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丧事所收的礼金算遗产吗 (老人过世收的礼金如何分配)

丧葬礼金在天水本地俗称“搭人情”,是在死者*亲近**属操办丧事时,有关亲友依照当地的风俗习惯给予死者*亲近**属的现金财物,包含着人情往来、风俗习惯等因素。那么,丧葬礼金是遗产吗?在亲人去世后该如何分割?

【案情简介】

李某与前妻生育女儿小倩,2008年李某与王某再婚,同年生育儿子小强,2009年小倩至广州上大学,大学毕业后留在广州工作至今。2020年6月,李某因公出差时突发疾病去世,妻子王某、女儿小倩为李某举办了葬礼,在葬礼*共中**收取礼金4万元,因对礼金的分割产生分歧,王某与儿子小强一纸诉状将小倩起诉至法院,要求分割。

法院审理后认为,丧葬礼金不属于死者死亡时遗留的个人财产,而是在死者*亲近**属操办丧事时,有关亲友依照当地的风俗习惯给予死者*亲近**属的现金财物,属于对死者*亲近**属的精神抚慰,包含着人情往来、风俗习惯等因素,是一种特殊的金钱赠与,故涉案丧葬礼金不属于死者遗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应属李某*亲近**属共有。但是“先是人情后是债”,死者*亲近**属因收礼金而负“人情债”,在今后符合一定条件时都是需要回赠返还的,否则将会使接收者处于舆论或道德的不利境地,因此,分割时可对丧葬礼金按照谁负有回赠返还义务的原则进行分割。本案中,共收取丧葬礼金4万元,礼金主要来源为李某生前亲友,鉴于王某与李某结婚已十余年,李某生前朋友、亲属亦是由夫妻二人共同维系,而小强年纪尚幼,小倩常年在外地居住、生活,如在送礼者有红白事时,该丧葬礼金主要由王某返还,故结合本案案情,考虑争议双方的人际交往、社会关系等诸多因素,酌定丧葬礼金王某分得50%即2万元,小倩与小强各分得25%,即1万元。

丧葬费可作遗产赠送吗,丧葬费用能否作为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