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男子为了谋取不当利益,大肆倒卖公民个人信息,非法获利数万元。日前,东丽区人民检察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其提起公诉——1“查人”广告 发现商机中专文化的本市青年李某,几年前经人介绍与一名女孩确定了恋爱关系,并居住在了一起。随着感情的升温,二人之间的小摩擦也开始增多,2018年6月底,李某的女朋友离家出走,行踪不明。女朋友在哪里?怎么样才能知道她的近况?恰在此时,李某在某微信群里“意外”看到了一则能够“查人”的广告。“只要提供身份证号,火车记录、住宿记录等都可以查……”看完了介绍,李某连忙添加对方为好友。“什么都能查,转账后,我们利用最新的网络技术,会发给你一个文件,里面是所查人的各种信息,包括户籍、住宿、乘车乘机的记录。”一番咨询考察后,李某准备“购买服务”,而这个时候,他的女友自己打来了电话。虽然没有成交,但是李某却与同是天津老乡的卖家张某相熟,也从中发现了“商机”。此后的日子里,他专门申请了一个工作用的微信号,并起名“私人侦探”,开始在自己玩的游戏和聊天群里发送广告。很快,一单“生意”上门了。网名“猪猪侠”的男子,是李某所玩网络游戏中的一位朋友。得知李某有渠道定位查人,对方表示自己的妻子吸毒,最近不知去向,想进行手*定位机**。交谈中,该男子流露出“不差钱”,只要信息靠谱、准确。接下来的日子里,李某先是找到张某,以7400元的价格先后购买了9条“猪猪侠”妻子的个人手*定位机**信息,后以42500的“高价”卖给“猪猪侠”。由于信息、定位准确,双方可谓皆大欢喜。2东窗事发 牵出“上家”2019年7月,东丽警方通过技术手段发现有人非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经进一步工作,张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同年8月1日,办案民警将张某抓获,几小时后,在足疗会馆内消费的李某顺利落网。到案后,两名嫌疑人很快交代了犯罪事实,巧合的是,二人均有诈骗前科,其中李某于2015年4月刑满释放,张某于2018年5月刑满释放。“我的手机加了很多微信群,也在群里打过不少广告,要我查询手机位置的人大多是因为家务事儿,比如夫妻一方离家出走不知去向,或者夫妻吵架后一方带着孩子出走之类的,查询手机位置,我有时候收费是800元一次,有时候是900元一次……”讯问中,张某表示这些个人信息也是从他的“上家”赵某处购买的,自2018年11月至2019年7月间,其通过手机微信转账、收发方式,以人民币5996元从赵某处购买公民个人手机号码定位信息17条,并将其中9条出售给了李某,其他8条分别出售给了其他“顾客”。根据掌握的线索,公安机关乘胜追击,最终于2019年11月初将四川籍嫌疑人赵某抓获。根据赵某的交代,其在工作中接触到一名黑客(另案处理),其具有通过公民个人手机号码进行定位的技能,于是产生买卖公民个人手机号码定位信息谋取私利的想法。通过张某,他将想法变成了“现实”,以40元或50元的价格购买信息后,再以288元、388元的价格出售给张某。就这样,经过三人的不断“加价”,非法出售的公民个人信息价格涨了几十、上百倍。3量刑建议 轻重“有别”日前,案件移交到东丽区检察院。检察机关查明,三名嫌疑人的违法所得分别为7400元、42500元和5996元,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三人的行为均涉嫌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其中李某、张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截至记者发稿前,检察机关已对此案提起公诉,并建议对赵某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建议对张某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建议对李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