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恺火锅店事件涉及到的法律 (郑恺火锅店会被告成功吗)

本文来源:时代周报 作者:穆瑀宸

郑恺火锅店整改没,郑恺火锅店抄袭受害者该怎样维权

继杜海涛、吴昕的火锅店翻车后,郑恺参股的火凤祥鲜货火锅被网友视频曝光,指出其虚假宣传及诸多食品安全问题。

8月14深夜,火凤祥鲜货火锅在其官方微博发布公开致歉信,就视频问题道歉。道歉信的内容千篇一律,将操作不规范的责任推卸给涉事门店,以及门店工作人员。

值得注意的是,事件被爆出的第二天,郑恺本人的微博上晒出的是七夕大餐,顺便宣传其新综艺,并未对该事件有任何回复。

15日上午,#郑恺火锅店道歉#登上微博热搜第一名,截至时代周报发稿时,该话题阅读量近2亿,讨论超过3.2万。

此事件距离“明星火锅店遭人民网点名事件”不过一周多的时间。在人民网的文章中指出,成熟的操盘手们利用明星光环上演了一幕幕“扩张奇迹”。然而,这些打着加盟旗号的明星火锅店,“翻车”事件频发,食品安全存隐患。

此次点名事件,涉及的明星达22人之多。但显然,郑恺火锅店翻车事件,从另一个侧面也说明,被人民网点名事件,还是未能引起很多明星及其背后资本和品牌的重视。

事实上,靠着明星效应迅速打开市场的明星火锅店,在经历“出道即巅峰”后,频频出现“翻车”现象。

2021年7月,杜海涛和吴昕的辣斗辣火锅店因就餐区与食品加工操作区设置不合理、食品加工操作区与厨余垃圾未隔离、蝇虫防消不到位等诸多问题被责令整改;2021年4月, 陈赫的贤合庄火锅店天花板忽然掉落,砸伤消费者;2020年6月和9月,薛之谦参与的上上谦火锅店两次检测出大肠菌群;2017年,包贝尔的辣庄火锅被曝用牛血代替鸭血。

明星火锅店“翻车”,在业内人士看来,似乎是早晚的事情。

中国食品产业分析师朱丹蓬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明星自身拥有强大IP资源,在这种优势下可以更好的完成流量变现。不过,问题也相对突出,很多明星把门店交给第三方运营,这种甩手掌柜的模式运营风险十分高。

而第三方运营的绩效,主要依靠加盟费提成和加盟商从总部购进原料所获取的盈利。整体来说,这种盈利模式是不可持续的,这也是很多明星火锅店爆出食品安全问题、管理问题的核心原因。对此,时代周报曾于8月14日发表文章《明星火锅店:涮“粉丝”割“韭菜”遭点名,模式或难以为继》,深度分析了其中的原因所在。

这次事件,也并非郑恺的火锅店第一次翻车。2020年7月,火凤祥火锅店在开业第二天就被四川成都吼堂老火锅指认其火锅店装修风格抄袭自己。彼时,郑恺在第一时间发文称“如有侵权,立即整改,绝不姑息”。

但在官方声明也表示,郑恺为“品牌掌柜”而非经营决策人。当时,郑恺的粉丝甚至反过来,要求被抄袭企业给郑恺道歉。

这种匪夷所思的现象,也给了明星出现问题后不予理会的借口。越来越多的明星会以“并非实际决策人”“日常无瑕管理店铺”等原因迅速撇清关系。

事实也正是如此,有些明星只宣称自己是火锅店的品牌合伙人,而天眼查等相关渠道上并不能查到其参股信息。所谓的品牌合伙人,可能只是“广告代言人”。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浩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即使是仅作为代言人为火锅店“站台”,如果出现食品安全问题,也需要承担虚假宣传连带责任。

《广告法》中对于艺人代言规定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代言人承担无过错的连带损害赔偿责任;第二种情况:上述商品或服务以外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作推荐、证明的,代言人承担有过错的连带损害赔偿责任。

不过,就郑恺的火锅店来说,火凤祥鲜货火锅由火凤祥(宁波)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火凤祥公司”)运营。天眼查数据显示,火凤祥公司的股东中,上海欢铄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18.5%,而上海欢铄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大股东和最终受益人为郑恺,后者持股比例为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