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林州法院执行法官在申请执行人及时提供线索的情况下,成功将失踪的被执行人秦某拘传至法院,在对其拟采取拘留措施时,被执行人秦某迫于拘留威慑,当场履行11万元。

据悉,李某与秦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林州法院审理后判决秦某偿还李某借款共计12.5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秦某未按判决约定主动履行义务,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立即电话联系被执行人秦某,督促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明确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秦某称自己在经营工程,以工程款未结、手里没钱为由敷衍搪塞,躲避执行。执行法官通过查控系统查找财产线索无果后,依法冻结了秦某账户,但秦某仍置之不理。执行法官遂告诉申请人李某,要密切关注秦某的行踪,积极提供执行线索。
李某通过亲戚、朋友多方打听,一直努力查找秦某的下落。不久后,刚下班的执行法官就接到李某的电话,称在市区某工地发现了秦某行踪,执行法官立即调派干警迅速出动,成功将被执行人秦某逮个正着,并拘传回法院。面对执行法官的询问和释法明理做工作,秦某虽无过多辩解,但仍不为所动,一直坚称自己没钱,暂时无能力偿还债务。执行法官决定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并安排法警带其前往医院准备体检。拘留过程中,秦某急忙联系承办法官表示“不要拘留我,我愿意还钱”。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秦某当场偿还李某11万元,并达成剩余款项于6月底还清的和解协议。

在执行工作中,申请执行人的密切配合,对查找被执行人、查控执行财产具有重要作用。相对于执行法官,申请执行人或多或少与被执行人有过正面接触,对其活动轨迹及财产情况有一定的了解。因此,申请执行人应强化主体意识,积极主动提供执行线索,并第一时间反馈给执行法官,协助法官破解执行难题,推进案件快速高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