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车库产权归属的法律依据 (如何判断地下车库归属权)

近几年,我国的经济发展迅速,相应的人们的生活水平也有了显著的提高,越来越多的私家车进入到人们的生活当中。与此同时,地下车库的权属争议也越来越频繁。

如何判断地下车库归属权,地下车库产权归属的法律依据

原告金海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下文简称“金海置业公司”)一纸诉状将芜湖市宏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宏博物业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在 2014 年 12 月 17 日立案受理后,并于 2015 年 2 月 2 日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和被告双方的委托代理人均到庭参加了本案的审理。

原告金海置业公司诉称,芜湖市城市规划局在 2005 年 8 月至 2006 年 6 月期间,为原告颁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原告建设投资的金海龙韵 1 号住宅楼项目和 2 号住宅楼项目地下室一层。

如何判断地下车库归属权,地下车库产权归属的法律依据

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 将两栋住宅楼出售给小区业主时,本合同项下地下室和地下车库不计入公摊范围,其所有权归出卖人所有 。而被告宏博物业公司于 2012 年 5 月 1日开始对金海龙韵住宅小区进行物业管理,擅自对两栋住宅楼地下室一层进行使用并收取物业管理费用,这其中同时也包括使用并收取地下车位的费用。

原告自始至终就没有将这两栋住宅楼的地下室一层出售、出租或者附赠给小区业主,也没有将其出租给被告,更没有委托被告收取地下室的相关费用。 因此, 原告请求法院确认其享有金海龙韵两栋住宅楼地下室的所有权,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

被告宏博物业公司辩称, 原告对该案争议的地下室不享有所有权,而被告的管理权源于金海龙韵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委托,因此并不构成侵权

如何判断地下车库归属权,地下车库产权归属的法律依据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 2014 年 5 月 21 日《芜湖市市区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利用和房地产登记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建筑区划内地下车库、车位的所有权初始登记,不仅需要提交地表建筑物所有权初始登记的材料,而且还需要提交规划管理部门核准车库车位建设符合规划方案的证明文件和人防管理部门出具的非人防工程证明材料。

因此,根据地方法规实施细则在确认地下车库、车位的所有权时,应该兼顾人防资源管理及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核准车库、车位建设符合规划方案的证明。在本案中,原告仅向本院提交了芜湖市城市规划局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其与业主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 原告金海置业公司以此为由,要求本院确认其享有金海龙韵两栋住宅楼地下室的所有权。因为该案中地下室及地下车库的权属不明确,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因此,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如何判断地下车库归属权,地下车库产权归属的法律依据

案件争议焦点

地下车库的权属争议问题 。本案中,原告金海置业公司认为自己作为住宅小区建筑的实际投资者理应获得地下车库的所有权,其主张恰恰是开发商所有说。而被告宏博物业公司认为由于拥有地下车库所有权的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委托与授权,从而使自己获得了地下车库的使用权、管理权和收益权。

被告的主张正是业主所有说的体现。由此可知,二者依据的理论学说不同,从而造成了对地下车库所有权归属的争议。第二,我国物权法与地方法律法规在司法实践适用中的条文冲突。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住宅小区地下车库、车位的归属应该由当事人通过协议、合同等形式约定其归属。

在本案中,原告金海置业公司和小区业主签订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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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约定地下车库由金海置业公司所有,但是法院依据芜湖市市区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利用和房地产登记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判决原告在缺少地方法律规定的相关材料时,并不能依照补充协议获得对地下车库的所有权。由此可以看出物权法和地方法律法规在实践中的冲突,这样容易引起审理判决的不公平

由本案的争议焦点可以看出我国目前住宅小区地下车库纠纷日渐增多,其主要原因在于存在权属不明的问题

如何判断地下车库归属权,地下车库产权归属的法律依据

现如今,房地产开发商投资建设的住宅小区是配套设施较为全面的居住区,而地下车库则是住宅小区建筑体系内的必备设施。但是由于其构造和利用上的独立性,加之城市土地资源紧张所引起的供不应求,又使地下车库具备成为独立市场交易客体的条件。

另外,在我国的理论体系中,小区地下车库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2具有为业主专有或共有的可能。 正是由于小区地下车库所具有的矛盾属性,因此更是需要用法律来予以明确规制,弥补立法上的空白

如何判断地下车库归属权,地下车库产权归属的法律依据

只有这样才能明晰小区地下车库的法律属性,为进一步的判断其归属问题提供立法上的支持,从而减少甚至避免地下车库权属纠纷问题的发生。 同时,对解决民事纠纷,维护地下车库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鉴于小区地下车库权属等一系列相关问题的存在,以及解决地下车库权属问题的意义。 所以,国家有必要对其进行合理、必要的管制

如何判断地下车库归属权,地下车库产权归属的法律依据

地下车库一般是隶属于整个住宅小区的,建在建筑物的地基层之下的地下停车场所或拥有独立的建构顶面低于地表的地下停车场所

地下车库存在于住宅小区地表土地下,与地表土地使用权有依附关系。但是地下车库的主体建筑却与地表土地相隔了一定的土层厚度,拥有独立的建构空间和独立的利用价值。鉴于我国物权法及相关法律条文对地下车库权属问题规定的模糊性,加之地下车库独特的建构模式,这就为司法实践中的审理判决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国家所有说

国家所有说充分考虑到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大部分房地产开发商将用于战时的地下防空设施改造成了地下车库。建造人防工程有固定的防护等级标准,而将人防工程改建成地下车库的建造投资成本要比建设一般的地下车库高得多。所以, 国家一般都是通过减免税费等优惠方式吸引开发商将人防工程改建为地下车库,而不是进行直接的投资建设。 开发商作为投资建设的主体力量,如果不能从中获取收益,将会阻碍人防工程地下车库的开发和建设。

如何判断地下车库归属权,地下车库产权归属的法律依据

现阶段我国的地下车库分为两种: 一种是开发商利用人防工程改建的地下车库;另一种是开发商利用小区防空空间以外的地下空间建设的非人防工程地下车库 。所以, 笔者认为应该区分地下车库的类型 ,然后根据不同的种类确定其权属。

具体而言,第一种类型的地下车库是由人防工程改造的应该属于国家所有,而开发商或是小区业主对地下车库享有使用权、管理权和收益权。至于地下车库的使用权、管理权和收益权到底是归开发商还是小区业主享有,则根据地下车库建造费用是否计入小区住宅建设成本来确定。

第二种类型的地下车库,则应该 根据“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 确认开发商为原权利所有人。如果忽略了开发商在地下车库投资建设中的成本、收益问题,不仅会降低开发商的投资积极性,而且不利于社会经济的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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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归属说

根据我国物权法有关规定,建筑区划内的车库、车位应当以满足业主的需要为前提。由物权法第 74 条第 2 款规定,建筑区划内的车库、车位,可以由当事人约定其归属。基于该法律条文,持约定归属说的学者主张地下车库的归属应当由开发商和业主自由约定来决定其归属。 如果没有具体的约定,基于对业主权益的保护,地下车库应当归业主共有

开发商所有说

持开发商所有说的学者认为,地下车库不同于其它公共设施,它不依附于主建筑,有自己独立的建构空间和利用价值,可以作为物权的客体来进行买卖交易。

根据建设部《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中对地下空间“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开发商作为投资主体,应该得到地下车库所有权的原权利。因此,如果开发商能够证明在销售商品房时没有把地下车库的成本计入小区住宅建设成本上,而且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也没有计入公摊面积中,则开发商对投资建造的地下车库享有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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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共有说

物权法规定了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所有权不可分离原则。此外,根据我国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相关规定,房屋的所有权和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会随着房地产的转让、抵押而变动。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土地使用权与其地上建筑物、其它附着物所有权一同转让。

我国这种“房随地走”的一元转让模式表明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联系紧密,房屋所有权的转移必然导致土地使用权也随之转移

因此持业主共有说的学者据此认为小区的地下车库是楼房建筑物的从物,开发商将小区所有权转让给业主时,其地下车库所有权也随之转移归属业主所有。 对不同学说的评述在金海公司诉宏博公司一案中, 原告金海置业公司主张其作为小区建筑的实际投资者应该获得地下车库的所有权 。而被告宏博物业公司则认为由于得到了拥有地下车库所有权的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委托与授权,从而使自己获得了对地下车库的使用权、管理权和收益权。原被告双方的主张正是开发商所有说和业主所有说的博弈。由于双方所体现的理论学说不同,从而造成了本案中对地下车库权属的争议纠纷。

如何判断地下车库归属权,地下车库产权归属的法律依据

同时在本案中,芜湖市法院根据《芜湖市市区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利用和房地产登记实施细则》中应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规定, 认为原告提交的材料不充分,因此判决原告败诉。

由此可知,对于解决地下车库权属的争议纠纷,因为物权法没有明确详尽的法律规定,各地的地方法律法规也各不相同,这就 造成了物权法和地方法规的冲突,造成案件审理结果的差异。究竟应该如何改变这一境况,这是我国现阶段需要亟待解决的问题。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城市的人口规模越来越大,城市土地资源稀缺的问题也变得越来越严重。 为了解决人口与土地资源这一矛盾,人们开始大规模的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资源。伴随着土地资源利用由平面到立体,原来的土地权利用观念和如今的土地立法模式逐渐变得不相匹配,尤其是各大城市如北京、上海、深圳等在实际中已经实现了对地下空间的高效利用,但相关的法律制度却落后、杂乱,从而导致争诉不断

如何判断地下车库归属权,地下车库产权归属的法律依据

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及时解决相关侵权纠纷,有效的化解社会矛盾,所以笔者认为通过对域外建制完备的地下空间使用权进行分析、借鉴从而对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分层建制进行详尽的法律规定很有必要。这样不仅明晰了产权,避免小区业主和开发商之间的矛盾纠纷,确保固有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同时也起到了完善地下车库买卖市场的作用,有利于我国经济秩序的和谐、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