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重庆·检察故事】钟进:这起26载“错位”婚姻登记画上了句号

【新重庆·检察故事】钟进:这起26载“错位”婚姻登记画上了句号

开栏语

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重庆检察工作迎来了发展新起点。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平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展示全市检察干警从习*平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汲取奋发进取的智慧和力量,以新气象新作为服务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建设的鲜活图景,本微特开辟专栏,每期邀请一名检察官以履职过程中的真实案件、事例讲述新时代重庆检察故事,展现奋进新征程中的检察“星”风采,反映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主题教育的新进展、新成果,营造“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浓厚氛围。敬请关注!

本期推出的是由重庆市万州区检察院检察三部检察官钟进讲述的检察故事《这起26载“错位”婚姻登记画上了句号》。

【新重庆·检察故事】钟进:这起26载“错位”婚姻登记画上了句号

人物档案

钟进,重庆市万州区检察院检委会委员、检察三部四级高级检察官。从检26年,从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15年,所办理案件多次被市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近年来,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引发的各类纠纷层出不穷,2021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妥善有效处理此类问题提供了解决方式。去年,我就承办了一起冒名顶替与弄虚作假方式并存的行政检察监督案件。

1996年,王二(化名)与小美(化名)恋爱,双方打算结婚,但当时的王二刚满二十岁,依法不能登记结婚。思来想去,他想到了一招“妙计”:他还有一个亲哥哥王大(化名),24岁未婚,当年7月,王二冒用其兄王大的身份信息与小美登记结婚,后以夫妻名义开始共同生活,育有一女。

2015年8月,因女儿读书登记需要父母的结婚证,王二遂与小美一道,以结婚证遗失为由,弄虚作假补领了结婚证。从这时起,小美在婚姻登记信息平台中,呈现出两条同时存续的婚姻登记信息。

2022年5月,随着婚姻登记信息数据化进程的持续推进,小美担心两条存续的结婚登记将影响其女儿享受独生子女补贴,遂向万州区民政局提出申请撤销与王大的婚姻登记。

万州区民政局审查小美的申请时发现,涉冒名结婚行为发生在26年前,弄虚作假补领结婚证行为发生在7年前,均已过诉讼时效。因民政部门并无调查核实权,故撤销小美夫妇错误婚姻登记一时间成为一道“无解”难题,也成为小美的“心病”。

万州区民政局建议小美向万州区检察院申请监督,请求督促婚姻登记机关依法撤销错误的婚姻登记。我院受理此案后,我成为了这起案件的承办检察官。

审查案件过程中,我先后调阅了两份结婚登记档案,虽然小美坚持王二是真正的“另一半”,但从法律上说,冒名结婚不属于无效婚姻,虽然是冒名,但不影响双方婚姻关系的成立。为了弄清事实,我走访了王大、王二和小美居住地村社的群众、特别是二十几年前喝过小美“喜酒”的一些上了年纪的乡邻,并让相关人员仔细辨认了三人1996年左右照片与结婚登记材料上的照片,最终查实“夫妻”双方确为王二与小美。

作为民行检察官,我深知化解行政争议是行政检察监督的重要任务,我与同事积极就本案相关情况组织听证会,力促当事人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沟通,最终双方就涉案婚姻登记问题的处理意见达成共识,消除争议。根据《指导意见》及重庆市检察院、市高法、市公安局、市民政局联合出台的《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实施意见》,听证会后,我院向万州区民政局发出撤销案涉两起婚姻登记的检察建议,万州区民政局据此作出了撤销婚姻登记决定。小美成为了万州首例适用《指导意见》的当事人,困扰她多年的“心病”也就此“痊愈”。

去年10月,我对小美进行回访,她拿出与王二新办理的结婚证给我看。翻开证件,红底的结婚登记照上,是夫妻俩脸上洋溢的笑容。

该案于今年3月分别入选重庆市检察院、重庆市高级法院、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民政局联合发布的“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专项整治十大典型案例”以及重庆市检察院发布的“行政检察服务民生民利十大典型案例”,以民行检察监督切实维护了婚姻登记秩序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办案感言

从检26年,我深知司法为民不是挂在嘴边、写在纸上的,而应当落实到一个个案件办理之中。本案案情看似一目了然,实因年深岁久,客观证据较难取得,通过调查核实去伪存真难度较大。但事关婚姻,又兼法理人情,最终在检察机关办案人员的大量调查走访中查阅资料和实地走访调查中得以证明,确为不易。

还有5年我就要退休了,但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从检初心从未改变,我将继续坚持民生案件无小案、群众利益无小事,始终怀揣对人民群众的热情和对检察工作的热爱,脚踏实地、勤勤恳恳地奋战在民行检察岗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