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一学校把学生100多份外卖直接倒掉,理由是:从非正常渠道进来,有安全隐患。

这样的行为看起来没有什么问题,毕竟学校本着对学生负责任的角度来对待这件事情。
但这样的操作很难让人质疑其中真正的行为动机,正所谓「无利不起早」。
我从读小学开始就知道,在学校里开小卖部是需要「资质」的,而所谓的资质,在国内就是关系为上。
上了初中以后,学校里就有偶尔听到有同学说,学校的饭堂都是校长的亲戚来承包的。当然个中的事件真相如何,我是没有考究。只不过这种事情实属「人之常情」,正所谓肥水不流外人田。

回到这次发生的事件里,学校以安全为由直接倒掉学生100多份外卖,这种事情即便是发生在如今相对进步的时代也实属难以接受。
学校认为外卖有问题,难道学生就不会认为饭堂有问题吗?虽然学生认为的问题可能不是「安全」,而是「味道」或者「性价比」之类的。但从市场自由选择的角度来看,无疑学校相对于外面的餐饮来说是输了。
否则学生为什么需要冒着有可能「中毒」的风险去吃快餐?

再者,假设学生自己点的外卖真的吃了感觉到有不舒服,学校是否会为这种事件负责?如果不会,那么学校就没有必要禁止学生自行点外卖。
其次,学校有没有明令禁止学生点外卖的条令。我们都知道,法律上没有明令禁止的行为就意味着可以做,这个道理同样适用于规章制度的制定。
最后,学校有没有可能只是因为自身的利益受到了伤害,而借「安全」之名,行便利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