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南
召南,召公采邑中之诗,及在其邑中所采其地以南各地之诗也。(详见《周南》卷首)
召南之诗,只缘采地而名,不必专言召公之事,更不必在召公当时也。
召南之国共十四篇。
鹊巢
此咏诸侯嫁女之诗也。
维鹊有巢,维鸠居之。
之子于归,百两liànɡ 御之。
维鹊有巢,维鸠方之。
之子于归,百两将之。
维鹊有巢,维鸠盈之。
之子于归,百两成之。
维鹊有巢,维鸠居之。之子于归,百两御之。
维,语词,无义。◎鹊,鸟名,善为巢。相传鹊每年十月后迁巢,其空巢则鸠居之。
鸠,鸟名,拙不能为巢,居鹊之成巢。
之子于归,指此子出嫁,结婚也。见前《桃夭》篇。
两,即辆。百两,指车有百辆。◎御,迎也。
第一章,由鹊有其巢,而鸠居之说起,引起女子出嫁,百两迎之。此为兴之作法。欲言女子出嫁,而先以与出嫁之事实无关之鹊巢鸠居之事引起,其间但存联想之关系以兴起也。言鹊有巢而鸠居之,由此居彼之巢,联想女嫁于男而居男之室也。鸠居鹊巢之事,不论其是否事实,文学作品中每引传说之事,以为行文之据,不必过于追寻事实也。
按:鹊巢鸠占以兴女居男室,原为旧说。然为可通之说。姚际恒《诗经通论》,举其附会者四,力攻序传,彼自解云:“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其言巢与居者,以鸠之居鹊巢,况女之居男室也。”方玉润《诗经原始》以为:“此说又与旧说何异?”方又驳云:“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男女纵不同体,而谓之异类可乎哉?此不通之论也。窃意鹊巢自喻他人成室耳,鸠乃取譬新昏人也。”此说则又不知兴之作法者是也。兴固不必以物比人。若以物比人则为比矣。毛传指此为兴,极为明显。先儒论诗,于兴之一法,即使通达者,亦多拘束于以物比人,以致比兴相混,自乱步骤,往往甚为易解者反不能解,多若此也。
维鹊有巢,维鸠方之。之子于归,百两将之。
方,有之。将,送也。
第二章,与第一章同。方之将之,换韵而已。
维鹊有巢,维鸠盈之。之子于归,百两成之。
盈,满也,言占之也。
成,成其礼也。
第三章,与一二章同。盈之成之,又换韵,三叠咏歌之也。
按《诗序》云:“《鹊巢》夫人之德也。国君积行累功,以致爵位,夫人起家而居有之。德如鸤鸠,乃可以配焉。”与诗义相去甚远。朱传以为南国诸侯被后妃之化,嫁于诸侯,而其家人美之。朱说所谓嫁于诸侯,家人美之者,已甚近之。惟所谓被后妃之化,又甚牵强。诗中所咏,只为诸侯嫁女耳。诗中有百两御之、将之、成之之语,自为诸侯之家也。
采蘩
此妇人自咏采蘩奉公以供祭祀之诗。
于以采蘩fán ,于沼于沚zhǐ 。
于以用之,公侯之事。
于以采蘩,于涧之中。
于以用之,公侯之宫。
被之僮tóng 僮,夙夜在公。
被之祁祁,薄言还归。
于以采蘩,于沼于沚。于以用之,公侯之事。
于以,发语词,犹“薄言”。◎蘩,音烦,白蒿也。凡艾白色为皤蒿,春始生,及秋,香美可食。
于,于也。◎沼,池也。◎沚,渚也。◎于沼言在池,于沚言在渚。
事,祭祀之事也。
第一章采蘩所咏。言今采蘩矣,在池上,在渚上。采得将用之矣。将用此蘩于公侯祭祀之事也。
按:于以,郑笺云:“犹往以。”陈奂《毛诗传疏》云:“发声语助,犹‘薄言’。”胡承珙《毛诗后笺》以为犹“越以”,同为语词也。细察全章文字,乃为采蘩所歌,大致云:“今采蘩矣,在沼在沚,采以奉公侯祭祀之用。”其语意但为采者之语而已。采者可以为任何妇女,无专指夫人之处。而采蘩之工作,又非夫人专任,且为普通妇女之所应为。普通妇女采蘩而奉之公宫,以供祭祀,乃作此歌,以为采取工作时之互唱,自为平易近人之理。
杨树达以为“于以”之“以”假为“台”(台音怡)。台,何也。于以者,于何也。故凡言“于以”皆问词,其下句则答词也。详见《古书疑义举例续补》。颇有卓见,录备参考。
于以采蘩,于涧之中。于以用之,公侯之宫。
涧,山夹水曰涧。
宫,庙也。所以言祭祀。
第二章,与第一章同,惟“于涧之中”“公侯之宫”二句换韵,重唱也。前二章言采蘩之行事。
被之僮僮,夙夜在公。被之祁祁,薄言还归。
被,首饰也。◎僮,音同。僮僮,形容首饰之盛多。
夙,早也。◎在公,言为奉公而采蘩也。
祁祁,众多貌。
第三章,写采蘩之情况。言众妇人头饰众多。盖采蘩之人多,一望而见头饰之众,以形容其人众也。此众人奉公采蘩,早夜而作,故曰夙夜在公。及采事已毕,相与而归,但见头饰祁祁众多。此写工作时及工毕时之景象也。
按:僮僮、祁祁皆形容首饰之盛。王引之《经义述闻》说。
按《诗序》云:“《采蘩》,夫人不失职也。夫人可以奉祭祀,则不失职矣。”朱传从其说。又云:“或曰,蘩所以生蚕。盖古者后夫人有亲蚕之礼。”二说皆有可取之处。然祭祀生蚕,均为采蘩之目的,并非咏诗之本旨也。此诗之行文,明为咏采蘩之诗,非咏祭祀或生蚕者。且“夫人可以奉祭祀,则不失职”,一若夫人之职惟奉祭祀而已;而祭祀之道,惟采蘩而已。夫人能采蘩则为不失职矣,是能为最合理之事乎?村妇皆能采蘩则亦若夫人之不失职乎?作《序》者固未深思,而朱传亦不深察。废《序》而又尊《序》如此,亦令人不解矣。
草虫
此诗是思妇喜劳人归来之诗。
喓yāo 喓草虫,趯tì 趯阜螽zhōng 。
未见君子,忧心忡chōng 忡。
亦既见止,亦既觏gòu 止,我心则降jiàng 。
陟zhì 彼南山,言采其蕨。
未见君子,忧心惙chuò 惙。
亦既见止,亦既觏止,我心则说yuè 。
陟彼南山,言采其薇。
未见君子,我心伤悲。
亦既见止,亦既觏止,我心则夷。
喓喓草虫,趯趯阜螽。未见君子,忧心忡忡。亦既见止,亦既觏止,我心则降。
喓,音腰。喓喓,鸣声。◎草虫,蝗属,青色。
趯,音惕。趯趯,跳也。◎阜螽,蠜也,即蝗子也。幼蝗未生翅,善跳。
君子,指丈夫。◎忡,音冲。忡忡犹冲冲,不宁貌。
亦,词也,无义。◎既,已经。◎止,语尾词。
觏读为遘,遇也。
心降,犹心安。意谓心在忧悬,降则不悬而安矣。
第一章,言喓喓然,草虫鸣矣。阜螽随之跳跃矣。时节又至夏日,而丈夫犹在外未归。睹时物之变,思念君子,不免忧心不宁。但夫忽然归来,既已相见,则久久思念之心,降平而安矣。
按:亦既见止,“亦”字为语词,无义。《经传释词》有说。
陟彼南山,言采其蕨。未见君子,忧心惙惙。亦既见止,亦既觏止,我心则说。
陟,升也。◎彼,指示字。
言,语词,无义。见前《葛覃》。◎蕨,植物名,其叶可以食。
惙,音辍。惙惙,忧也。
说,音悦。喜悦也。
第二章,言登山采蕨,感时之逝,乃思君子,心为之忧。其后见君子归来,其心乃大悦也。
陟彼南山,言采其薇。未见君子,我心伤悲。亦既见止,亦既觏止,我心则夷。
薇,叶可食,今之野豌豆苗也。
夷,平也。平亦安之义。
第三章,与二章之义同,惟薇、悲、夷三字换韵。
按《诗序》云:“《草虫》,大夫妻能以礼自防也。”细咏其诗,毫无自防之意。朱传云:“南国被文王之化,诸侯大夫行役在外,其妻独居,感时物之变,而思其君子如此。”此说亦即丈夫行役,妻子思念之义。但拘于难移之观念,故牵及文王之化。此诗说者异说甚多,何玄子以为思南仲作,据《小雅·出车》篇有“喓喓草虫”六句而言之也。伪《子贡诗传》,谓为南国大夫聘于京师,睹召公而归心切。并臆断之说也。诗并非写故事者,更非设谜语者。说诗者不必猜,更不必编故事。但宜由其文之情景,以平易之理见之,则可不失也。欧阳修云:“召南之大夫,出而行役,其妻所咏。”颇为近之,惟亦未必为大夫耳。此诗只是思妇喜劳人归来之咏。
采蘋
此咏将嫁女,采蘋藻以奉祭祀之诗。
于以采蘋pín ,南涧之滨。
于以采藻,于彼行xíng 潦lǎo 。
于以盛chéng 之,维筐及筥jǔ 。
于以湘之,维锜yǐ 及釜。
于以奠之,宗室牖yǒu 下。
谁其尸之,有齐zhāi 季女。
于以采蘋,南涧之滨。于以采藻,于彼行潦。
蘋,音频,本草谓水萍有三种:大者曰蘋,中者荇菜,小者曰浮萍。◎于以见前《采蘩》。
滨,厓也。
藻,水草也。有二种,其一种叶如鸡苏,茎大如箸,长四五尺;其一种茎大如钗股,叶如蓬蒿,好聚生,谓之聚藻。二者皆可食。
行,音行动之行。行潦,流动之水也,指溪河也。
第一章,欲咏祭祀,先由祭祀所用之物咏起。言采蘋、采藻,在南涧之厓,在流动之水中。采之供祭祀菜羹之用也。此泛言采蘋藻,并未说明何人采之,亦不必说明何人采之也。盖蘋藻二物既为嫁女前祭祀必用之物,故先由此咏起。
按:行潦,孔疏云:“行者道也。”《说文》云:“潦,雨水也。”然则行潦为道路上流行之水。马瑞辰则以为,行者,洐字之渻借,引说文:“洐,沟行水也。”雨水之大曰潦,行与潦为二。孔疏之说,谓为道路上流行之水。流行之水,岂能生藻?至马说,沟水与大雨水,亦非生藻之处。凡生藻者,皆水之长存之处。行潦解为水流之处,即溪河是也,则近理矣。
于以,发语词。或为“于何”之义。见前《采蘩》第一章及其后之按语。
于以盛之,维筐及筥。于以湘之,维锜及釜。
盛,音成。以器容物也。
维,语词。◎筥,音莒。方形为筐,圆形为筥,竹器也。
湘,烹也。
锜,音倚,三足釜也。
第二章,述蘋藻业已采得,盛之以筐及筥。然后烹之于锜中及釜中。此章叙采蘩已得之事,为前章之续也。
于以奠之,宗室牖下。谁其尸之,有齐季女。
奠,置也。言置蘋藻菜羹之处。
宗室,大宗之庙也;所谓祖庙既毁,教于宗室者也;不云宗庙而云宗室者,宗子之室也。◎牖下,大夫士祭于宗庙,奠于牖下。牖下,户牖间之前也。
尸,主也。祭祀时设生人为尸,以生人代受也。后世始用画像而废尸。
齐,读为斋。有斋,斋然也,敬貌。◎季女,少女也。
第三章,续二章述祭祀时之景象:置蘋藻菜羹于大宗之庙之牖下。于是祭焉。谁为尸邪?斋然庄敬之少女也。
按:尸,《仪礼·士虞礼》:“祝迎尸。”郑注:“尸主也。孝子之祭,不见亲之形象,心无所系,立尸而主意焉。一人,主人兄弟。”主人者,谓孝子;尸为孝子之兄弟。
按《诗序》云:“《采蘋》,大夫妻能循法度也。能循法度则可以承先祖奉祭祀也。”《诗序》释采蘋祭祀之事,为循法度之义。虽可牵引,但失本旨。此咏将嫁女,采蘋藻以奉祭祀之诗也。毛传云:“古之将嫁女者,必先礼之于宗室,牲用鱼,芼之以蘋藻。”郑笺引《礼记·昏义》:“古者妇人先嫁三月,祖庙未毁,教于公宫。祖庙既毁,教于宗室。教以妇德、妇言、妇容、妇功。教成之祭,牲用鱼,芼用蘋藻,所以成妇顺也。”郑注:“谓与天子诸侯同姓者也。嫁女者必就尊者教成之,教成之者,女师也。祖庙,女所出之祖也。公,君也。宗室,宗子之家也。”孔疏:“祖庙未毁教于公宫者,此谓与君为骨肉亲。庙有四高祖之庙未毁除,此欲嫁之女教于公宫。祖庙既毁教于宗室者,谓与君四从以外,同高祖之父以上,其庙既迁,是祖庙既毁,此女则教于大宗子之室。”牲者祭之俎实,芼者羹菜也。菜杂肉为羹。此言以蘋藻杂鱼为羹。《礼·昏义》郑注:“祭为牲宰,告事也。非正祭也。”此诗所咏,教成之祭也。
甘棠
此南国之人,念召公之德,因及其所会憩息之树,乃作是诗。
蔽芾fèi 甘棠,勿翦jiǎn 勿伐。召shào 伯所茇bá 。
蔽芾甘棠,勿翦勿败。召伯所憇。
蔽芾甘棠,勿翦勿拜。召伯所说shuì 。
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茇。
蔽,谓可蔽风日。◎芾,茂盛貌。◎甘棠,今棠梨也。
翦,翦其枝叶。◎伐,伐其条干。
召伯,召公奭也。伯,诸侯之长也,故曰召伯。◎茇,音跋,草中止息也。此指止息树下,树下为草地,故曰茇也。
第一章,由茂盛可蔽风日之甘棠说起。言此树不可翦伐也。何以不可翦伐?因此树下为召伯所曾止息之处,故此树当受保护而永存之也。全为怀念召伯遗爱之语。
蔽芾甘棠,勿翦勿败。召伯所憇。
败,折也。憩,息也。
第二章,与首章义同,惟换韵而重言之。
蔽芾甘棠,勿翦勿拜。召伯所说。
拜,拔也。
说,音税,舍也。舍言止息也。
第三章,义同前两章,重叠三唱。三章重叠咏叹,以表示其思慕怀恋之情也。
按《诗序》云:“《甘棠》美召伯也。召伯之教,明于南国。”朱传云:“召伯循行南国,以布文王之政,或舍甘棠之下。其后人思其德,故爱其树而不忍伤也。”二说并不相违。然皆未能适得其旨。此诗盖南国之人,怀念召伯在南国之政,而召伯当日劝农教稼,曾憩此甘棠树下。后虽不见召伯,见树思德,乃咏此诗。若朱传所谓布文王之政者,又不必强加之词矣。
行露
朱传云:“女子有能以礼自守,而不为*暴强**所污者,自述己志,自作此诗,以绝其人。”
厌yè 浥行háng 露,岂不夙夜?
谓行多露。
谁谓雀无角?何以穿我屋?
谁谓女rǔ 无家?何以速我狱?
虽速我狱,室家不足。
谁谓鼠无牙?何以穿我墉yōng ?
谁谓女无家?何以速我讼?
虽速我讼,亦不女从。
厌浥行露,岂不夙夜?谓行多露。
厌,音叶。厌浥,湿貌。◎行,音航,道路也。行露,道上之露也。
岂不,言岂有不如此者。岂不夙夜,言岂有不欲早夜而行于道者?
谓行多露,谓道路之上,露甚多,畏受露浸而不行也。
第一章,言道路之上,露湿浸人。岂有不欲早夜以行于道路者?惟以道路之上多露,故有人不欲早夜以行耳。诗人以露比*暴强**之人,早夜之间,*暴强**易行之时,故当避之。以此表示贤女避*暴强**男子之意。
谁谓雀无角?何以穿我屋?谁谓女无家?何以速我狱?虽速我狱,室家不足。
雀无角,雀虽无角,以能穿屋,故谓有角也。
女,读为汝。◎家,谓媒聘,求为室家之礼。
速,促也。◎狱,讼也。
不足,指媒聘之礼不备。
第二章,以雀之有角,而兴起*暴强**之人,促我狱讼之事。言谁谓雀无角?如果无角,何能穿我屋而入?谁谓汝无媒聘来,不然何能促成彼我之间之狱讼?由雀之有角穿屋,引起*暴强**男子之强而有力,可以排坚而入。但*暴强**男子亦非无媒聘也,惟其媒聘仅具形式。此媒聘虽有之,亦皆非礼之*暴强**行为。故有此媒聘反而促狱讼。虽促成狱讼,但汝之媒聘,不足为室家之礼,徒为*暴强**非礼之举。故我亦决不能因畏狱讼而从汝。
谁谓鼠无牙?何以穿我墉?谁谓女无家?何以速我讼?虽速我讼,亦不女从。
墉,墙也。
第三章,作法同第二章,意亦与二章同。此重复前章之义以加重言之。言之又言,示意之决。
按《诗序》云:“召伯听讼也。衰乱之俗,微贞信之教,兴*暴强**之男,不能陵贞女也。”《诗序》以召伯听讼为主。朱传不言听讼,但言女子拒*暴强**,颇能得其旨。此诗当是*暴强**男子,无礼求为婚姻,贤女守礼而拒之,乃为此诗以见志耳。此诗说者纷纭不一,或谓贫士却昏以远嫌;或谓女既许嫁而见男家太贫,一物不具,一礼不备,而不肯往,以致争讼。虽各有独见,然皆但凭臆测,毫无根据,不过虚造故事而已,不可信也。
羔羊
此美南国大夫燕居生活之诗。
羔羊之皮,素丝五紽tuó 。
退食自公,委蛇委蛇。
羔羊之革,素丝五緎yù 。
委蛇委蛇,自公退食。
羔羊之缝fèng ,素丝五总。
委蛇委蛇,退食自公。
羔羊之皮,素丝五紽。退食自公,委蛇委蛇
羔,小羊也。羔羊为裘,大夫燕居之服也。
素,白色也。◎丝,饰裘者也。素丝,白色之丝也。◎紽,音驼,数也,言丝之数。五丝为紽。◎素丝五紽,言以白丝五紽以为羔裘之饰。
退食,自公衙退值归家而进食也。◎公,公衙,执行政务之处也。
蛇,音移。◎委蛇,委曲自得之貌。
第一章,言以羔羊之皮为裘,以素丝五紽为饰。此大夫退朝而处,燕居所服也。形容其燕居之情形,自公衙退值归家进食之后,从容委曲,安适自得。
羔羊之革,素丝五緎。委蛇委蛇,自公退食。
革,皮也。
緎,音域。四紽为緎。
第二章,义与一章同。惟换韵,而将“委蛇委蛇”移前,“退食自公”改为“自公退食”,变化奇妙。
羔羊之缝,素丝五总。委蛇委蛇,退食自公。
缝,音奉,皮缝接以为裘。
总,四緎曰总。
第三章,义与一二两章同。又换韵,而将“自公退食”改为“退食自公”,往复变换“委蛇委蛇,自公退食”八字,上下颠倒换韵,以生往复申咏之作用。三章并无新义,而每章因文字之改动而生新意念,而成其三重叠唱。
按:紽、緎、总,王引之《经义述闻》云:“紽、緎、总皆数也。五丝为紽,四紽为緎,四緎为总。”
按《诗序》云:“《羔羊》《鹊巢》之功致也。召南之国,化文王之政,在位皆节俭正直,德如羔羊。”朱传云:“南国化文王之政,在位皆节俭正直,故诗人美其衣服有常,而从容自得如此也。”《诗序》之说,可取在节俭正直。至德如羔羊,不免附会。朱传采《诗序》节俭正直之说,而指出诗人美其衣服有常,而从容自得,实已得此诗之旨。惟不敢轻易放弃“南国化文王之德”之语耳。此诗一写衣服,一写退食,纯为美南国大夫燕居生活之情况也。
殷其靁
朱传云:“妇人以其君子从役在外,而思念之,故作此诗。”
殷其靁léi ,在南山之阳。
何斯违斯,莫敢或遑。
振振君子,归哉归哉!
殷其靁,在南山之侧。
何斯违斯,莫敢遑息。
振振君子,归哉归哉!
殷其靁,在南山之下。
何斯违斯,莫或遑处。
振振君子,归哉归哉!
殷其靁,在南山之阳。何斯违斯,莫敢或遑。振振君子,归哉归哉!
殷,雷声。靁,即雷。
阳,山南曰阳。
何斯之斯,斯人也;违斯之斯,斯地也。◎违,去也。◎何斯违斯,言何斯人离去此地耶。
遑,暇也。
振振,信厚貌。
第一章,由殷然之雷声在南山之阳,兴起怀念征夫之意。盖家人思念行役之人,总由感时感物。现闻雷声于南山之阳,则引起怀人之思。故怀念其劳苦之情,曰:“何此人离去此地而不稍暇隙邪?”然后想到丈夫之美德,曰:“信厚之君子,归来归来!”盼其平安早归也。
殷其靁,在南山之侧。何斯违斯,莫敢遑息。振振君子,归哉归哉!
第二章,义与第一章同,惟换韵。
殷其靁,在南山之下。何斯违斯,莫或遑处。振振君子,归哉归哉!
处,居也。
第三章,义与前二章同。惟换韵。此仍为重叠咏叹,以加重表现思念之意。
按《诗序》云:“《殷其靁》,劝以义也。召南之大夫,远行从政,不遑宁处。其室家能闵其勤劳,劝以义也。”读诗中文字,毫无劝以义之意。《诗序》强作解释,令人无法信服。以朱传之说为是。
摽有梅
《诗序》云:“摽有梅,男女及时也。召南之国,被文王之化,男女得以及时也。”
摽piǎo 有梅,其实七兮。
求我庶士,迨dài 其吉兮。
摽有梅,其实三兮。
求我庶士,迨其今兮。
摽有梅。顷筐塈xì 之。
求我庶士,迨其谓之。
摽有梅,其实七兮。求我庶士,迨其吉兮。
摽,音漂白之漂,落也。◎梅,梅树也,结梅子似杏者。◎有,语词,无义。
其实七兮,指梅实有七。
庶,众也。
迨,及也。◎言及其吉时,勿失时也。
第一章,由梅树落实,兴起求我庶士之语。梅子落,其实有七。梅与媒同音。梅落乃有花开结实之义,故兴起男女宜及时嫁娶之义。求我庶士之我字,非女子自咏也。盖诗人之语,以我字代女字。言求女之众士,应及其吉而成婚姻也。
按:摽训落,见《尔雅·释诂》。有为语词,无义,若“有唐”“有虞”之有。说见《经传释词》。
摽有梅,其实三兮。求我庶士,迨其今兮。
第二章,义与一章同,惟换韵。其实三兮之三字,谓树上梅子已少,指又过一段时间也。此不过求意会而已。七与三之间,三少于七,故知又落掉四枚,意指又过一段时间。事实则未必为七为三也,但言先多后少而已。
摽有梅。顷筐塈之。求我庶士,迨其谓之。
顷筐,竹制容器,后高前低,参前《卷耳》。◎塈,音系,取也。
谓,告也。告之,言告语之也。
第三章,作法与前二章同。顷筐塈之,言梅落之更多,乃以顷筐取之。梅落更多,指又过一段时间。庶士之求为婚姻者,应及其相告语之时,而速遣媒而成其婚姻,以免再误也。
按《诗序》除“被文王之化”一语为费词以外,本得其旨。而朱传谓惧其嫁不及时,而有*暴强**之辱,不免臆断。其后或有指为卿大夫为君求庶士之诗。或谓讽君相求贤之诗。各标新义。自朱传废《序》以后,另有见解者,大率以反《序》为主,乃造成种种异说。实则《序》亦有甚多合于诗义者,若此篇即是。若求士求贤之论,本为反《序》,实为助《序》。因此说虽与本篇《诗序》异,但实深类《诗序》处处牵附后妃文王诸侯贤士之说,而失去文学本质。今《诗序》自云男女得及时矣,说《诗》者却又为反之,而另树新义,竟复蹈《诗序》之弊,岂不误哉!
小星
此行役之人,自咏其劳苦而无怨之诗。
嘒huì 彼小星,三五在东。
肃肃宵征,夙夜在公。
寔shí 命不同。
嘒彼小星,维参shēn 与昴mǎo 。
肃肃宵征,抱衾与裯chóu 。
寔命不犹。
嘒彼小星,三五在东。肃肃宵征,夙夜在公。寔命不同。
嘒,音慧。微貌。◎彼,指示字,无义。
肃肃,疾貌。◎征,行也。
公,公家之事也。
寔,同实。
第一章,行役之人,夜间行路,见彼微光之小星,三三五五,闪动于东方。因以想起远方之家,及自己之远行。因公家之事,夙夜赶路,故夜间疾行。所以如此劳苦,实因自己之职务不同,乃有此命运。
嘒彼小星,维参与昴。肃肃宵征,抱衾与裯。寔命不犹。
参,音身。◎昴,音卯。◎皆星名。皆西方星宿也。
衾,被也。◎裯,音俦,禅被也。禅,衣不重也。禅被言单层之被也。
犹,若也。
第二章,行役之人,夜间见参与昴,而引起思家之念。因念夜间疾行,携带衾裯行李,至为劳苦,但以职责所在,命不若人,故而安之而不怨也。
按《诗序》云:“《小星》,惠及下也。夫人无妒忌之行,惠及贱妾,进御于君,知其命有贵贱,能尽其心矣。”朱传亦信其说。然实未合也。诗中但言“肃肃宵征,夙夜在公”,毫无女子无妒忌、妾御于君之语。若云“抱衾与裯”则为妾御于君,亦不可靠。郑笺云:“诸妾夜行,抱被与床帐,待进御之理席。”孔疏引《礼·内则》郑注云:“诸侯取九女,姪娣两两而御,则三日也。次两妻,则四日也。次夫人专夜,则五日也。”孔云:“是五日之中,一夜夫人,四夜媵妾。夫人御后之夜,则次者抱衾而往。其后三夜,御者因之,不复抱也。四夜既满,其来者又抱之而还。以后夜夫人所专,不须帐也。所须帐者为二人共侍于君,有须在帐者。”此说郑笺与《礼·内则》均未言及抱衾。孔疏于《礼》郑注之下,亦未加以抱衾之解释,惟于《诗》郑笺下引《内则》郑注而加抱衾之说。孔氏有何根据,并未说明。此说既不见于经文,亦不见经注,惟凭孔氏于郑笺之下,作为此说,甚滋疑惑。盖诸侯御妾媵一夕二人,可以有之。而二人为须帐而必自行抱衾而往,诸侯之寝处何其陋邪?又以夫人专夜不须帐,则又必抱衾以去,更为奇异。不须则不用之可矣。何必取去而再抱回?且诸侯寝处,何以只有一处?能娶九女,而并衾亦须抱来抱去?妾媵进御于君,自当盛装美服,若抱衾以往,衣服散乱,怀抱衾裯,入于寝处,是何等景象?诸侯竟有此寒士不为之事乎?岂有为君者,并衾裯亦无多余者乎?诚不可信矣。揆其文词,此当是行役者自咏之诗耳。
江有汜
此为居江上之男女初相悦,而后男子弃女而归,女子乃有所咏。
江有汜sì 。
之子归,不我以。
不我以,其后也悔。
江有渚。
之子归,不我与。
不我与,其后也处。
江有沱tuó 。
之子归,不我过。
不我过gē ,其啸也歌。
江有汜。之子归,不我以。不我以,其后也悔。
汜,音祀。水决复入为汜。水之歧流,复还本水也。
之子,是子也,指男子。
以,犹与也。不我以,言不与我相共也。
第一章,由“江有汜”兴起之子归。所以先言江有汜者,睹江之有汜,水决而复入,因而念及与子之别也。盖咏诗之人,当为居处江边之人,初男与女相悦,常偕游于江上;今彼男子归家,循江而去。故见江之汜而兴其情。乃云之子归,不与我相共矣。但不与我相共,将来必后悔也。
按:如此解释,完全依诗之行文而作解,既不臆断,更不必编故事,作演义。先儒所以编故事者,盖必附会于文王之化、后妃之德之说,甚至媵能无怨、嫡能无嫉,乃致脱离原义,诗意索然,毫无生气耳。
江有渚。之子归,不我与。不我与,其后也处。
渚,水中小洲也。
与,共也,偕也。
处,安也。言得其所安也。
第二章,由“江有渚”说起,亦见江而兴其情者。然后言之子归,不与我相偕,但愿后来汝有安处。此诗人敦厚之意也。一章言其将悔,二章言望其有所安处。虽自伤不偕,仍望对方得安,情义何深邪!
江有沱。之子归,不我过。不我过,其啸也歌。
沱,音跎。江水之别出者曰沱。
过,音戈,访也。
啸,蹙口发声。
第三章,由“江有沱”起兴。言彼人归去而不访我。但虽彼不过而访我,我仍愿其能得安处喜悦,但愿其啸歌自喜乐耳。极尽诗人温柔敦厚之意。
按《诗序》云:“《江有汜》,美媵也。勤而无怨,嫡能悔过也。文王之时,江沱之间,有嫡不以其媵备数,媵遇劳而无怨。嫡亦自悔也。”此说之迂曲不通,已不待解释。且自编故事,以求符合其说,尤为《诗序》中之最不近理者。而朱传谓汜水之旁媵有待年于国,而嫡不与之偕行者。其后嫡被后妃夫人之化,乃能自悔而迎之。故媵见江水之有汜而因以起兴。此又将《诗序》之加以演义者,近于小说家之言,并强牵于后妃夫人之化,诚不可通矣。
野有死麕
此山野男女相恋期会之诗。
野有死麕jūn ,白茅包之。
有女怀春,吉士诱之。
林有朴樕sù 。野有死鹿。
白茅纯tún 束。有女如玉。
舒而脱duì 脱兮。
无感我蜕shuì 兮。
无使尨máng 也吠。
野有死麕,白茅包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
麕,音菌,即麞。
白茅,植物名。高一二尺,叶细长而尖,春时开花,簇生茎顶,有白毛密生,长二寸许。
怀春,当春日而有所怀念也。
吉士,犹美士也。
第一章,述男女相悦之情况。言野有死麞。死麞者,男猎而射死者也。猎得而以白茅草包之。盖有当春而有所怀之少女,美士乃赠以猎物而与女相晤也。
按:诗既言吉士,固非恶徒。山中男女相悦,赠以猎物,以为见面之机缘,以示男子之强健善猎,固常情也。《国风》包括各种风谣,此惟山中男女相悦之风谣耳。何必指为无礼*暴强**耶?
林有朴樕。野有死鹿。白茅纯束。有女如玉。
樕,音速。朴樕,小木也。
纯,读如屯。纯束,犹包之也。
第二章,谓林有小木,故可藏鹿也。于是吉士猎之,乃野有射死之鹿矣。于是以白茅包而束之。束之何用?献之如玉之少女也。此一章重复上章之义,而变换写法,文字绝美。以有女如玉作结,尤感余波荡漾。
舒而脱脱兮。无感我蜕兮。无使尨也吠。
舒,徐也。◎脱,音兑。脱脱,舒缓貌。
感,动也。◎帨,音税,佩巾。尨,音芒,亦音旁,狗也。
第三章,写吉士与少女相晤也。女谓男曰:汝应舒迟有仪度,举止徐缓;勿动我之佩巾,勿惊我之犬而使之吠也。叙写极尽生动之能事,如见其人,如闻其声。
按:此诗之解说,由来纷纭。《诗序》以为“恶无礼也”。朱传云:“女子有贞洁自守,不为*暴强**所污者,诗人美之。”又或以为淫诗,或以为刺淫,或以为拒招隐。然皆未能得其旨。姚际恒云:“此篇是山野之民,相与及时为昏姻之诗。”大旨近之。此盖山野男女相恋之诗,男赠女以猎获之物,而终相期会,则婚姻想当继之而成也。
何彼襛矣
《诗序》云:“《何彼襛矣》,美王姬也,虽则王姬亦下嫁于诸侯,车服不系其夫,下王后一等。犹执妇道,以成肃雝之德也。”
何彼襛nóng 矣!唐棣之华huā 。
曷不肃雝yōng !王姬之车。
何彼襛矣!华如桃李。
平王之孙,齐侯之子。
其钓维何?维丝伊缗mín 。
齐侯之子,平王之孙。
何彼襛矣!唐棣之华。曷不肃雝!王姬之车。
襛,盛也。
唐棣,栘也,似白杨,又名扶栘。花白色,短穗状,五瓣,细而长,雄蕊比花瓣为多。◎华,花也。
曷,何也。◎肃,敬也。◎雝,和也。◎曷不肃雝,言何能谓为不肃敬和雍邪!赞叹之语。
王姬,周王之女也。周,姬姓,故周之女称为王姬。
第一章,由写唐棣之花之艳盛,兴起王姬之车之肃雝。言何彼花如此之艳丽茂盛邪!乃唐棣之花也。然后由花之盛,引起车服之盛。言何能谓此车之不肃敬雍和邪!此乃周王之女之车也。前后以两何字引起,皆惊叹之意也。皆取先作惊叹,继以解释之法,倍觉生动。
何彼襛矣!华如桃李。平王之孙,齐侯之子。
平王,指周平王也。
齐侯,齐君也。
第二章,仍由“何彼襛矣”起兴。引起述及乘车出嫁之人,则为平王之孙,而所适者为齐侯之子也。
按:旧说平王之“平”训正。王姬指为武王女,文王孙女,适齐侯之子。此说若指在文王时,则太公当未封齐,固不通矣。若谓武王之女文王之孙,而武王元妃邑姜乃姜氏女,果能以邑姜所生嫁回于姜姓太公之子乎?此在平民且不可,天子岂能为之。故知此说之谬也。
其钓维何?维丝伊缗。齐侯之子,平王之孙。
伊,语词,犹维也。◎缗,音民,丝纶也。
第三章,由钓丝起兴。言其钓以何而为之?维以丝合而成纶矣。因以引起联想,婚姻则若丝之合而为纶耳。今则齐侯之子,平王之孙,已媾婚矣。
驺虞
此美司囿之*能官**驱兽以供射之诗。
彼茁zhuó 者葭jiā 。
壹发五豝bā 。
于xū 嗟乎驺zōu 虞。
彼茁者蓬。
壹发五豵zōng 。
于嗟乎驺虞。
彼茁者葭。壹发五豝。于嗟乎驺虞。
茁,音卓,草生盛壮貌。◎葭,音加,芦也。◎彼茁者葭,言彼生长盛壮者,芦苇是也。
壹发,一发车也。◎豝,音巴,牝豕也。
驺,音邹。驺虞,掌鸟兽之官。◎于,同吁。于嗟,美之而赞叹之声也。
第一章,美田猎,自芦草盛长写起,囿中芦苇盛长,田猎进行,一发车而获五豝。此皆囿官驺虞善驱兽以供猎取之功耳。故赞叹之曰:“吁嗟乎,驺虞!”
按:一发五豝之解,多以为一发矢而中五豝。一以贯五,似非近理。方玉润云:“《周礼·大司马》中冬教大阅曰:‘鼓戒三关,车三发,徒三刺。乃鼓退。’似一发之发,乃车一发而取兽,非矢一发而中兽五。”似为得之。
彼茁者蓬。壹发五豵。于嗟乎驺虞。
蓬,草名。
豵,音踪。豕生一岁曰豵。
第二章,义与一章同。
按《诗序》云:“《驺虞》,《鹊巢》之应也。《鹊巢》之化行,人伦既正,朝廷既治,天下纯被文王之化,则庶类蕃殖,搜田以时,仁如驺虞,则王道成也。”毛传以驺虞为义兽,有至信之德。朱传因之。按贾谊《新书·礼篇》云:“驺者天子之囿也。虞者囿之司兽者也。”《周礼·春官·钟师》贾疏引今文诗韩鲁说,以驺虞为天子掌鸟兽之官。《尔雅·释兽》又并无驺虞。可证驺虞为掌天子囿之官,非兽名也。《诗序》、朱传之说皆失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