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年限,一直都是购房者特别关注的问题。(欢迎广而告之,收藏,转发点赞评论分享)

很多人都不懂为什 么房子会有 40 年、50 年和 70 年产权之分,有的会以为这就是房子的使用年限,甚至有人延伸出房子只能住几十年就不行了,是不是质量不好。

也经常会有人问:是不是产权年限到期了,房子就不能住了?那到时候要怎么办呢?今天,我们就把这些问题一次性说清楚。

"70 年产权 " 不是房屋使用年限这点很容易误读。
在实际生活中,大家常说的房屋产权年限并不是指房屋的拥有权,而是指 " 土地使用权 "。所以,不要再说房子质量不好,只能住 70 年,真不是这么回事。

严格来讲:房屋的产权是永久的,但是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是有使用年限限制的(即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民用住宅土地使用权年限为 70 年,工业建筑用地和综合类用地为 50 年,商用建筑用地为 40 年。

买回来的房子,其产权年限一般都没有 70 年
现如今的房价,一般购房都会首选土地使用权为 70 年的普通商品房。但是,有一点你可能不知道:哪怕是新房,当你的房子买到手时,土地使用权已经没有 70 年了。这到底是为什么?

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拿地那天算起的!假如你买房拿到房本是 2019 年 9 月 28 日,而开发商拿地是 2017 年 10 月 1 日,那么你的房屋土地使用权 70 年是从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开始计算的。所以,你买到房子的时候产权年限就只有 66 年了,而不是 70 年。

那么,如果产权到期怎么办呢?
既然房屋产权年限是期限的,也就是只有 70 年,那么问题来了,万一产权到期了该怎么办?
现已明确
届满自动续期,续期,续期。
( 重要的话讲三遍 )
不用再纠结 70 年产权、还是 40 年产权,买房 100 年不变 ( 除非*迁拆** ) 。关于补年限问题,物权法已生效,该法明确了公私财产的受保护权。

届满期前一年申请续费,《城市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和《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有相关规定内容,补的费用不会超过 5 位数,最低不得低于 15.6 元 / 平米。
商业产权到期后两种结果:
第一:如果国家没有其他规划,业主只需续交土地出让金即可继续使用
第二:若有其他规划,需要*迁拆**则商业补偿按照 1:3 补偿,是住宅的三倍

所以,以后大家不用再纠结 40 年、50 年和 70 年产权的问题,因为产权不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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