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 (青岛法院拒执案例)

近日,青岛海事法院执行局发出了首份《涉嫌拒执犯罪移送预告书》,成功执行一起跨河北、福建两省的船舶租赁纠纷案件。

青岛法院拒执案例,青岛拒执罪移送

此前申请执行人河北省某租赁公司因为船舶租赁合同纠纷将被执行人福建省某工程公司诉至青岛海事法院,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福建省某工程公司支付河北省某租赁公司船舶租赁费用等共计20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福建省某工程公司没有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河北省某租赁公司的申请,青岛海事法院于2023年1月29日立案执行,对福建省某工程公司的网络银行资金进行查控,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但细心的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在青岛海事法院做出民事判决后,其银行账户有大笔资金转账记录,但到执行阶段该公司账户资金寥寥无几,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民事判决书生效一年,立案执行三月,被告一拖再拖,始终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直至法院下“最后通牒”。

掌握案件基本事实后,执行法官曾多次约谈被执行人福建省某工程公司,依法督促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严正告知其不履行清偿债务的法律后果,但被告以各种理由拖延履行。执行法官果断决定对被执行人升级执行措施:“经本院多次督促,你公司仍未依据青岛海事法院生效民事判决书履行清偿债务,并且在民事判决书作出后,你公司账户有大笔资金流出,上述行为已经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青岛海事法院将该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机关侦查,追究你公司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现向你公司正式发出《涉嫌拒执犯罪移送预告书》。”被执行人收到预告书后终于知道事态严重,主动联系了执行法官,并在法院主持下,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至此,案件顺利执结完毕,这起跨两省执行难案终于圆满解决。

青岛海事法院发出首份《涉嫌拒执犯罪移送预告书》,是切实破解“执行难”,对执行工作采取强制性措施的探索和创新。通过这种预防性法律措施,让被执行人认识到自身行为已涉嫌犯罪,从而遏制被执行人侥幸心理,促使其及时自觉履行义务,不仅体现了司法的威严,也彰显了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和司法温度,有利于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诚信守约的社会风尚。

(供稿:青岛海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