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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成为那颗闪亮的星星吗?

你想成为同学们心中的榜样力量吗?

与理想同在,与榜样同行!

每一个你都是最特别的那颗星

人不率,顺不从;身不先,则不信。为引导全省中小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大教育工作者要遵循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促进“三个课堂”对接融合、落地生根,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使学生的兴趣爱好、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得到全面发展。

陕西教育报刊社新媒体中心即日起推出“校园之星 榜样力量”的活动。我们期望在挖掘学生中先进典型的过程中,激励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树立榜样、推崇榜样、学习榜样、成为榜样!欢迎各个学校及教师积极推荐优秀学生,我们期待与您发现每一位学子的闪光点,我们希望见证每位学子成长路上的点点滴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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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时间

即日起到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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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范围

陕西省全体中小学生(幼儿园——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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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标准

凡申报“校园之星”的学生都必须模范遵守学生行为规范,思想品德好,有上进心,榜样作用强。

1、品德优秀,在学习、生活、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

2、全面发展,能积极参加班级、学校、社区的各项活动,取得突出成绩;

3、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成绩优异;

4、在某一方面有特长,为班级或学校获得荣誉的;

5、能出谋划策,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在学生工作中表现出色,得到广大师生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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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项目

“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分别从学生的道德品质、文化素质、身心素质、劳动素质、艺术素质等几方面进行评价,分别设立以下几类:

1.学习之星

学习目标明确,学习方法得当,进取心强,能很好地掌握学科的基 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历次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包括勤奋之星、学科之星、进步之星等。

2.文学之星

热爱文学创作与读书,有一定的文学功底,积极参加市级、学校组织的各类征文活动并获奖,积极向广播站、校内各种杂志投稿,或在市级报刊上发表作品。包括写作之星、演讲之星、朗诵之星、阅读之星等。

3.文明友爱之星

尊敬他人、谦虚谨慎、以礼待人、大方得体、忠厚诚信,模范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关心他人,积极参加班级、学校、社区的各项公益活动。包括文明之星、礼仪之星、守纪之星、诚信之星、尊师之星、孝顺之星、助人之星、爱班之星、劳动之星等。

4.才艺之星

在美术、音乐、舞蹈、戏剧、摄影等方面有突出特长并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艺术团体或者在校级以上各类艺术比赛中获过三等奖以上奖励。可包括书法之星、绘画之星、摄影之星、音乐之星、舞蹈之星等。

5.体育之星

在体育运动方面有突出特长或在校级以上各类体育比赛中成绩突出者。

6.其他

如果对班级班风建设有利,能成为学生认同并学习的榜样的同学也可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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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办法

校园之星每个周评选一期,采用学校及教师推选办法,学校及相关教师需根据此方案严格按照评选程序认真执行,要求每个被推荐人须有2——3张高清单人照片及200字左右的推荐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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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此活动不设置任何奖项,征集的内容择优发布到“陕西教育报刊社”微信公众号,陕西教育新闻网开设专栏,欢迎各位老师积极转发并推荐。

2.主办方拥有对征集内容进行宣传推广、二次改编创作的权利,但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组委会保留取消因各种问题产生纠纷作品参与资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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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邮箱

sjsxmtzx@163.com

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新媒体中心电话:029——87323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