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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本文系根据真实案例改编,旨在以案普法,无低俗等不良引导
如今,不论是公职岗位还是一般的岗位,多数需要提供无犯罪证明。
本案中的姬女士也不例外,但是对于姬女士而言,应聘上了工作,本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情,但姬女士却怎么也开心不起来,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案情简介
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姬女士称,自己是在今年三月的时候,因为岗位的要求,需要对其进行政审,要求提供无犯罪证明,但是姬女士在进行资料的收集时,却发现自己竟然有因诈骗而服刑的案底,这让姬女士难以接受。

自己一向清清白白,怎么会有这样的记录在自己身上呢?
姬女士随即联系了当地的警方,后来警方经过调查发现是当初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自报了姬女士的个人信息,侦查人员也就根据当初嫌疑人提供的个人信息进行了案件的录入。
因入职的迫切需要当地的派出所为姬女士开具了无犯罪证明,并就相关情况予以备注,但是姬女士表示希望能够在系统中彻底删除,不然总是有后患之忧。
当地派出所表示会抓紧时间为姬女士办理,但是经过一个月,姬女士再次查询发现犯罪记录依旧没有被更改。
姬女士表示,因为司法机关的疏忽,导致该犯罪记录在自己名下十余年,自己实在是难以接受。
该案一出,不少网友对自己的个人信息是否被他人冒用表示担忧,并且也有不少网友想知道如果遇到像姬女士这种情况自己又该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呢?
那么接下来我们就此案背后所隐藏的法律问题进行一探究竟。
二、核心问题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可能构成什么罪名?
本案中,姬女士是否可以主张赔偿?
三、法律分析
首先,随之科技的不断发展,各种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手段也是层出不穷,我国法律对于公民的个人信息予以严格的保护,一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以及《民法典》人格权编给予人格权以全面的保护,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予以严格的禁止;
另一方面,我国《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也规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于非法出售、利用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予以严厉的打击。

并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也联合颁布了《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予以依法惩治。
其次,对于公民而言,如果发现自己的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又应当采取什么措施呢?
一方面,我们应当积极的收集相关的证据,包括自己的个人信息是在什么地点、什么途径、被什么人所利用。
根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七条的规定,对于相关错误信息有权要求进行更正删除,例如 如果是在网络平台或者其他场所被他人使用,应当积极联系该场所的管理者进行删除处理;
另一方面,在采取相关措施以后,要及时进行报警处理,亦或者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相关的责任人进行追责,要求对其不当利用自己的个人信息进行损害赔偿。
另外,在本案中,姬女士的个人信息在被不法分子利用后,因为司法机关的疏忽该犯罪案底跟随了姬女士十余年,姬女士是否可以主张赔偿呢?
由于对于嫌疑人的身份进行核实是司法机关的责任和义务,因为工作的疏忽导致犯罪嫌疑人使用他人姓名所造成的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四、总结
本案中,姬女士因为自己的工作需要进行政审才发现安插在自己头上的“罪名”,如果不是因为工作需要,可能姬女士永远也发现不了自己身上的“罪名”。

本案给我们的启示颇多,一方面,作为公民个人而言,我们要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避免被不法之人利用,造成自己的权利受损。
当然,一旦发现自己的个人信息被他人所利用,也要积极的进行维权,运用法律手段对侵权人进行追责处理。
另一方面,本案也给司法机关敲响了警钟,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一定要认真谨慎,避免此类案件的发生,对于相关的责任人也应当进行追责处理。
并且如果出现了该种情况,也要抓紧时间为受害人及时更正信息,否则让无辜的人被安上莫须有的罪名实在是让人难以接受。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