,马某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降为一般工作员,专业技术岗位等级降为十一级。

危险驾驶

党员干部对于醉驾酒驾的处理,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的危害认识

2021年2月5日,兴仁市波阳镇自然资源所原负责人杨某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兴仁市振兴大道飞越路口50米处时,被兴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查获。经检测,杨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55毫克每100毫升,属醉酒驾驶机动车。因犯危险驾驶罪,杨某某被兴仁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最终,杨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党员干部对于醉驾酒驾的处理,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的危害认识

看了上面几个案例

大家知道违反了哪些纪法条例吗?

党员干部对于醉驾酒驾的处理,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的危害认识

纪法条例

党员干部对于醉驾酒驾的处理,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的危害认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终身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国*产党共**纪律处分条例》

第二十八条规定: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十一条规定: *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十三条规定: *党**员依法受到政务处分、行政处罚,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政务处分、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十四条规定: “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宣告缓刑)的”,予以开除;同时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予以撤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第二十二条规定: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五条规定: 我国的相关法律将酒后驾车分为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治安管理处罚法醉酒驾驶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是根据驾驶人员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值来界定的。所谓饮酒驾车,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所谓醉酒驾车,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看完这些纪法条例处罚规定

相信大家对酒驾醉驾要承担的后果

有了初步的认识

但酒驾所需承担的后果不止这些

还有附加成本

党员干部对于醉驾酒驾的处理,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的危害认识

1.不能入*党**,不能报考国家公务员。

2.当兵或报考军校无法通过政治审查。

3.影响申请办理出国签证。

4.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5.无法再次从事运营工作。

6.酒驾致人重伤、死亡的,要承担刑事责任,失去人身自由。

7.保险公司不承担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赔偿。

8.其它影响

对于*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而言

酒驾醉驾不仅要接受纪法条例的处罚

还有可能违反其它规定

受到额外的处罚

党员干部对于醉驾酒驾的处理,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的危害认识

《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

第三条明确规定: 全省范围内的公务活动,一律禁止提供任何酒类,一律不得饮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任何酒类,包括私人自带的酒类。

第六条明确规定: 在工作时间内和工作日午间,一律不准饮酒。

第七条明确规定: 对违反本规定的,根据《中国*产党共**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党员干部对于醉驾酒驾的处理,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的危害认识

酒驾醉驾后果很严重

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认为少喝点没事

就几步路没事

……

最后查出酒驾觉得很冤

一起看看酒驾的几大误区

党员干部对于醉驾酒驾的处理,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的危害认识

酒驾误区

误区一:酒量大,喝一点不会影响

酒驾的认定标准和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而要看血液中酒精含量是否达标。

误区二:酒后挪车不算酒驾

汽车发动并发生位移,驾驶员即处于驾驶行为中。酒后行驶车速再慢,驾驶员在控制能力和反应能力上也会有不同程度的降低,易发生事故,要以危险驾驶罪惩处。

误区三:小区院内酒驾没事

在小区院内、马路牙上等马路以外的地点酒后驾驶,也要按相关法规条例处理。

误区四:酒后骑电动车不属于酒驾

无论是机动车,还是电动车自行车,只要饮酒驾驶,都是交通违法。

误区五:搭乘酒驾车辆出事不用担责?

有人认为:乘坐酒驾司机的车辆出了事故,酒驾司机负全责,同乘人员免责。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在自己远离“酒驾”的同时,不仅要对酒驾人员及时劝阻,也不要搭乘酒驾车辆。

误区六:隔餐酒、隔夜酒不属于酒驾?

酒驾不以酒后时间长短界定,而是以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标,还是会构成饮酒驾驶或醉驾。

误区七:酒后多喝水能稀释酒精含量?

这种做法是没有用的。交警的酒精检测仪检测来自肺部的气体,而不是口腔,不会因为喝几口水就冲淡。

党员干部对于醉驾酒驾的处理,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的危害认识

最后提醒大家

要引以为戒

吸取教训

充分认识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性

杜绝侥幸心理

树立树牢纪法意识

加强自我约束

自觉远离酒驾醉驾

素材来源:廉洁黔西南 黔西南公安交警

策划、责任编审:岑小超

本期二审:陈昊 陈姗

编务终审:李娅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