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俗称“美瞳”)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较高风险,需要采取特别措施严格控制管理。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提醒 广大消费者购买和使用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时,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01
消费者选购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时,应到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购买,并确认所购产品是否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仔细查看产品包装是否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日期、有效期、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等信息,同时索取并妥善保存购买票据凭证。进口的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及其护理液应当附有中文说明书和标签。消费者可以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进入“数据查询”栏目,查询医疗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切勿贪图价格便宜从非正规商家或者网络朋友圈购买未经注册的产品。

02
在配戴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时,消费者应认真按照产品说明书和专业人士的指导,对镜片进行配戴、摘取、清洗和保存。如配戴后出现眼部感染、炎症、视力下降等不良反应,应立即停止配戴,及时咨询医师或到正规医院就诊,并将不良反应上报商家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03
消费者如发现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或无证经营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等行为,可及时拨打12345热线举报。涉及违法违规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化妆品科
编辑:珠海市场监管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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