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0日,全球速卖通发布公告,对《全球速卖通“不正当竞争”规则》作出说明和调整了处罚扣分机制。

此次处罚变更如下:
根据不正当竞争的严重程度,分为不正当竞争一般违规和不正当竞争严重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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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一般违规:从原来的1分/次,调整为3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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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严重违规:从原来的3分/次,调整为12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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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情节特别严重的:48分/次
不正当竞争扣分纳入交易违规及其他积分体系,账号累计达12分,冻结7天;账号累计达48分,关闭账号。
附:《全球速卖通“不正当竞争”规则》
尊敬的速卖通卖家:
阿里巴巴全球速卖通平台一直致力于维护诚信、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并持续的监督和打击影响其他用户或平台合法权益的行为。
一、不正当竞争定义:
1、卖家所发布的商品信息、店铺装潢或所使用的其他信息存在扰乱其他卖家正常经营的情形,足以使消费者与其他正常经营卖家混淆或误认为存在特定联系
2、卖家通过自身或利用其他会员账户对其他卖家进行恶意下单、恶意评价、恶意投诉等行为,影响其他卖家声誉与正常经营。
恶意下单:指卖家利用海外会员账户对其他卖家进行下单,对其他卖家正常经营造成影响的行为,如拍库存不付款。
恶意评价:指卖家利用海外会员账户对其他卖家进行下单,恶意给出差评或评价内容与事实不符的行为。
恶意投诉:指卖家通过自身或利用其他会员账户对其他卖家进行投诉,投诉内容缺乏相关依据或投诉目的不当,存在故意损毁同行卖家的商誉、敲诈正当经营的卖家或蓄意打击同行卖家正当经营的情况。
二、不正当竞争处罚:
根据不正当竞争的严重程度,分为不正当竞争一般违规和不正当竞争严重违规。不正当竞争情节特别严重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对其他卖家的正常经营造成恶劣影响;
2、使买家造成严重误认,混淆,严重影响购物体验;
3、卖家在平台调查过程中做虚假陈述或提供虚*证假**明资料;
4、卖家不接受平台提醒或整改要求,仍明知故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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