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姐被滴滴顺风车司机杀害一案 (如何看待滴滴顺风车空姐遇害事件)

来源 | 上海检察三分院

近日,“空姐乘坐滴滴顺风车遇害”一事引起广泛关注。5月12日,警方发布公告称,犯罪嫌疑人已经在逃跑中跳水溺亡。消息一出,再次引起网友热议:犯罪嫌疑人一死了之,逃避了法律的追究,是不是太便宜他了?

我们今天就来理一理

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过程中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

案件应该怎么办?

《刑事诉讼法》总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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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即: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属于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之一。

分阶段论:

公安机关侦查过程中: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

公安侦查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应撤销案件。

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过程 中: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一款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属于《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之一,应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一条 对第一审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判决、裁定:… (九)被告人死亡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能够确认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被告人死亡的,应裁决终止审理;被告人死亡经确认无罪的,应判决宣告无罪。

以“空姐乘坐滴滴顺风车遇害”一案为例。

➤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死亡,则应由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若在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死亡,则应由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若在检察院已经提起公诉,法院审理阶段,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死亡,则应由法院裁定终止审理(刘某某有罪的情况)或者判决宣告无罪(刘某某无罪的情况)。

但是,《民事诉讼法》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的,以其遗产偿还债务。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由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履行义务。

即:由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导致无法再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民事赔偿责任仍可追究。

特殊案件的特别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条 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公安机关认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写出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

对于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电信诈骗、网络诈骗犯罪等重大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长期不到案或者死亡的,可以启动没收违法所得程序,最大程度挽回国家或人民财产损失。

(作者:三分院公诉处刘阿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