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是小编最近收到的粉丝留言
碰到上述问题怎么办?
民间借贷的利息是如何规定的?
超过最高利率标准如何处理?
答案在这里
我国民间借贷的利率
以24%(即2分利)
和36%(即3分利)为线
将利率分为三个区域

司法保护区
假如你是出借人
当约定的年利率不超过24%
可以大胆地让对方
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
不给就是耍流氓
法律会给你撑腰
自然债务区
假如你是出借人
当约定的年利率在24%—36%之间
利息没给的,可以不给了
利息已经给了的,也要不回来了
高息无效区
假如你是出借人
当年利率超过36%
对方支付的超过36%部分的利息
是随时可以从你这要回去的
接下来小编将结合借条样例
给大家逐一说明
民间借贷中关于利息的那些事儿
感兴趣的童鞋
可以准备好划重点啦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借期内利息,
出借人能否主张借期内利息?

问:现在李四能否要求张三支付借期内利息呢?
答:不能。借款合同一定要约定利息。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借期内利息,
也未约定逾期利息,
出借人能否主张逾期利息?

问:直到2015年8月30日,张三才还清借款。那么李四是否可以要求张三支付2015年1月1日至8月30日期间的逾期利息呢?
答:可以!当借条中没有约定借期内利息和逾期利息,借款人没有按期还款时,那么出借人可以向借款人要求支付逾期利息。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借期内利息,
出借人主张逾期利息,
利率应按多少计算?

问:直到2015年8月30日,张三才还清借款。那么李四要求张三支付2015年1月1日至8月30日期间的逾期利息,利率应按多少计算呢?
答:按照年利率不超过6%(即月利率不超过0.5%,也就是老百姓平常说的5厘利)计算逾期利息。所以李四可以要求张三支付的逾期利息为:100000(本金)×0.5%(月利率)×8(逾期期限)=4000元。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借期内利息,
但约定了逾期利息,
能否主张逾期利息?
逾期利息应按多少计算?

问:若张三不能按时还款,那么李四是否可以要求张三支付逾期利息呢?
答:可以,但要注意逾期利息约定是否明确、是否合法。若双方对逾期利息约定不明,应按年利率不超过6%计算逾期利息。故张三应支付李四的逾期利息为:100000(本金)×0.5%(月利率)×8(逾期期限)=4000元。

问:张三直到2015年8月30日才还款,那么李四是否可以要求张三支付逾期利息呢?逾期利息应按多少计算?
答:双方约定逾期利率24%,不超过法定的利率标准,合法、有效,故此时应按年利率24%计算逾期利息。故张三应支付李四的逾期利息为:100000(本金)×24%(年利率)÷12×8(逾期期限)=16000元。
提示: 借条中未约定借期内利息,双方可约定年利率不超过24%的逾期利息 。

借贷双方对借期内利息约定不明确,
是否可以主张借期内的利息?
应按多少计算?

问:借期内利息约定不明确,李四能否要求张三支付借期内的利息?应按多少计算?
答:不能。借期内的利息应根据借贷主体来确定。张三和李四双方都是自然人,上述情况应视为无息借贷。

问:借期内利息约定不明确,李四能否要求天地公司支付借期内的利息?应按多少计算?
答:可以。借期内的利息应根据借贷主体来确定。天地公司作为借贷主体一方,不是自然人,应视为有息借贷。

借贷双方对借期内利息约定不明确,
是否可以主张逾期利息?
问:张三直到2015年8月30日才还款。那李四能否要求张三支付2015年1月1日至8月30日期间的逾期利息?利率应按多少计算呢?
答:不能。自然人之间借贷,没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的,视为无息借贷。
问:天地公司直到2015年8月30日才还款。那么李四能否主张2015年1月1日至8月30日期间的逾期利息?利率应按多少计算呢?
答:可以。虽然双方对借期内利息约定不明确,但因属非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应视为有息借贷。逾期利息应按最终确定的约定借期内的利率计算。

问:借条中同时约定逾期利率、违约金、律师费或者其他费用,如何处理?
答:同时约定逾期利率、违约金、或者相关的其他费用的,出借人既可以选择性主张,也可同时主张,但总计不得超过年利率24%。

问:双方没约定利息,借款人支付利息后反悔,如何处理?
答:双方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又要求出借人返还的,除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情形外,法院不予支持。

问:双方约定年利率高于36%,借款人支付利息后反悔,如何处理?
答:年利率高于36%的部分,属于无效,借款人可以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上述9个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并结合现实中遇到的实例编写而成,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