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最好的时代,但是也是最坏的时代,一个“娱乐致死”的时代。
正如尼尔.波兹曼在1985年出版的《娱乐致死》一书对娱乐文化的批判:由于电视等新媒介传播方式的出现,使得人们的生活方式、思想行为、社会风气等朝着越来越嗨的娱乐化方向前进。
人们在这样充斥着无限娱乐、无用信息的世界里无声无息的,成为了娱乐的附庸。而今天我们只用手机取代了电视,纸媒书籍换成了互联网,何其相似!

娱乐圈的瓜高产不停,全年无休,吃瓜群众乐此不疲,日日狂欢。
当一众吃瓜群众友被汪小菲和大S这波大瓜吃的想吐的时候,汪小菲张颖颖官宣恋情,张嘉倪老公买超疑似出轨,吴某凡一案一审判决尘埃落定。娱乐圈的瓜似乎全年无休特别高产,24小时滚动更新,网友看官更是是乐此不疲。
从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顶流吴亦凡,沦为锒铛入狱的强奸犯“吴某凡”仅用了两年时间, 11月25日上午终于尘埃落定,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吴亦凡案,以强奸罪、聚众淫乱罪判处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附加驱逐出境。偷*税逃**款被追缴并处罚6亿。
众网友无不义愤填膺地表达“正义可能迟到,但一定不会缺席”!“法律面前无顶流” 第一时间评论转发热议一顿操作,忙得不亦乐乎。

而就在写此文的同时电脑右下角又弹出一侧推送“曹格吴速玲官宣离婚,结束了14年的婚姻关系”。大数据果然精准,就今天为了写此文”八卦“”了下,就立马被精准“推荐了“。可惜我并无兴趣点开。
明星婚变、出轨、家暴、嫖娼、恋情曝光、*税偷***税漏**、明星互撕互怼、人设崩塌等等娱乐新闻皆是看点、热点。娱记文媒每次都能赚足眼球,盆满钵满屡试不爽。冷静的想想,我们真的需要知道这些信息吗?感兴趣的点在哪里?价值点在哪里?
是满足了我们普通人对明星私生活的好奇,还是让我们有限的正义感有表达的机会?是站在道德制高点指责别人带来的莫名快感,还是急于在众粉丝中表现站队的存在感?
无论哪一种能给我们第二天的生活带来本质的改变和有用的情绪价值吗?如果没有意义和价值又为何每天浪费大量时间去关注如此种种呢?

网络手机的新媒介取代印刷机方块字媒介、娱乐文化替代了严肃思考却浑然不知。
我想这个问题回到“娱乐至死”的观点来其实不难理解,今天的互联网文化就像波兹曼笔下80年代的电视,这种新媒介对我们的文化生活的影响巨大,它改变了公众话语的内容和意义、改变了大众思考的方式,娱乐代替了严肃阅读和思考,逐渐成为人们的主要精神食粮。
纸媒书籍也好、电视、网络也罢都是我们了解信息,认知世界的渠道和媒介,而随着各种媒介和交流工具的发明我们接触现实的面也越来越狭窄,如果不借用这种媒介和交流工具我们似乎无法了解任何东西,如果没有了手机和网络恐怕立刻惶恐不安,仿佛置于孤岛。
图片、视频、音频各种媒介于悄无声息的置换了我们的主动思考,在各种大数据精准*绑捆**下我们日复一日的沉浸在各种娱乐性的、碎片化的信息中,变成了一个无脑的娱乐至死的现代人。

怀念从前的纸媒时代,报刊杂志拿在手上有分量感、读起来有书卷气,油墨的方块字,素雅清新的配图、俊勇真挚的文字不讨好不迎合。文字内容有见地有思想不卑不亢,没有“标题*党**”和“键盘侠”,文章好坏读者一看便知。
从前的偶像无论艺人还是明星从善如流正能量,粉丝很少热衷关注明星的家事和隐私,喜欢是单纯的欣赏和尊重,而没有道德绑架、现在的明星恨不得24小时直播卖货、声嘶力竭日进斗金。维持人设全靠公关。
过去娱乐产业不存在明星工厂“养成系”速成的“明星艺人”,征服粉丝的前提是“足够努力、足够勤奋、有社会责任感内心向善”。今天粉丝看到的是媒体想让你看到的艺人一面,于是出现“人设崩塌”“公关危机时”,粉丝大呼“上当”不买单。
艺人则是“不知道”“不知情”“无可奉告”“我的律师正在就此事沟通”毫无责任和担当。过去追星是榜样的力量伴随成长,而今天追星则是劳民伤财一场空。

我们被大量娱乐化信息充斥着,犹如困 在一团迷雾之中,很难再看清这个世界。
电脑和网络时代的降临为我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视觉盛宴,文字文化转向了图像文化,新媒介更加想要取悦读者的视觉体验,于是网络也越来越严重的倾向于“娱乐化”,这里成了我们生活的中心,我们几乎无时无刻不在手机网络上漫游,这种“”阅方式成为了我们唯一了解世界的方式。
新媒介传播信息的方式是表演艺术而非严肃艺术,表演意义、表演真实、表演伟大和英雄。我们通过这种媒介认知世界的真实性已经被重塑甚至无法辨别,大量的信息支离破碎、片面的、没有依据毫无关联、或流于表面。而且这些信息让人产生错觉,以为每天大量的信息让我们了解很多,其实却离真相越来越远。
所以当我们看书的时候更倾向于去思考,我们的逻辑和理性得以锻炼,而当我们看手机的时候更多时候缺像个傻瓜一样“无脑的”享受,渐渐失去了冷静客观的分析和辨识力。当我们无法辨析信息的有效性时我们的世界充满了迷雾,再也无法看清楚这个世界。

比没有活成自己喜欢的样子更可悲的,是悄无声息地中活成了你讨厌的样子,且毫无觉知。不要在”享乐“”中失去自由,向死而生。在每天开心吃瓜乐此不疲的过程中可否想过,究竟是无数娱乐新闻取悦了你我,还是我们沦为娱乐的附庸呢?
毁掉我们的不是我们所憎恨的东西,而恰恰是我们所热爱的、甚至痴迷成瘾的。正如赫胥黎在《美丽新世界》中预言文化将成为一场滑稽戏,醉生梦死的娱乐精神统治着我们的精神世界。
大量无用信息填塞我们的大脑,我们疯狂的迷恋手机这种媒介所带来的各种娱乐,最终放弃任何严肃思考和阅读,在白痴式的被*脑洗**的空空世界里慢慢死去。
吴某凡事件不会是娱乐圈的最后一个瓜,我想,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劣迹艺人。而我们的生命何其短暂稍纵即逝,一定要把时间用在值得的人和事上,“”娱乐至死“”适可而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