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检察与四部门就加强“两法衔接” 服务营商环境会签合作备忘录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平近**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促进企业合规经营,打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3月20日,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检察院牵头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国家税务总局集美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厦门市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四部门,联合举行《关于打造法治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刑衔接合作备忘录》(下称《备忘录》)会签仪式。

集美检察与四部门就加强“两法衔接”服务营商环境会签合作备忘录

《备忘录》提出了服务保障经济发展的新举措,明确了行刑衔接的工作机制,通过加强公安、检察、税务、市监各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源头合作,溯源治理,防范打击涉企涉税违法犯罪,净化辖区营商环境,营造惩防一体工作局面。

具体机制

1.联席会议机制

通报涉企涉税执法办案情况,研究协作新情况新问题,会商重大案件。

2.联合办案机制

探索联合执法模式,提升“全链条”打击效果;探索公检参与行政机关约谈制度,进行释法说理,提升执法效果。

3.咨询会商机制

税务、市监就追诉标准、证据收集等可以咨询公安机关、检察院,提起案件会商。检察院加强案件的提前介入和立案监督。

4.信息共享机制

探索和发挥“智慧集美”社会治理平台作用,打通行政与司法数据壁垒,加强执法情报共享和研判。

5.企业合规协助机制

检察机关启动涉案企业合规程序、提出检察建议,主管部门协同监督落实情况,共同推动企业、行业合规发展和溯源治理。

6.专项打击机制

针对代理注册、电商、“三品一特”等重点领域的虚假注册、虚开发票、刷单炒信联合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净化市场环境。

7.联合宣传和学习机制

聚焦重点领域,协同进行法治宣传。加强同堂培训,深学互促,共同提升业务能力,发挥特邀检察官助理桥梁作用。

集美检察与四部门就加强“两法衔接”服务营商环境会签合作备忘录

集美检察与四部门就加强“两法衔接”服务营商环境会签合作备忘录

集美检察与四部门就加强“两法衔接”服务营商环境会签合作备忘录

集美检察与四部门就加强“两法衔接”服务营商环境会签合作备忘录

集美检察与四部门就加强“两法衔接”服务营商环境会签合作备忘录

会签仪式后,五家部门举行了第一次联席会议。会签各单位领导表示,五部门联合签署《备忘录》,开创了集美区市监、税、警、检四方协作的新局面,共同构建更加紧密顺畅的交流平台,力争联合办理一批有影响力、有震慑力的案件,共同维护市场秩序稳定。会上,各单位围绕现阶段涉企涉税热点问题、涉企问题全链条治理、线索查办关口前移、行刑案件证据标准、优化信息共享方式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沟通,推动合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和落地执行。各单位议定了日常联络机制并确定了联席会议联络员,明确了后续召开联席会议提起方式与流程。

集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清山表示:要以本次会签《备忘录》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四方协作,推动形成风险联防、问题联治、成果联创的工作格局,不断增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合力。

集美检察与四部门就加强“两法衔接”服务营商环境会签合作备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