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又进入了一年一度的考研季,许多行动力强的同学们早已开始了复习的进程。 面对逐年增加的考研人数,如何在分数上取胜,是考研*党**们最关心的问题。
那么,准备考研的你,是否了解这些加分政策呢?
首先,是 专项计划加分政策 。专项计划主要包括:强军计划、援藏计划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强军计划” 招生数量由教育部和总政治部商定,不占用统考名额,招生名额一般由解放军政治部分配到各单位,拿到单位的分配名额即有资格报考。相较于普通考研招生来说,会相应地降低分数线,因此也被称为考研捷径之一。
援藏计划: 原则上招收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在藏工作2年(含)以上、年龄在40岁(含)以下的在职干部。被录取的考生均为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入学时签订定向培养合同,毕业后回*藏西**工作。考生由*藏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会同区内有关部门按报考/录取3∶1比例推荐。入学考试方式为单独考试,单独录取,单考名额由教育部专项追加。
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单独划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要求为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藏西**、青海、宁夏、*疆新**(含*疆新**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
在内地*藏西**班、*疆新**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藏西**工作且满5年以上的“非*藏西**生源定向*藏西**就业计划”毕业生。
报考骨干计划 硕士的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由教育部统一确定复试基本成绩要求。
除“强军计划”外,还有志愿项目服务:志愿项目服务加分政策包括“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大学生村官”等。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在中西部基层(村镇)服务1-3年,西部急需的农、林、水、医、师、金融、法学类专业高校毕业生优先。参加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支一扶计划: 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开展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时间一般为2到3年。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简称“特岗计划”,国家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教师资源缺乏的县乡任教,为期3年。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具体要求可以到国家汉办官网查询,对志愿报考汉硕的同学来说,是很不错的途径。本科毕业生到海外志愿服务2年以上,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大学生村官: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
最后,还有破格复试和照顾专业政策。
破格复试政策 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也有些学校采用招生所在院系评审的方法,即系负责人或相关人士进行评估,这种方式使得项目经验丰富的考生得以符合。
照顾专业政策: 指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急需和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确定部分扶持的重点学科专业。这些学科一般需求量较大,但上线生源较少。照顾专业单独划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般比非照顾专业略低)。
除了 “考研” 外,相信占同学们关注度同等比重的,就是 奖学金 了。
下面,我们来一起了解一下
上一年度的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的相关规定,教育部、财政部联合成立了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设立了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及*疆新**生产建设兵团教育部门,中央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和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报送的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材料进行了认真评审,现将获奖学生名单予以公告。
希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以获奖学生为榜样,勤奋学习、积极进取,争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是不是心动于奖学金?
那么你知道国家奖学金的评定条件是什么吗?
国家奖学金评定条件为:
1.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2.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此外,国家教育部还对奖学金录取结果作出了声明。
声明表示: 近期,有不法机构以中国政府奖学金院校名义向国际学生发送伪造的中国政府奖学金录取通知及材料,并向学生索要押金用以保留录取资格。目前已有部分学生受骗,遭受经济损失。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提醒广大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人,应向所在国奖学金申请受理机构或中国政府奖学金院校查询录取信息,避免造成损失、影响来华留学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