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强拆房屋事件最新进展 (安徽强拆房屋事件最新消息)

一、案情简介

李某在安徽省宿州市xx县有一处房屋,是一栋三层建筑,建筑面积400平方米。该房屋最初只有两层,建筑面积300平方米。2012年的时候,李某未经批准,擅自加盖了100平方米。

2019年3月,县政府发布了*地征**公告,李某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随后,县政府选定评估机构,开始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进行评估,但之后李某一直没有收到分户评估报告单。

之后,县政府工作人员来和李某协商补偿事宜,由于在加盖房屋能否获得补偿的问题上双方没有达成一致协议,李某拒绝签署安置补偿协议。

2019年10月,县政府组织人员,强拆了李某的整栋房屋。李某不服,委托律师提起了诉讼,法院也判决了县政府强拆违法。随后,李某向县政府申请了国家赔偿,但县政府以每平方米2500元的价格,赔偿了李某房屋损失75万元,另外还有过渡费,装修及室内物品损失费等,合计83万元。

李某对于该赔偿并不满意,于是再次提起诉讼诉讼。开庭后,县政府辩称:首先,李某房屋加盖的部分,属于违建,不应赔偿;其次,根据分户评估报告单,李某的房屋估价为2500平方米,因此县政府的赔偿款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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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案件分析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李某的赔偿款如何确定?

首先,是房屋的损失,李某的房屋位于国有土地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条例》的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具体到本案中,县政府虽然出具了分户评估报告单,但县政府并没有将该报告单送达给李某,导致李某无法对该评估报告单进行申诉、复核,因此评估报告单不能作为赔偿依据。人民法院参照县城2019年的县城商品房网签备案价格6000元每平方米。

李某房屋建筑面积400平方米,但其中的100平方米属于未经批准,擅自加盖的违法建筑,国家赔偿只赔偿合法损失,因此对于房屋损失确定为180万。另外,还有过渡费,装修及室内物品损失费等损失8万元,合计1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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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院判决

县政府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李某损失18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