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师德师风调档降薪 (高校师德考核方案及实施细则)

最近,南京晓庄学院的副书记杨某某被实名举报,长期与他人妻子保持不正当性关系,有违师德,破坏他人家庭。

前几天,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一处长与下属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在汽车内车震被抓现行。

早前,曝光的华南理工大学“学术妲己”事件,老师与学生发生师生恋,小三转正上位,被传双方有学术不端行为。

2018年教育部出台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二条中,明确“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高校老师与他人的不正当性关系,是严重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再由于老师是教书育人,这样的行为会给学生带来错误导向和严重心理伤害。

现有的相关处理办法只是针对学生的性骚扰等严重行为,“依法依规撤销教师资格、解除教师职务、清除出教师队伍”,进行了明确规定。而对于高校老师的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这种严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没有明确要清除出教师队伍,处罚过轻,不足以起到威慑作用和保持高校的纯洁性。

现在我国在西方性自由文化的侵扰下,大学生的性观念已经与我国的传统文化价值发生了严重背离。高学历的男女青年选择不结婚或离婚的比例在逐年上升,对我国的人口长期战略带来了严重挑战,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性观念已经刻不容缓,通过维护家庭婚姻的公序良俗行为,提高其对婚姻的安全感,进而能完善人生经历,实现生儿育女,家庭幸福。

高校老师与他人的不正当行为,破坏了当事人的家庭,重要的是给大学生带来了错误的示范和引导,让他们不是对于性过于随意,就是对婚姻产生恐惧。因此,对于高校老师出现此类行为,应一律解聘并永不得在教育系统从事工作。

毛主席在枪决建国功臣刘青山时,说道“是要他们俩,还是要中国?正因为他们两人的地位高,功劳大,影响大,所以才要下决心处决他们。只有处决他们,才可能挽救20个、200个、2000个、2万个犯有各种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

现在高校出现乱搞男女关系,破坏他人家庭的,不是位高权重,就是在某一专业领域有一定的成绩,处于技术权威地位。因此,各高校在具体的处理中,都是降职降薪处理,让他们继续留在了学校。

这样看似对他们进行了处理,但实际上对他们没有长期的影响,起不到震慑作用和维护高校纯洁性和先进性的作用。反而,容易让有色心的人,感觉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过二三年风头过去,一切都回归正常。

这样的处理结果,会学生认为,有关性方面的错误,有关婚姻,都是过眼云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这绝对不是我们教书育人希望得到的结果。

人类结婚的目的,主要有三个:繁衍后代、满足性需求、实现互帮互助。现在,由于西方文化的侵扰,提倡什么个人主义,只满足自己的快乐,什么繁衍后代、互相帮助都已经不属于结婚的主要目的。如果对性需求再放纵,就完全没有结婚的必要了,这怎么能满足我国复兴大业所需要的人口基数呢?

有人认为,将这些对婚姻不忠的老师赶出校园,会对学校和国家产生一些经济利益和技术上的损失。笔者认为这些担忧是多余的,因为一个整天脑袋里琢磨着与他人之妻/夫发生性关系,又要提心吊胆怕人发现,你认为他能安心搞科研?只有彻底帮助其禁了这种不正当的*欲色**,他们才能潜心研究,为国家出力。

食色,性也。原本是“食、色,性也”是指喜欢吃和喜欢变化是人的本性,结果让一些文人骚客说成了贪色情是人的唯一本性。色,最初就是指事物的变化,因为颜色是多彩的,不是单一的。

一个人对于性应该有正确的认识,不能通过与人乱发生关系来获得性满足,进而达到心理满足。应遵循社会基本规则,守护好自己的婚姻,不能像法国人一样,因为这是中国!

不知什么时候,社会上一些人将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说成是个人隐私,他人无权干涉和过问,这是对隐私的*渎亵**。

像爱人之间一周发生几次性关系、*生活性**质量如何等等,这是隐私。即使你知道了,也不能外传,让当事人不快。这样的隐私需要保护。

像与他人搞婚外情,这已经不能算是隐私,因为它侵犯了其他人的权益,破坏了公序良俗,特别是教育系统为人师表的老师。

保护隐私的目的是为了社会和谐,对于破坏他人婚姻,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婚外情,绝对不能保护,应该揭露出来,予以批评。

如果我们对一些违法行为和违反道德行为采用保护隐私的方式,就会导致隐私变成隐身。当人们知道自己身边有老鼠、蟑螂、财狼、老虎、毒蛇等而看不见它们,会感到恐惧和无助,这不是我们应该赋予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

美国著名的行为心理学创始人华生因在大学任教期间与同事发生婚外情,大学都逼迫其辞职。作为性自由开放的美国,对高校的婚外情都不能容忍,为什么我们有五千年文明的、正在建设有特色社会主义的中国能够任由其泛滥?

有网友,戏称高校圈比演艺圈更混乱,这说明了什么?说明此类问题到了必须彻底解决的地步。否则,我们有可能丧失高校这个阵地。