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日律司】随着暑假的到来,三亚旅游业进入旺季。但再次爆发的疫情,让三亚被迫按下暂停键。
根据海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新闻发布会信息,截至8月6日,三亚经营性酒店在店过夜人数5.89万人,其中滞留在三亚酒店的游客2.5万人。在陵水酒店的居住人数有1800人。
度假变成隔离,住宿也成了问题。

7日,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副厅长刘成介绍说,对滞留酒店的旅客的措施提供了两种解决方案:
对已接待滞留游客入住的酒店,8月6日起7天内统一按原入住价格的五折续住,续住费用由入住游客承担;
如游客选择不再续住原入住酒店,由其从所在区域酒店(公布不同类型酒店)名单内自行选择,新入住酒店的游客,按携程官网公布的最低价格基础上给予半价优惠。

但依然有不少游客在社交平台反映,“酒店先涨价再半价,价格反而更贵了!”。
酒店价格暴涨超4倍。
根据中新经纬记者采访,卢先生在三亚海棠湾威斯汀度假酒店续住的尊享海景大床房享受到了政府规定的半价入住政策。不过,其实际续住价格比携程平台价格半价后高出22元。该酒店的工作人员则解释,“半价是在官网价的基础上进行优惠的。”
赵先生8月6日在海立坊精品酒店以145元的价格预订了一间景观大床房。8月7日晚携程平台显示,若入住赵先生的同款房型,需要花费612元,较赵先生入住时的价格涨了4倍多。

哄抬物价,要负哪些法律责任?
针对网上游客反映,官方做出回应:
目前,除原有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渠道外,三亚等各市县均已开通了服务专线等。
同时旅文部门也在加强对广大游客通过网络反映情况的搜集,广大游客朋友如有任何问题,均可向旅文部门反映。
海南旅文部门已建立反映问题台账制度,采取销号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证广大游客切身利益。
那么类似三亚这种情况,“疫情期间扰乱市场秩序、哄抬物价”,还要负哪些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等行为。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还联合制定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
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囤积居奇,哄抬疫情防控急需防护用品、药品或者其他涉及民生的物品价格,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将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最高可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突如其来的疫情将三亚推上风口浪尖,在这种关键时期,对三亚政府来说,应该拿出雷厉风行的铁腕手段,对酒店认真排查,对涉事酒店进行严厉处理,坚决打击这种大发“疫情财”的行为。
同时,对游客来说,除了做好疫情防护外,也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自身利益不被侵害,积极用法律捍卫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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