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购固定资产 购入不需要安装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贷:银行存款
购入需要安装固定资产 借:在建工程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贷: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借:固定资产贷:在建工程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 购入工程物资 借:工程物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贷:银行存款
领用工程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 借:在建工程贷:工程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
自营工程发生的其他费用(如分配工程人员工资) 借:在建工程贷: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
自营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借:固定资产贷:在建工程
出包工程:“在建工程”主要是企业与建造承包商办理工程价款结算 按合理估计的发包工程进度和合同规定向建造承包商结算进度款/补付工程款 借:在建工程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贷:银行存款
工程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借:固定资产贷: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折旧(谁受益谁承担) 借:在建工程/其他业务成本(经营出租)/制造费用(生产车间)等贷: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后续计量 费用化支出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贷:银行存款
资本化支出 开始改造时,将固定资产账价转入“在建工程”,并停止折旧借:在建工程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贷:固定资产
更换旧部件(更换的旧部件要计算其账价) 借:营业外支出(旧部件账价)贷:在建工程
发生改造的成本支出 借:在建工程贷: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借:固定资产贷:在建工程
处置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贷:固定资产(原价)
发生清理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贷:银行存款
收到变价收入、残料入库、保险赔付 借:银行存款(变价收入)原材料(残料入库)其他应收款(保险赔付)贷:固定资产清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结转清理净损益 如为净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自然灾害/正常报废)贷:固定资产清理
如为净收益 借:固定资产管理贷:营业外收入
结转出售、转让等原因实现的利得或损失计入“资产处置损益” 借:资产处置损益贷:固定资产清理(利得作相反分录)
固定资产清查 盘盈(批准前) 借:固定资产(重置成本)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盘亏(批准前)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贷:固定资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账面净值x税率
盘盈(批准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盘亏(批准后) 借:其他应收款(责任人赔付)营业外支出(盘亏损失)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固定资产减值 借:资产减值损失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总结】 固定资产三个特点: 购入时“在建工程”、盘点时“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处置时“固定资产清理”
外购固定资产,员工培训费不计入成本(因为发生在能用之后)领用自产库存商品,取实际成本入账(因为不是销售)
影响折旧的因素(出现在公式中就会影响):原价、残值、寿命、减值
【技巧】 折旧月份数=12个月-购入月份(如2月购入,即12-2=10)工作量法计提折旧时,不看购入月份
应计折旧额=原价-预计净残值-减值准备 直线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应计折旧额公式(三选一) =(原价-残值)/ 年限或总工作量或年折旧率(即尚可使用/年数总和x100%)=(原价-原价x残值率)/ 年限或总工作量或年折旧率=原价x(1-残值率)/ 年限或总工作量或年折旧率 其中:残值=原价x残值率;残值率=残值/原价
双倍余额递减法 =净值x年折旧率(最后2年改直线法=原价-折旧/2)=(原价-折旧)x年折旧率(即2/年限x100%)
年数总和法检验计算是否正确:累计折旧=原价-净残值账面净值=原价-折旧(仅考虑折旧)账面价值=原价-折旧-减值准备(原价-所有备抵科目)固定资产折旧原则:谁受益谁承担
后续支出被替换部分扣除: 原账面价值“在建工程”新账面价值“固定资产”被替换旧价值“营业外支出”(不影响改造后入账价值)变价收入“银行存款”(车间修理费用不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清理:主动“资产处置损益”/被动“营业外收支” 固定资产清理:支出在借,收钱在贷;余额借方为净损失,余额贷方为净收益
计算处置固定资产对损益的影响: 清理净收益或净损失=得到的-付出的(均不考虑增值税)
资产清查:只有实物资产需要盘点(库存现金、存货、固定资产) 库存现金盘盈:贷方“其他应付款、营业外收入”库存现金盘亏:借方“其他应收款、管理费用”
存货盘盈:贷方“管理费用” 存货盘亏:借方“营业外支出、管理费用”
固定资产盘盈: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固定资产盘亏:待处理财产损溢(批准前借方,批准后贷方)借方“其他应收款、营业外支出”;贷方进项转出(原价-折旧x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