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穿山甲的现状 (为什么要保护穿山甲)

穿山甲保护模式,穿山甲为什么会被保护起来呢

这两天,相信很多人了解了一个新的术语——“功能性灭绝”。而这个词频繁出现的地方,是一场正愈演愈烈的两方争辩。

事情的起因就是,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简称绿发会)日前发布消息称:

“目前,除在中国台湾地区有1.5万-2万只中华穿山甲外,我国其他地区均未见或仅见零星个体存在。因此,可以判定中华穿山甲种群在大陆地区已极度稀少,呈功能性灭绝状态。”

这样的结论引起反响,随即遭到包括中国濒危物种科学委员会专家曾岩等在内的多位专家进行激烈的驳斥:“大陆中华穿山甲确实是极度濒危,但远没有到功能性灭绝”,并对绿发会发布此条消息的动机进行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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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石激起千层浪,外界关于这两方的“起底”、“深挖”随之而至——对绿发会的权威性的疑问、对曾岩等人言辞的批评,等等。此外,双方论点的真实性与合理性问题也受到关注,而争议背后所反映出来的问题也发人深思。

在此,我们不妨梳理一下。

首先,“功能性灭绝”是什么意思?

根据定义,功能性灭绝是指该物种因其生存环境被破坏,数量非常稀少,以致其在自然状态下基本丧失了维持繁殖的能力,甚至丧失了维持生存的能力。

功能性灭绝是物种灭绝的先兆,如不及时抢救,该物种的灭绝危在旦夕。有时也可以理解为功能性灭绝就意味着物种的灭绝。现在处于功能性灭绝的物种非常多,除了华南虎,还有白鳍豚、斑鳖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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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穿山甲是否真的处于“功能性灭绝”状态?

这也是双方争论的焦点所在。而之所以有“争论”而无“定论”,原因就是目前双方都没有办法拿出一锤定音的证据和数据。而当我们去查找关于穿山甲现今的处境时,就会深刻感觉到,这数据是越查,让人心里越凉。

关于人类非法捕猎、杀害、*私走**穿山甲的新闻真的很多。

2007~2016年,我国共查获209起穿山甲*私走**案件,其中活体2405只,死体11419只,甲片34946千克。2016年12月27日,上海海关通报查获了一起3.1吨穿山甲鳞片*私走**案。然而不到3个月,2017年3月上海海关又在进口入境木材的集装箱内查获了3.1吨穿山甲鳞片,至少5000只穿山甲被残忍杀害。

而2017年11月29日,深圳海关破获了中国海关历年来单次查获的最大宗穿山甲鳞片*私走**案,查获穿山甲鳞片11.9吨——这意味着约有2-3万只穿山甲遭到残忍杀戮。

除了*私走**案件,还有不少人把“食用穿山甲”当做炫耀的资本,例如当年的“穿山甲女孩”

而且,还有一个不得不面对的现状是:现在想买卖穿山甲的人,已经很难找到鲜活的“原料”了。

一条又一条震惊社会的报道,一个又一个触目惊心的数字,应该给我们提个醒了:这次争论的双方孰对孰错,或许已不再重要,而对穿山甲进行有效的保护、远离真正的灭绝才是当务之急。

因为,“若再不保护,争论穿山甲能否药用就没有意义了”。

可是,保护穿山甲的难度,可能比保护熊猫还难。

有些物种还可以用人工方式来挽回,但人工养殖穿山甲难度极高——穿山甲对人工圈养环境适应性很低,免疫系统也极其脆弱,很容易生病。而且穿山甲一胎一般只生一只,怀孕周期长,繁殖率缓慢。

更加让人挠头的是,穿山甲天性倔强,警惕性高,如果它遭受到人类的折磨,则根本不接受人类提供的任何帮助。因此,也有人说,“从穿山甲在野外被抓的那一刻,就已经死了。”

穿山甲的濒危,让人感到束手无策——难道,真的无法挽回了吗?

此前,确实有少数物种活过来的前例。

例如当时朱鹮最后的种群只剩下了7只,却依然坚持了下来;但中华穿山甲对环境的适应性,让“复制”先例极具挑战。

但“保护”是与“侵略”相对的,目前最重要的是,人们的观念是否可以变化,是否可以扪心自问——真的需要捕杀穿山甲吗?

穿山甲为啥这么“吃香”?来看看它的鳞片有多“万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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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山甲鳞片又被称为山甲片、麒麟片,《本草纲目》中记载穿山甲鳞片有“除痰虐寒热,风痹强直疼痛,通经络,下乳汁,消痈肿,排脓血,通窍杀虫”的功效。

除了《本草纲目》,许多其他知名的中医书籍中,都有穿山甲各种药用功效的记载。

有人通过对古籍的大量查阅,从《普济方》《太平圣惠方》《圣济总录》《鸡峰》《千金要方》《本草纲目》《本草纲目拾遗》等两汉以来的660种中医药学典籍、80000多个古今方剂信息中,统计出约有366部不同篇幅和程度的著作记载了穿山甲的使用方法、功用主治、临证应用、配伍规律等方面的信息,并对其进行总结和归纳。

此外,2009年长春中医大李娜对该问题做过研究,发现中医药古籍和传统方剂中涉及穿山甲主要功效的方剂有489个之多,其中提到穿山甲的适应症类型有1545条,其中,功效提及“痈疮肿毒”的有230次、“跌打损伤”有82次、“痔漏”77次、“风寒湿痹”50次、经血不调445次……

尽管世上几乎不存在任何如此“多功效”的东西,但对症“覆盖面”广,加上《本草纲目》等书籍的“权威”加持,穿山甲的命运可想而知。

曾有人对112种常用中药材物种资源变化趋势做过初步统计,已濒危的比例为22%,趋于濒危的比例高达51%。药用动物资源中,濒危物种的比例约为30%。

近年来,已经有不少的人对穿山甲鳞片的成分进行分析,其主要成分角蛋白,来源绝非只有穿山甲鳞片,可替代的选择有很多。更不用说,目前科学界还没有站得住脚的研究能够真正证明传说中穿山甲的那些功效。

尽管关于“穿山甲真的有那么高的药用价值吗”的疑问已经存在很久了,但人们对于“穿山甲药效良好”这样根深蒂固的观念的改变却并不显著。相关保护穿山甲、呼吁对穿山甲制品说不的宣传还仅仅浮于表面,远远没有做到位。

例如,在百度搜索“穿山甲”、“穿山甲鳞片”,它会在结果最上方提示“购买=杀戮,对穿山甲制品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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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当我们把搜索关键词改为“穿山甲 催奶”时,百度经验中提到穿山甲催奶的内容却又出现在了置顶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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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以看出,各个媒介对于穿山甲功效的辟谣、对穿山甲现状的保护意识执行得实在是不彻底。

除了宣传上的不足,社会有关部门对濒危动物的法制保护力度也依然不够。

据报道,《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自 1989 年施行以来一直未进行修订。尽管新版《野生动物保护法》已实施,而千呼万唤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仍未更新。按照计划,新修订的名录或已颁布在即,而且在修订稿中,穿山甲将被列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然而讽刺的是,现在保护等级还没来得及变,穿山甲就已经到了要宣布功能性灭绝的程度。

而一旦宣布功能性灭绝,意味着针对这一物种采取的保护行动已经全部失败,由此可能带来的风险是,如果被宣布功能性灭绝的动物还意外地存在小规模自然种群,被引入的替代动物则有可能通过竞争关系,真正将其逼上绝路。

目前,人类能做的真的不多。不过好消息是,大家对于物种的保护意识还是逐步在增强。例如,在今年2月,深圳两男子在回家路上发现爬行的穿山甲,便将穿山甲送至派出所。随后穿山甲被送至深圳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

面对逐渐离我们远去的穿山甲和其他濒危物种,我们每个人能做的,只有从身边的小事做起,积少成多,带来改变。不仅要挽救穿山甲,还要杜绝让类似穿山甲的悲剧在其他物种上再次发生。

因为,就像曾岩后来说的——“请不要放弃,给它们最后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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