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电子发票”上线啦!
为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顺应数字经济时代发展潮流,降低征纳成本,国家税务总局推出了数字化电子发票。
和现有发票开具相比,数字化电子发票开具有一个很大的变化,就是不需要税控专用设备,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即可开具数字化电子发票 ,税务机关将免费向纳税人提供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开具、查验及交付服务,降低纳税人发票的使用和管理成本。

关于数字化电子发票开具平台:
首先纳税人需要登录电子税务局,然后点击“我要办税”-“*票开**业务”,最后通过*票开**模块,选择不同的发票类型,录入开具内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校验通过后,自动赋予发票号码并按不同业务类型生成相应的数字化电子发票。
需要注意的是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提供 两种发票开具模式 。纳税人可以根据需要选择。第一种是页面输入模式,即进入页面输入内容完成发票开具。第二种是扫描二维码模式,纳税人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的方式完成发票相关信息预采集。

在开具过程中还有五个便捷功能:
一、发票草稿功能
在开具发票过程中,如需暂时保存发票信息可以选择保存草稿。
二、不需要开具销货清单
纳税人销售商品种类较多的时候,不再需要开具销货清单。因为数字化电子发票的载体为电子文件,无最大*票开**行数限制,交易项目明细能够在数字化电子发票中全部展示。
三、不需要每次都手动录入发票的全部票面信息
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基础信息维护”模块来维护项目以及客户的基础信息。完成维护后,可在开具发票时直接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发票信息预填,无需手动录入,减少*票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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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快捷*票开**功能
纳税人可根据实际需求对不同的发票类型、票种标签、特定业务、差额、减按、项目信息、客户信息等内容进行设置。填写完毕后保存为快捷方式,并展示在“蓝字发票开具”二级首页功能的“发票填开”中,后续可直接点击快捷方式进入既定的发票内容页面填写发票信息。
五、可填写备注信息
纳税人可以根据所属行业特点和生产经营需要,自行额外增加发票信息。发票备注信息可以在发票开具时直接填写在备注栏,如超过200字符则通过自定义附加要素录入。
信息来源:四川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