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社干部给农村妇女送化肥 (公社干部帮村妇买尿素电视剧)

1970年代中期,我在河北省抚宁县的一个山区“社中”当老师。何谓“社中”?即公社办的中学。那时候的基础教育,三级办学三级管理,小学大队办,初中公社办,高中县里办。社中虽然是以公社为主,但县里也不是一点也不管,最重要的开支就是教师工资,这里是山区,所以我们这个社中以公办教师为主,加上我这样的代课教师也是县里发工资(每月36元)。

社中与公社一墙之隔,所以我慢慢地熟悉了每一位公社干部。

公社有几个干部呢?屈指可数:

书记李恩荣,那时40多岁的样子,外地人。

管理委员会主任王,也是那个年龄,外地人。因为好色,被开除回家了。县里在我们学校的篮球场召开全公社的干部大会,县委组织部长宣读的决定。

组织委员老陈,黑胖子,家是邻居公社的。

宣传委员忘了姓甚名谁了,较瘦,家也是外地的。

武装部长张,比较年轻,本公社人。

妇女主任袁桂兰,本公社人,后来成了我们学校孙老师的妻子。

好色的王主任走了以后,来了一位马主任,马占坡。给我们传达上级关于“河南省马振扶事件”的文件时,老是念错别字。据说他每填一次干部履历表,学历都长高一次,已经由初小升到高中了。后来我们背地里叫他“马振扶”。老马年纪较大,人很好。

还有一个秘书,老袁,公社所在地的人,一个儿子是我的学生。老袁咪缝着眼睛,与现在秘书的精明绝对不搭边,领导还得伺候他。他的职责就是看家、接电话、开介绍信等等。那个时候,没有介绍信外出寸步难行。一次学校的陈老师要到县里办事。按理说介绍信上必须抬头写明接待单位,然后正文写上要干的事情,这才是一封标准的介绍信。陈老师从公社回来,笑呵呵地让我看他这封介绍信:“今有柳农中陈瑞,别无他事。”完了,看罢,我把肚子都笑疼了。“柳农中”即“柳各庄公社中学”的简称。

文教干部史玉,这是与我们最熟悉的公社干部了。比我大七八岁,高高的个子,一个人挣34.5元,养活一大家子八口人(老母亲、五个孩子和夫妇俩)。家是一道山岭外的另一个公社的,我们秋后会去他家帮助起猪圈里的粪肥,还得好吃好喝管饭。

另外一个就是电话员小杜,女孩子,长相一般,人很爽快。那时通信不发达,与今天不可同日而语。公社要有总机交换,机房的小北窗对着社中老师的办公室,来了电话,小杜会推开窗户喊:中学!电话!

有没有团委书记?没有专职,不记得谁兼任了。

此外还有电工一人,炊事员一人。那时候用不着保安。

直属单位有卫生院,两个大夫。信用社,有两个人。最大的就是我们社中了,十几个人。

公社干部不管是谁,交通工具都是自己的自行车。爬山越岭去县里开会,到大队生产队,都是自己当司机 ,更谈不上什么交通补助。下乡吃派饭,没人陪,有的人家的派饭简直难以下咽,照样给粮票和钱。

公社管多大地方多数人呢?两条基本平行的山谷,十几个大队,一万多人口。

注释:

马振扶公社中学事件又称“马振扶事件”,文化大革命时期的1973年7月,发生在中国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事件的导火索是一名15岁的女学生张玉勤受到老师批评后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