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言
当今社会,科技飞速发展,社会高度文人,人们解放天性,且注重自我,“再婚”已经是当前非常热门的一个话题。
对于再婚,对于当事人而言,是非常慎重的人生选择。毕竟曾经在婚姻的双方,肯定体验过不合适婚姻生活带来的痛苦,才导致双方选择离异。
如今再次选择结婚对象,都希望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所以从各个方面,都会不自觉的反复衡量,生怕重蹈覆辙。
尤其是在经济问题 ,往往是正在办理离婚,或者选择再婚人士的重点思考的问题,还有一句非常冷幽默的话:“你可以骗我的感情,但不能骗我的钱!”

离婚的夫妻,关注财产的分割;而选择再婚的双方,也格外关注对方的经济情况,确保双方的结合,不会因为对方的经济问题而导致生活质量下降。
同事赵女士,丈夫去世多年后,认识了离异、单身多年的张先生,双方确定结婚,结果应了“好事多磨”的这句话,具体什么情况呢?我们来看看吧!
案例分析:
赵女士的丈夫刘先生于2017年病逝,无儿女。赵女士顺利继承刘先生包括房和车在内的全部财产。因赵女士情绪悲伤时,保证过此生不再嫁,婆家亲属均放弃了对刘先生的继承权,将财产全部留给赵女士生活。

2020年,赵女士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张先生。男女双方觉得对方各方面的条件都合适。计划于2021年5月份举办婚礼。
婚礼前夕,前夫刘先生的弟弟找到了赵女士,对赵女士违反了对婆家人的承诺,私自再婚的行为非常生气。
刘先生的弟弟提出,是嫂子承诺哥哥过世后不再婚,婆家的亲属们为了让嫂子有钱傍身,才放弃继承哥哥的财产。 如果嫂子要再婚,那么哥哥的财产,自己和赵女士的公婆都有权利继承,要求进行财产分割。

赵女士万万想不到,前小叔子竟然提出了这样的要求,这让她委屈的同时又有些害怕。丈夫去世自己再婚,还有权利处理从丈夫那里继承来的财产么?
首先,我们要看一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刘先生身后遗留下来的财产,该如何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而《民法典》对于继承顺续也有要求: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所以,赵女士有权继承刘先生的财产的一部分,而婆家人已经书面明确同意放弃刘先生的继承权,赵女士继承前夫刘先生的全部财产,是合法的。
妻子再婚是否有权继承前夫的遗产?
而刘先生的弟弟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已经继承财产的情况下,他无权继承刘先生的遗产。
而刘先生弟弟提出,因嫂子再嫁就应放弃财产这种说法,《民法典》对于此类情况有明确的规定: 夫妻双方有一方去世,自己合法继承的财产,归自己处置,即便是选择再婚,也有权合理使用这部分财产。

其他人若以不予继承遗产为由干涉生存方的婚姻自由权,或者以退出继承的财产为条件,要挟生存方不得再嫁或再娶,都属于违法的行为。
所以,在刘先生去世后,婆家人已明确表示放弃刘先生的遗产继承权,那么刘先生的全部财产都应归赵女士所有,不论赵女士是否再婚,均有权处置财产。
那么问题又来了,如刘先生的父母后悔放弃了刘先生继承权,可以要求重审么?
不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0条之规定:
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
除非了出现了严重的违法行为,导致继承权的判决出现重大失误,可以申请重审。
否则,声明放弃继承权的一方,是无法反悔的,所以这个问题要重视哦!
此案例对当今生活的启示
不管前婆家如何不满,赵女士与张先生的喜事如期进行,而前婆家要求再次进行遗产分割的要求,因不符合法律规定而并未得到法律支持。
对于这个案例,我觉得刘先生去世后,其亲属处置遗产的行为,过于草率,且双方的各项约定过于感情化,有明显不合理的地方,容易造成双方矛盾。
赵女士在丈夫去世时,年纪尚轻,且无子女,虽然面对丈夫突然离世,情绪激动的情况下,说出不再结婚的话,明显是情绪化的表现,不符合人之常情。

而婆家因此而将财产全部交给赵女士继承的决定,也是不理智的,虽然刘先生无子女,但父母健在,未来父母养老方面的费用,是需要提*考前**虑的情况。
毕竟刘先生的财产中,有一部分是需要支付给父母作为赡养老人的费用的。而老人为了儿媳一句情绪化的承诺,就放弃了继承权,明显也是不理智的行为。
双方情绪化的处理方式,就导致了最后矛盾的激化。再婚是赵女士的权力,她与张先生的再婚是合法行为。
而前婆家人擅自前去干涉,且以收回遗产继承权为要挟,这是既不合情也不合法的要求。

还是希望赵女士考虑到,自己再婚后不再方便继续赡养前公婆,且前公婆年迈丧子的实际情况,适当给前公婆留下些赡养费。
但是,这已经是道德层面的要求,赵女士就算一分钱也不留给前公婆,也不违反法律,法律已经无法对此行为进行约束了。
结语
故事的结局当然是好的,赵女士带着张先生来到前公婆家,在与二位老人推心置腹的沟通下,前夫的父母也理解并认可了赵女士的再婚选择。

而赵女士也给前公婆留下了十万元的养老费用,并与张先生一起,认了前公婆做干爸干妈,二人承诺今后双方还是亲属,会时常前来探望老人。
故事终于有了圆满的大结局,但还是希望大家多学法、多懂法,才能够在现实生活中,不做违法的事,用法律*器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