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省属各高等学校、厅属中等专业学校:
2016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省属各高等学校、厅属中等专业学校,认真贯彻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教育部《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有关法律、规章,积极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在制度创新、队伍建设、审计内容拓展和质量提升等方面进行了积极实践。为总结工作、发扬成绩,寻找差距,进一步提高教育内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早谋划2017年教育审计工作,现就做好2016年教育审计工作总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内容
一是在认真总结2016年教育内部审计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围绕组织领导、队伍建设、制度创新、内审工作开展情况等方面进行总结。具体包括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基本建设审计、高校困难学生资助专项审计以及其他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等;二是存在问题和建议;三是明年工作计划和打算。
在总结工作的同时,所有单位分别填写《审计情况统计报表》(附件1)和《审计机构情况调查表》(附件2、3),省属公办高校(含市属高校)、厅属中职学校还需填写《工程建设项目情况统计表》(附件4),填写参照《填表说明》(附件5)。附件电子版请在陕西教育审计群1(群号:172535140,高校)和陕西教育审计群2(群号:173763550,教育局和厅属中职学校)的群共享中*载下**。
二、报送要求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收集整理本级和所辖县(区)工作情况,以市为单位汇总上报;省属高校(含市属高校)和厅属中职学校以校为单位填报,统计数据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审计工作量以预估方式纳入全年统计数据填列。
请各单位于2016年12月1日(星期四)前将总结纸质版(正式文件,单位盖章)报送至省教育厅机关704办公室。电子版打包,以“学校(单位)名称—2016年教育审计工作总结”为文件名(内含:年度总结、EXCEL统计表、审计机构调查表、省属公办高校工程建设项目情况统计表)发送至7085221@qq.com。
联系人:杨鹏 电话:(029)88668683。
附件:1. 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情况统计表(2016年)
2. 教育行政部门审计机构情况调查表
3. 省属高校(厅属中职)审计机构情况调查表
4. 高校(厅属中职)工程建设项目情况统计表
5.填 表 说 明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11月18日
附件5:
填 表 说 明
1.本统计报表为年度报表,省属高校和厅属中职学校直接填报附表1中“高校”和“厅属中职”对应的栏目和表3,各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将所属区县教育部门的审计情况汇总后,填写附表1中“地市县”对应的栏目和表2。
2.第2至9项如有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项目情形,应汇总填列。
3.第9项“其他项目审计”填列第2至8项以外的审计项目,例如内控制度审计、合同审计等,具体内容可以补充详细说明。
4.第10项“审计资金总额”,应避免重复填列;基建审计填列送审额。
5.第14项“违纪违规”填列挤占挪用、截留、虚列转移、私设“小金库”、贪污私分、乱收费、乱发奖金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金额。
6.第15项“已纠正违纪金额”填列“返回本单位、返还其他单位和个人、上缴财政、减少拨款”等纠正的金额。
7.第16至19项“促进增收节支”填列通过审计使单位或学校增加收入和减少支出的金额。
8.第20至22项“经济案件”填列本年度审计中发现和移送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经济案件的情况。
9.“基建、修缮项目”分别按自审项目和委托项目填列,包括工程跟踪审计。内审机构和中介机构联合审计的工程项目,按工作量最大的一方填列。
10.第38项“制定修订各种内审制度”填列本年制定、修订印发的审计制度,不填列以前年度制定的制度。
11.第39、40项“举办培训班”和“培训审计人员”分别填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高校举办的审计培训班期数和参加培训的审计人员人数。第41项“参加其他培训班人数”填列各单位、各学校参加教育部、审计署、各级审计机关、高校以及其他组织举办的审计培训班的人数。
12.第42项“科研立项”填列当年列入科研计划或教育行政部门委托完成的审计科研课题项数。第43、44项“撰写论文”和“公开发表”分别填列审计人员当年撰写和发表的审计等方面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