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5月27日讯 (YMG记者 徐峰)昨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普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从今年起山东省在我省普通本科高校组织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参加夏考且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报考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考生可在本科提前批填报志愿,录取时高考成绩占比不低50%,最低控制线不低于二本线。
今年起9所省内本科高校进行综合评价试点招生
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是指按照高校人才培养目标和选拔标准,依据考生统一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校考核,按比例形成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学生的一种多元评价招生录取方式,其中学校考核包括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高校考核或面试。此后,省教育厅每年将在综合评估的基础上确定当年的试点高校。
按照教育部要求,2016年确定省域内的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分校、青岛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科技大学、青岛科技大学、山东财经大学等9所本科高校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试点。
那么,对于有意向报考的考生来说,条件标尺到底卡向何处?通知中明确指出,已经通过我省当年夏季高考报名并符合试点高校具体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综合评价招生。考生须按照要求分别参加我省夏季高考统一报名和试点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报名。
对于试点高校来说,要在综合素质评价招生报名前公布本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考生报考条件,明确网上报名时间、报名办法、报考要求、录取程序、录取标准等。报考要求应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设置前置条件,要将学生社区服务、社会实践经历、研究型学习情况和自主选修学分学习情况等作为综合素质材料初审的重要内容和进入面试的必要条件。
考生可根据本人情况和高校要求自主报考,如实提供相关报考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通知称,试点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工作原则上须于当年4月底前完成。但考虑到试点启动工作实际情况,2016年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时间可推迟到6月上旬前完成。要求试点高校在确定入围考生名单时,同等条件下,要向农村贫困家庭学生适当倾斜。
学校考核在高考结束后成绩公布前进行
按照规定,考生在通过初审后有资格参加试点高校组织的考核。学校考核方式包括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测试或面试。学校考核应安排在高考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
试点高校要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测试或面试成绩,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1:5的比例确定入围学生名单。入围学生名单要在试点高校网站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那么,入围考生该如何填报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呢?记者从通知中了解到,高考成绩公布后,入围考生应在本科提前批次填报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志愿,若同时获得多个入围资格,只能选择一所高校填报。不填报或填报未入围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志愿,视为放弃该项招生资格,但不影响其他志愿录取。填报专业志愿须在该项招生公示的专业中选择,否则视为无效。
高考成绩在其中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
按照规定,考生综合成绩由试点高校依据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高校考核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形成。其中,高考成绩在其中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其余两项在其中的占比由试点高校自行确定。上述三项成绩在综合成绩中的占比,试点高校须在招生章程中注明。
录取环节中,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试点高校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志愿及该校投档控制分数线,试点高校一次性全部投档,由试点高校根据相关招生计划及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录取手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高考成绩由试点高校自行确定,但不得低于我省首次确定的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