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是东汉末年传入到中国,虽然属于外来文化,但是经过文化融合与沉淀已经深深与我们密不可分了。但是在历史上有的君主因为各种原因对佛教产生敌意,进而进行了灭佛运动。
魏太武帝拓跋焘灭佛
魏太武帝的废佛行动,始自太平真君五年(444年)的弹压沙门,他下令上自王公,下至庶人,一概禁止私养沙门,并限期交出私匿的沙门,若有隐瞒,诛灭全门。翌年,卢水的胡人盖吴在杏城(陕西黄陵)起义,有众十余万人。七年,太武帝亲自率兵前去*压镇**,到达长安时,在一所寺院发现兵器,怀疑沙门与盖吴通谋,大为震怒,下令诛杀全寺僧众。崔浩趁机劝魏太武帝灭佛,于是太武帝进一步推行苛虐的废佛政策:诛戮长安的沙门,焚毁天下一切经像。一时之间,举国上下,风声鹤唳。

北周武帝宇文邕灭佛
建德三年(574)五月十五日,周武帝下诏"断佛、道二教,经像悉毁,罢沙门、道士,并令还民。并禁诸淫祀,礼典所不载者,尽除之。"一时间,北周境内"融佛焚经,驱僧破塔……宝刹伽兰皆为俗宅,沙门释种悉作白衣"。建德六年(公元577年),北周灭北齐后,针对继续发展的佛教实体,立即推行灭佛政策,毁寺4万,强迫300万僧、尼还俗,相当于当时总人口数十分之一的人重新成为国家编户,这对急需兵源和财力的封建朝廷来讲,其意义之重要不言而喻。

唐武宗李炎灭佛
唐武宗灭佛,实始于会昌初年,早在会昌二年(842),武宗已令僧尼中的犯罪者和违戒者还俗,并没收其全部财产,"充入两税徭役"(《武宗本纪》,《旧唐书》卷十八)。会昌四年七月,敕令毁拆天下凡房屋不满二百间,没有敕额的一切寺院、兰若、佛堂等,命其僧尼全部还俗。

会昌五年三月,敕令不许天下寺院建置庄园,又令勘检所有寺院及其所属僧尼、奴婢、财产之数,为彻底灭佛作好准备。同年四月,即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全面毁佛运动。僧尼不论有牒或无牒,皆令还俗;一切寺庙全部摧毁;所有废寺的铜像、钟磬悉交盐铁使销熔铸钱,铁交本州铸为农具。八月,下诏宣布灭佛结果:"天下所拆寺四千六百余所,还俗僧尼二十六万五百人,收充两税户;拆招提、兰若四万余所,收膏腴上田数千万顷,收奴婢为两税户十五万人。
后周世宗柴荣灭佛
由于佛教寺院僧尼构成了国家财政上的负担,世宗下诏禁止私自出家;订立严苛的出家条件,并规定必须在国家公认的戒坛受戒,否则无效;不许创建寺院或兰若,违反的僧尼,课以严刑;未受敕额的寺院,一律废毁;民间的佛像、铜器,限五十日内交由官司铸钱,如果私藏五斤以上的,一律处死。总计,废毁寺院三万三百三十六所,大量的佛像及钟、磬等法器被铸成通钱,世称一宗法难。

这四次灭佛的主要原因,各帝王动机不一,情况各不相同,但如出一辙。无非是政治原因;思想文化领域的冲突;僧团道风方面的缺陷;僧俗之间的经济利益的矛盾方面等问题。四次灭佛是佛教历史上的浩劫,不过思想已深植社会民心,在遭受重重打击之后,却始终屹立不摇,并很快地复兴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