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众所周知,美国是一个多元化的国家,同时,美国也是一个“唯才是举”的社会,非常看重人才与科技,那么多元化和唯才是举哪个更为重要?据新华网近日的报道,美国最高法院近日裁定,哈佛大学与北卡大学的招生政策违宪,要求他们不得将“种族因素”纳入招生的考虑范畴。首席*法大**官约翰·罗伯茨强调,大学招生时考虑种族因素,违反了美国宪法的“平等保护条款”,“学生必须根据其个人经历而不是种族来对待”。
尽管该裁决貌似只针对哈佛与北卡,但美国最高院在长达267页的裁决书中,明确要求“大学在招生计划中使用非种族以外的标准”。因此,在最高院的裁决出炉之后,美媒纷纷表示,该裁决将对美国高校的招生政策“产生重大影响”,大大利好白人和亚裔学生,将对非洲裔和拉丁裔“造成冲击”。原因很简单,白人和亚裔本来就重视教育,学习就好,现在非洲裔、拉丁裔的“加分”被取消了,更难以与前者竞争了。
不少美国的大学官员就表示,如果招生政策不对某些种族倾斜,那么很多黑人学生将很难被精英大学录取,没有其他的办法可以确保录取“一定比例”的少数族裔学生,“特别是黑人学生”。由此可见,美国最高院的这一裁决,是让美国的大学重新回归“唯才是举”,由学生的经历和能力来决定是否录取,在其过程中不再根据其种族和肤色,来决定是否“给予优待”,这显然对于优秀人才有利,而对部分种族,特别是黑人不利。

需要指出的是,美国最高法院的这一裁决,从某种程度上讲是“石破天惊”的,因为它改变了美国实行了80年的“招生传统”。上世纪50年代,或许是为了与苏联争霸,消解内部矛盾,美国最高院牵头掀起了“自由主义”宪政革命,主动摧毁种族隔离和种族歧视政策,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甚至动用101空降师护送黑人学生进入白人学校,马丁·路德·金的遇刺使得这场黑人运动达到了高潮,也画上了一个相对圆满的句号。
美国高校招生时,采取向包括黑人在内的少数族裔“倾斜”的政策,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其目的是为了“消除种族歧视”,“保护弱势群体”,实现“多元化”。因此,美国大学招生“考虑种族因素”已经有80多年的历史了,现在却被美国最高法院“一朝废除”,这当然会影响千千万万人,影响整个美国社会,因此说它“百年一遇”,“石破天惊”,其实也并不为过。那么,美国最高院为什么要做出这样的裁决?
可能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其一,世易时移,变法宜矣。美国是一个非常具有“灵活性”的国家,一般来说,大国就像大象,上面对于下层发生的事情缺乏敏感性,往往要等问题比较严重了,才开始“亡羊补牢”。但美国却不是这样,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主动掀起“宪政革命”,现在又主动废除大学招生“少数族裔”优先政策,这都是“积极求变”,“主动变法”,比“被动改变”,“消极应对”,要高出很多。

△美军护送黑人进入学校
其二,大学招生考虑“种族背景”,貌似公平,其实也有不小的弊端。比如说,就因为某人是少数族裔,就能享受“加分”与“优先录取”的待遇,对于其他的优秀学生是“不公平的”,甚至会形成“逆向歧视”。比如说,某人明明是主体民族,为了“优先录取”,却只能改成少数族裔;再比如说,过于优待少数族裔,反而加大了“民族隔阂”,主体民族甚至可能沦为“二等公民”,处处忍让,谨小慎微。
其三,美国正竭尽全力地与中国进行竞争,中美博弈是一场“漫长的马拉松赛”。很显然,废除照顾少数族裔的大学招生政策,对于美国“选拔人才”是有利的,确保了优秀的学生“脱颖而出”,而不会被相对平庸的黑人学生霸占机会。所以,联邦最高院做出这一裁决之后,特朗普就公开表示,“这对美国来说是美好的一天”,“有利于美国与全球其他国家竞争,这是大家都在等候与期待的裁决,结果非常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