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人们习惯在微信群里分享每日“多巴胺”穿搭,或是吐槽某个好友“显眼包”......当然日常聊天中也偶尔会发生争吵,但你有没有想过,在朋友圈和微信群里辱骂他人也可能涉嫌违法。

最近,陈女士就碰到了这种烦心事,微信群信息不断骚扰,凌晨电话不停轰炸,拒接一次又打一次,拒接一次又打一次,拒接一次又打一次。 “我的生活已经受到严重影响!!!” 真是让陈女士无比头疼。

深受其扰的陈女士最终忍无可忍,报警向警方寻求帮助,上饶市公安局信州分局北门派出所接警后立即展开调查,最终锁定违法行为人彭某。

经查,因双方先前有矛盾纠纷,彭某对陈女士心生不满,于是在近500人的工作群内公然对陈女士发表*辱侮**性言语,让同样在群内的陈女士烦不胜烦,并且彭某还多次在夜深人静时拨打电话辱骂陈女士。

目前,彭某因涉嫌 发送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公然*辱侮**他人 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网络虽是虚拟空间,但并非法外之地,勿以为微信群只是小圈子,也不要觉得电话骚扰纯属自由,只知发泄情绪却全然不顾法律后果,结果只会是因小失大换来“拘留套餐”。
法条链接
《治安管理处罚法》
★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辱侮**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谤诽**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亲近**属进行威胁、*辱侮**、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辱侮**、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窥偷**、*拍偷**、*听窃**、散布他人隐私的。
内容来源:信州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