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有一句民谚“要睏冬至夜,要吃三十夜,要嬉十四夜”“十四夜”就是指象山特有的元宵习俗过十四不过十五。

为弘扬中国传统文化,营造浓厚的传统节日氛围,2月4日(正月十四),新桥镇综合文化站、旅游办等多部门联合在新桥镇山海汇开展了一场“我们的节日•元宵”主题活动。

整个活动现场节日气氛浓郁,喜气洋洋。此次活动准备了猜灯谜、做手工艺等多项喜闻乐见、老少皆宜的游戏活动,村民和小朋友们都参与其中,欢声笑语不断,其乐融融。

井头点塔灯
在科学不发达的旧时代,村民对老天爷的期盼率很高,会用各种民间活动祈求老天爷赐恩,上天灯、上塔灯就是其中之一。

2月3日,元宵节前夕,点塔灯活动现场,摆放着一座高约2.5米,底座直径约0.8米的塔灯,形呈七星宝塔状,周围悬挂49盏小灯笼,四名工作人员腰系红绸,用红色轿杆穿过串起塔灯上的绳线环,随后双手持杆,扛起塔灯,碎步移动向前。

几百年前,在村中有一个地方叫塔灯基,塔灯基上竖有一块长方形茶盘石,是固定灯杆用的,固定后的灯杆十分稳固。
每年正月十四夜,先由族长在供桌上摆上供品,随后村民挨家挨户搬来八仙桌,摆上供品,参与族长一道祈求。祈求言语一般是:"风调雨顺,国泰民安,五谷丰登,六畜兴旺,老者如山不动,小者如水长流,文者福星高照,仕者平步青云,商者一本万利,企业者捷报频传,族众健康平安,生活幸福如意,得以如愿。”

祈求后上灯,灯分七层,每层七盏组成,点上红蜡,然后由几个壮年男子拉起灯绳,塔灯缓缓升人空中,十分壮观。每晚上灯,都会有村民前来祈求,点塔灯直到正月十八结束。

井头村塔灯始建于乾隆年间,光绪五年(1879年)谱中祖银公作《塔灯基灯》述每年正月十三起灯,正月十八夜熄灯,祈福全村百姓新的一年风调雨顺、六畜兴旺、五谷丰登。
清代顾禄文人刊印于道光年间的《清嘉录》“塔灯”条如是介绍:“村民于旷野以瓦叠成七级浮屠,中供地藏王像,四周燃灯,俗谓塔灯。”后井头村改用杉木为灯杆,杆上挂塔灯,俗称“点塔灯”。
井头村“点塔灯”项目已于2021年成功入选了象山县人民政府公布的第六批象山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