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元代民族分布与民族等级构成的思考
一、元代民族分布概况
元朝幅员辽阔,民族众多,是我国历史上空前大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其疆域“北逾阴山,西极流沙,东尽辽左,南越海表”。其版图之广“有汉唐之地而加大”,其人民之众“有汉唐之民而加多”。正如《元史·地理志》所评述:“自封建变为郡县,有天下者,汉、隋、唐、宋为盛,然幅员之广,咸不逮元。汉梗于北狄,隋不能服东夷,唐患在西戎,宋患常在西北。若元,则起朔漠,并西域,平西夏,灭女真,臣高丽,定南诏,遂下江南,而天下为一。”在元朝广大的疆域内,居住着众多民族。大漠南北是元朝“祖宗根本之地”,主要居住着蒙古族,岭北行省地段东越兴安岭,南濒大戈壁,西至阿尔泰山西麓,为蒙古族的主要分布地区之一。西北部鄂毕河上游至额尔齐斯河,居住着帖良古、客失的迷等“林木中百姓”,而唐麓岭以北则为益兰州等五部断事官割地,分布着乞儿吉思、撼合纳、谦谦州、益兰州、乌斯等部,东北则包括贝加尔湖周围的豁里、秃麻、不里牙惕(即布里亚特)、巴尔忽诸部以及石勒喀河至额尔古纳河一带合撒儿的领地。漠南蒙古族地区则分属中书省及辽阳、陕西、甘肃等行省管辖,包括阴山以北的汪古部住地以及原属金、西夏,后又分封给札剌儿、兀鲁兀、忙兀、弘吉剌、亦乞列思等五投下及诸王的地区。有元一代,由于大批的蒙古族南迁到这些地区,形成了漠面蒙古族聚居区。此外,由于蒙古*队军**的南下和西征,还有不少蒙古族人民散居在全国各地。
东北的松花江、黑龙江流域居住着女真、汉、契丹、蒙古、水达达等民族或部族;黑龙江入海处奴儿干地区及其周围生活着兀者、吉烈迷、骨嵬等族。而辽河流域的契丹人一部分已同化于周围的女真、汉民族之中,另一部分尚保持着聚族而居的状态。西北地区居住着很多民族,人数最多的是畏兀儿人,主要分布在别失八里、哈剌火州、昌吉、玛纳斯、焉耆等地。沙州以西的哈密则居住着哈密立人。在阴山西北的阿力麻里和海押立等地,为哈刺鲁人的分布区域,在河中各地散居着突厥族的康里人和突厥蛮人,此外还有大量的土著粟族人。阴山以南其他一些地区,分别居住着斡端人(忽炭人)、曲先人等,还有随蒙古征服者到这里定居的蒙古人、汉人、契丹人、唐兀人等各族。西南的*藏西**归入元朝版图后,那里主要居住着藏族,分布在乌思(前藏)、藏(后藏)和纳里速古鲁孙(阿里三围)三地区。云南地区范围很广,东至普安路的横山,西接印度的阿萨密,西南至缅甸的江头城,南连八百媳妇(今泰国北部)和老挝,北至罗罗斯的大渡河。这片广阔的土地上居住着白人(原称僰人,后改为白蛮,今白族)、罗罗(别称罗婺、鲁屋等,今彝族)、末些(又作么些、摩些,今纳西族)、卢蛮(今傈僳族)、斡泥(又称禾泥,今哈尼族)、阿昌(又称峨昌,今阿昌族)、结些(又称遮些,野蛮,今景颇族)、怒人(今怒族)、撬人(今独龙族)、金齿百夷(今傣族)、蒲人(又称蒲蛮、朴子蛮,今德昂和布朗族)等土著居民以及后迁入的色目和蒙古人等各族。
元朝在前代统治者实行羁摩政策的基础上又前进了一步,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除了“宗王将兵,镇边檄襟喉之地外,还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立行省,从政治上与内地划一,此外,还根据西南地区的实际状况,在民族聚居区设立土官,以使其互相制约,进而保证元中央政府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有效统治。
二、元代划分民族为四等辨析
元朝统治集团是蒙古贵族为核心,还有色目等各族的上层统治者;而被统治的人民,则是以汉族为主体,包括蒙古族下层农牧民在内的各族人民。他们遭受着残酷的阶级剥削和民族压迫。蒙古贵族统治者在借鉴金朝所推行的民族分化政策的基础上,依据不同的民族和被征服的先后,将全国各地人民分为蒙古、色目、汉人和南人四个等级,而且在选任官吏、法律诉讼、科举条例、名额和待遇等方面,均有一系列不平等的规定。
从民族成分上看,各等人中包括若干族、部、种。蒙古族为第一等,系元朝的“国姓”。据拉施特《史集·部族志》载,蒙古人由两部分组成,其一为与成吉思汗皇室出于共同祖先的为尼鲁温蒙古人,有泰赤乌、兀鲁、忙兀、札只剌等20余部;其二是被称为迭列列斤的蒙古人(指一般蒙古人),有兀良哈、弘吉剌、伯牙兀等10余部。此外,札剌亦儿、塔塔儿、蔑儿乞、斡亦剌、八剌忽、克烈等部,在元代也被看作蒙古人。但在陶宗仪《辍耕录·氏族》中记有蒙古氏族72种(当然,其中有18种是相互重出,钱大昕在《元史氏族表》中已指出)。
色目人为第二等,主要指西域人,包括钦察、唐兀、畏兀儿、回回等。据《辍耕录·氏族》称有31种,诸如钦察、唐兀、阿速、秃八、唐里、畏兀儿、回回、乃蛮、乞失迷儿等(其中也有同名重见,异译并存之误)。据《元典章·刑部》载,大德八年(1304)规定,除汉儿、高丽、蛮子外,俱系色目人。这些人大多属于西北地区各族,还有些是属于中亚等地。成吉思汗西征扩张领土之后,将所占领的广大地区分封其诸子。长子术赤的封地为钦察汗国(也译金帐汗国),据有花剌子模和康里国故地,领有今额尔齐斯河以西,咸海、里海以北的地区。其子拔都西征,又扩大了领地,曾在伏尔加河下游建都萨莱城。次子察合台初领有西辽和畏兀儿旧地,东面同畏兀儿相邻,西边直到撒马尔罕和布哈拉等地,包括天山南北路及今阿姆河、锡尔河之间的地区,称察合台汗国。初建都阿力麻里(今*疆新**霍城县水定镇西北)。三子窝阔台封于乃蛮故地,则以叶密立和霍博两地为中心,包括*疆新**准噶尔盆地及其以西、以北地区,称窝阔台汗国,建都叶密立(今*疆新**额敏县)。而幼子拖雷按照蒙古幼子守产的习俗,主要领有蒙古本土。
汉人(也称汉儿、乞塔、札忽歹)为第三等,一般指淮河以北原金朝境内的汉族、契丹、女真等族,以及较早被蒙古征服的云南、四川两省人,东北的高丽人也属此等。据陶宗仪《辍耕录》载,汉人有8种,即契丹、高丽、女真、竹因歹、术里阔歹、竹温、竹赤歹、渤海等。
南人(也称蛮子、囊加歹、新附人)为第四等,指最后被元朝征服的原南宋境内(江浙、江西、湖广三行省和河南行省南部)各族,大部分为汉族和南方少数民族,元统治者根据被征服的先后将汉人分为两等,以利用汉人压制南人,以便分而治之。
上述四等人在政治待遇和社会地位上是不平等的。蒙古贵族居最高统治地位,享有很多特权:色目人中上层分子则是被蒙古统治者利用为帮手,对各族人民进行压迫,故他们的政治地位仅次于蒙古贵族,而高于汉人和南人:汉人中少数官僚地主投靠元朝被笼络利用,而其余广大人民与南人同样处于被奴役的地位:南人在四等人中处于最末等,其地位还不如汉人,就连充任官吏的南人在与汉人出身的官吏发生争执时,也要忍气吞声。可见,元朝推行四等人制,蒙古、色目贵族利用民族压迫政策欺凌汉人、南人,广大汉人、南人蒙古者更处在最受压迫和剥削的情况之下。不过,也应指出,蒙古统治者实行这种民族分化和民族压迫政策,只是为了维护蒙古贵族的特权地位,并没有给广大蒙古劳动人民带来好处。
三、元代对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形成的贡献
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形成的历史过程中,元代是中华民族形成的重要发展阶段。蒙古族和色目人各族不仅已上升为中华民族的重要成员,元代汉人族体已得到空前的扩大和发展,契丹、女真、高丽和渤海等族的相当部分已统统被称为汉人。此外,元代还产生了新的民族回回族,尤其值得重视的是元代的*藏西**和台湾正式划归中国大元王朝的版图。实现了中国历史上空前的大统一,使整个中华民族的族体空前扩大,从此,蒙古族、汉族、回族、藏族以及高山族等各族都先后成为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重要成员。在历史上不同发展阶段上发挥着各自的重要作用。过去在研究元朝的民族政策和民族等极构成时,往往过分地强调其民族隔离、民族歧视、民族压迫的性质,因而忽略了元代民族融合空前发展的特点和贡献的一面,使一些研究带有很大的片面性和表面性。今天,当我们在建设和谐社会时,应该注意总结历史经验,全面地辩证地给予正视和辨析,以恢复历史的本来面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