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债务是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金融稳定的重要因素。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和疫情冲击的双重挑战,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持续扩张,债务结构和区域差异日益显现,债务风险不断累积。如何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是我国财政金融领域的重大课题。本文从地方政府债务的发展现状、风险特征和区域差异入手,分析了当前地方政府债务面临的问题和挑战,综合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提出了从宏观层面、中央层面和地方层面多措并举化解地方政府债务的路径建议,旨在为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改革提供参考和借鉴。
一、债务总量和增速
截至2022年底,我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35.1万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4.4万亿元,专项债务20.7万亿元。加上25.6万亿元中央政府国债,我国政府债务余额合计超60万亿元。

自2017年以来,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以年均16.3%的速度快速增长,远高于同期名义经济增速的7.8%,导致负债率攀升、债务风险不断累积。
2022年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规模首次突破5万亿,创历史新高,较2019年发行规模翻了一番。
从债务规模来看,粤鲁苏浙等经济大省存量债务高。2022年末,债务规模排前五的省份为广东(25082.3亿元)、山东(23588.0亿元)、江苏(20694.1亿元)、浙江(20168.8亿元)和四川(17705.4亿元),分别占地方政府债务总额的7.2%、6.7%、5.9%、5.8%和5.0%。
二、债务指标和风险
衡量政府债务压力主要用负债率(债务余额/GDP)和债务率(债务余额/综合财力)两个指标。其中,地方政府财力不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还需考虑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
截至2022年末,地方政府负债率为29.1%,加上中央政府国债之后,政府负债率合计50.1%,均低于国际通行警戒值,政府债务与经济增长较风险总体可控。

2021年末地方政府债务率为105.8%,首次超过100%,主因地方政府财力不足,面临收入压力、支出刚性和举债收紧的三重困难。
以负债率来看,截至2022年末,青海和贵州负债率超过60%,分别达到84.3%和61.8%,而江苏、上海和广东经济实力强劲、负债率低于20%,分别为16.8%、19.1%和19.4%。
以债务率来看,本文计算的27个省份中,有23个省份的债务率高于100%警戒线,其中,天津高达295.7%,吉林、云南、辽宁、贵州、福建、重庆、青海债务率超过150%,显示地方债务形势与财力不匹配。债务率最低的是江苏(73.3%)、上海(65.7%)、*藏西**(21.3%)。
债务投向和偿债压力
2022年地方政府债券支付利息1.12万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20.8%,较2018年付息翻了一番,首次突破1万亿元。考虑到地方政府利率并未上升,因而债务规模扩大直接导致了付息支出的激增。
从还本付息来看,专项债偿债压力较高。2022年,江苏、山东、浙江、广东地方债还本付息支出超2000亿元,还本支出全国最高的是江苏(2080亿元),付息支出最高的是广东(769亿元)。

偿债率指标方面,受限于数据可得性,河北、黑龙江、甘肃、江西4省无法计算综合财力,其他27个省份可计算综合偿债率;又因为内蒙古、河南付息数据明细以及陕西还本数据明细暂缺,剩下24个省市区可分别计算一般偿债率与专项偿债率。

2022年综合偿债率高于20%的省份有5个,分别是天津(32.9%)、辽宁(25.8%)、贵州(25.1%)、云南(24.2%)和吉林(20.7%)。2022年仅有贵州、辽宁两省一般偿债率超过20%,分别为21.1%和20.2%,总体来看一般债务还本付息压力不大。2022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普遍下行,29个省份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负增长,导致专项偿债压力加剧。19个省份专项偿债率超过20%,其中天津专项偿债率超150%,云南、青海、辽宁、吉林、山西和宁夏专项偿债率超过50%,分别达到88.1%、86.8%、86.5%、85.5%、55%和50.6%,专项债务还本付息压力较大。

从资金投向来看,专项债集中用于市政园区以及交通基础设施领域。2020年以来,新增地方政府债务投向重大项目建设,主要用于铁路、轨道交通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农林水利、市政和产业园区建设等,疫情需求还增加了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投入。

四、结论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持续扩张,但整体风险可控。 地方政府应根据自身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合理安排债务规模和结构,优化资金使用效率,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存在区域差异,部分省份面临较大的偿债压力。地方政府应加强对项目收益的评估和监督,提高项目收益覆盖本息的能力,避免“脱实向虚”和“空转”
五、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政策建议
从宏观层面、中央层面和地方层面分别提出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政策建议。
宏观层面 :保持经济平稳运行,促进经济增长与财政收入同步增长;坚持稳健的货币政策,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加强宏观审慎管理,防止金融风险传染。
中央层面 :完善中央与地方财权事权协调机制,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收支责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增加对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科学确定中长期债务规模和分地区限额水平;加强对地方政府的监督问责,严惩违法违规举债行为。
地方层面 :合理安排债务规模和结构,优化资金使用效率;积极推进隐性债务显性化,妥善处置和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加强对项目收益的评估和监督,提高项目收益覆盖本息的能力;建立偿债备付金制度,防范债务兑付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