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想与大家分享余华的《许三观*血卖**记》,我是看了余华的《活着》,才开始对他的作品感兴趣的。余华的小说表达和描述,很平实,也有点琐碎,看似一直在不断的重复叨叨,但是就是在这些不断的重复叨叨中,带着读者一步一步的走进画面,走入人物的中心,让读者更真切的感受里边人物的情感变化。
这本书我想看很久了,一直借不到纸版的,这次是看的电子版的。这部小说也是讲一个小人物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许三观,是丝厂的送茧工,因为为生活所迫,在他的一生中他选择卖了几次血。
第一次*血卖**虽然是处于好奇,但是这次*血卖**也让他把他们的镇花娶了回家;第二次*血卖**是为了帮,他一直觉得是带给他耻辱的大儿子赔钱;第三次是因为上了正在养伤中的初恋,为了报答对方,去*血卖**希望让她吃到“肉骨头炖黄豆”;第四次*血卖**是在“*跃进大**”时,因为饥饿,想给家里人改善生活去了。第五次,是给下乡做了知青的大儿子看病;第六次,是为了招待二儿子插队时的队长,就为了帮儿子弄到回城指标;最后,是因为大儿子病重,去了上海医病,他为了给儿子凑医药费,一路卖着血去上海……
四十年后,家里也不再缺钱了,他去突然又想去卖一次血,可是人家嫌他老不要了,他却哭了:40年来,每次家里遇到灾祸,他都是靠*血卖**度过去的,以后他的血没人要了,家里再有灾祸怎么办?
我想从他开始因为好奇*血卖**开始,到最后为了救大儿子连续*血卖**导致自己休克,差点丢掉生命。虽然都是迫不得已,但是他也从中找到了自己的存在价值,找到了自己对这个家庭的重要性,所以最后才会因为他的血没人要了而哭泣。*血卖**即表达了他对这个家和家人的爱,也是他爱的表达方式。虽然大儿子不是他生,他也一直觉得大儿子的存在是自己的一个大大的污点,但是他最终发现,自己还是最爱大儿子,甚至可以用生命来换取他的生命。这就是一个小人物的伟大之处,活得很真实,也活得也很认真,更是很满足,即使很卑微,那也是最美的绽放。
青瓷
2019-4-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